合同法(精选 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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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1 合同法(精选多篇)合同法2014 年 7 月考试练习题一、辨析题1.任何合同都可以转让。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79 条规定, 根据合同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以及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不得转让。2.依法成立的车辆买卖合同,自 成立时生效。解答:错误。合同法第 44 条规定,依法成立 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2 的,依照其规定。车辆、船舶、房屋等 的买卖,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 续,因此该合同在登记时生效,而不是 成立时生效。3.

2、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 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解答:正确。根据合同法第 308 条的规定,在 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 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 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4. 出卖凭样品买卖的物品,只要 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可以 不承担任何责任。 解答:错误。据合同法第 169 条的规定,凭样 品买卖的买受人在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 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 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如果交付的标的-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3 物不符合通

3、常标准,出卖人仍然应该承 担责任。5.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 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 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18 条的规定,撤 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 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二、论述题1.试述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关 系。 解答: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 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 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 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 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有一些共同 点,即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 一定事务,都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这-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

4、阅读- 4 两种合同都是诺成性的、不要式、有偿 的合同。但二者又有区别,这些区别主要 体现在:1二者的主体资格的限制不同。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的主体限制较行纪合 同宽松。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与第三 人发生法律关系,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可 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3两种合同的目的不同。居间 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促成合同的订立,行 纪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处理委托事务并且 由行纪人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4二者的报酬支付请求权不同。 居间人只有在促使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 合同之后才能请求支付报酬。行纪人完 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 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 试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解答: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5、是指以什么-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5 原则来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的指导思想。 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 不可抗力。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指当事人需要有过 错才承担违约责任。所谓过错指的是行 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 这与民法所讲的过错没有区别。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不管行为 人有无过错,只要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 任。合同法第 121 条规定:”当事人一 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 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 约定解决。 ”体现了此原则精神。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

6、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作为合同免责的理由, 即在发生不可抗力违约时除法律另有规 定外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6 不可抗力发生在迟延履行合同后,不能 免除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 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 明。3. 试比较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解答: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 的,是最典型的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 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 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可撤销、可变 更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

7、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 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 无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既有相同 的地方,又有不同之处。下面分别论述:-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7 二者的特点不相同:无效合同具有如下几个特点:无 效合同的违法性;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 干预;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无效 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 同;可撤销合同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 撤销权;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 然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可以撤 销或变更合同。二者的条件不相同: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的规定,下 列合同无效:根据

8、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下 列合同是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二者的后果相同:无效的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的后 果是一样的,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即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将溯及既-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8 往,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三、案例分析题案例 1.1999 年 10 月 5 日上午,某客运 公司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 丙 3 人没有买票,于是让其补票。三人 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 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 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 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 央求把他带到某某站,检票员不同意, 把

9、丙赶下车。下午 3 点,售票员发现戊 携带危险品,便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 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为 了多拉乘客,售票员在途中不停招呼乘 客上车,由于人多拥挤,王某把孕妇赵 某挤得流产了。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 3 人没买 票,售票员可否把其直接赶下车?由于 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9 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2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 带的危险品?为什么?3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该由谁 承担责任?解答: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 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售票员将 丙赶下车合法。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 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合同法 第 294 条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 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 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 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 输。 ”有权。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 所有旅客的安全。 合同法第 297 条 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 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 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 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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