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与企业应对-ppt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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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深深 度度 解解 读读 与与 企企 业业 应应 对对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讲座大纲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 立法背景介绍 第二部分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的热点、重点问题解析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解读 第四部分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争议实务 现场答疑解惑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背景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背景 目前我国社保体系立法分散,层级低,各自为政,缺乏统 一性、权威性; 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一些用人单位拒不参加法定社保, 或长期拖欠保费;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社保制度缺乏衔接

2、。 现行的社保立法,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二、我国社会保险体系2.1 2.1 杭州市职工社会保险杭州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缴纳比例 种类名称 企业比例 个人比例 合计比例 养老保险 14% 8% 22% 工伤保险 0.5% 0.5% 生育保险 0.8% 0.6% 医疗保险 11.5% 2%+4元 13.5%+4元 失业保险 2% 1% 3% 合 计 28.8% 1 1%+4元 40.5%+4元 注: 2%+4元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3元/月,医疗救济金1元/月) 注:失业保险 (农民工免个人缴费比例1%)2.2 2.2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法律解读法律解读 单位拒

3、不缴公积金-法律责任 1、条例20条: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缴纳或不缴; 2、条例37条: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的 ,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条例38条:单位不缴或少缴,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 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 费基数,比例:12%。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009)第二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三、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的新变化的新变化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1增强社会保险的强制性2提高社会

4、保险的统筹层次3强化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4严格社会保险资金的监管5加重社保违法的法律责任6四、四、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社 会保 险法 的 影响消极影响积极影响1、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配置与管理的环境2、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3、统一企业的社会保险成本1、加大企业用工成本2、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3、激发社会保险争议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1、一般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3、不能低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低缴费基数)不能高于上年

5、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最高缴费基数)2、新员工按照本人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劳动者拍卖资产抵缴核定缴纳直接划扣申报缴纳 六、社会保险征缴方式六、社会保险征缴方式单位应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非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未办社保登记的,由经办机构核定其应 当缴纳的社保。 未申报缴纳的,按上月缴费额的110%确 定应缴纳额;补办申报手续后,结算。拒不缴纳社保的,经办机构可以查封账 户,并向行政部门申请划扣社保费。未按时缴纳社保且不提供担保的,经 办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 拍卖单位财产抵缴社保费。社 保 征 缴 方 式七、养老保险解读七、

6、养老保险解读 我国养老模式的转变 我国养老保险的种类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层次结构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1 1、我国养老模式的转变、我国养老模式的转变家 庭 养 老单 位 养 老社 会 养 老中国四世同堂式的“金字塔 ”结构将迅速演变为8421“ 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2 2、养老保险的种类、养老保险的种类基本养老保险城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 社会保险的城镇居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 的人员农村居民3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层次结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层次结构主要是指劳动者通过个人 储

7、蓄形成的积累来支付退 休后的生活支出。国家提 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 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原来称之为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更名为企业年金。非强制性的,根据自身实力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是强 制性的,它是我国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 系中,第一层次, 也是最高层次。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层次构成强制企业、职工参加 鼓起企业、职工参加提倡职工个人储蓄保险4 4、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员工缴费=缴费基数*8%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 资总额的20%。企业缴费部分不 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社 会统筹基金。(注:个别地方高 于2

8、0%。 (国发200538号)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 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 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 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 账户。(国发200538号)企业缴费=缴费基数*20%5 5、养老保险给付的条件、养老保险给付的条件 累计缴费达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履行了缴费义务养老 保险 给付不足15年的,可以补足 至15年,也可转入农保 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给付条件非正常给付条件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 助金和抚恤金 未达退休年龄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劳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对企业有影响吗?6 6、新法、新法- -关于关于-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9、 -规定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 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 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 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杭州-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非因工死亡或因 病死亡的,丧葬费为4000元,抚恤费为10000元。7 7、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适用范围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跨统筹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办理职工或单位提出申请 新

10、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 向原参保地发函 转移 确认通知 转移金额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统筹基金: 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 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退休地确认户籍地优先 缴费时间从长 社会保险法第19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 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八、医疗保险解读八、医疗保险解读 我国医疗保障模式的转变 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

11、 职工医疗保险的层次结构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新法-医疗保险-规定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社会医疗保险1 1、我国医疗保障模式的转变、我国医疗保障模式的转变企业负担职 工医疗费国家财政 拨款建立统 筹基金 和个人 账户2 2、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 制度 2313 3、职工医疗保险的层次结构、职工医疗保险的层次结构4 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 (主要支付起付标准以上, 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职工工资总额 的6%左右职工本人工资 收入2%统筹基金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以

12、下的费用及一定 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 以下的费用)个人账户用人单位职工5 5、新法、新法-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 -规定规定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 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九:工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处理实务九:工

13、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处理实务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工伤定性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的办理 工伤待遇的计发 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处理 工伤善后处理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一)、最新修正(一)、最新修正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十大变化十大变化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2011年1月1日新条例施行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 体工商户都需参加工伤保险。 二、调整了工伤认定的范围 1. 将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扩大了,即将原来的“机动车交 通事故”,扩大至“机动车”、“非机动车”、“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

14、火车”事故伤害。 2、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3、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仍可认定工 伤)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一)、最新修正(一)、最新修正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十大变化十大变化 三、提高了工伤赔付标准 1、统一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 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实现全国“同命同价”。) 2、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增 加3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增加2个月的本 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

15、残职工增加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最新修正(一)、最新修正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十大变化十大变化 四、简化了工伤处理程序 1. 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 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 执行; 3. 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 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最新修正(一)、最新修正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十大变化十大变化 五、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赔付负担 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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