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 法律渊源识别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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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八 法律渊源识别技术n主要内容:n上位法与下位法的识别技术n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识别技术n后法与前法的识别技术练习n 年月日,甲公司与乙公 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其繁 育玉米种万斤,约定收购价以当地玉 米市场价的倍至倍计算。后 因乙公司未如期供种,甲公司以乙公司没 有履约为由将其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赔偿。n n 年初,某省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 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乙公司同意赔偿,但在赔偿损 失的计算方法上却与甲公司存在巨大差异。甲公司认为应 按市场价赔偿,而乙公司认为应依该省农作物种子管理 条例及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条例的通知,按政 府指导价进行赔偿。按市场价赔

2、偿约万元,而依政府 指导价赔偿是万元左右。因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审判长 李某没有当庭宣判,向合议庭进行了汇报,合议庭合议后 拟定了审理意见,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 会未提出异议,李某便据审理意见拟定了判决书。n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下发判决书,认定 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该省 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 ,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判令乙公司按 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判决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该省人大认 为,李某无权以法官身份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市中院 的判决违反了宪法。同时致函该省高级法院和市人大, 要求纠正判决错误。市中院党组根据要求拟定了

3、撤销判 决书签发人赵某副庭长职务和李某审判长及助理审判员职 务的处分决定。随后,李某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女法官协会 ,将有关材料递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纪律检查委员会。n 年月日,最高法院就这个“种子” 案作出批复,支持李某的判决。年月 日,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种子法实施办法,办法自月日起施 行,该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同时废止。n分析:n1.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能否与国家的宪法和 法律相冲突?为什么?n2.如果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该怎么办? 解析n立法法第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 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 宪法相抵触。”n立法法第条规

4、定:“法律的效力高 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解析n在本案中,种子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是上位法;而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是省人大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是下位法,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 定,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效力高于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 法规,因此,条例应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管理 的规定来制定,其内容不得与种子法有抵触或冲突。 否则,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效力就面临是否有效的 问题。 n上位法与下位法没有冲突时,下位法优先于上位法适用; 二者有冲突时,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适用。现在二者有冲 突,所以这种情况下应该优先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练习n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相抵 触

5、时( )。nA地方性法规自然无效 nB部门规章自然无效n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nD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见立法法,86条,第二项 n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 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 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 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 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 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 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

6、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 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练习n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关于对承运人罚款基准为“盐产品价值”及 对货主及承运人罚款幅度为“1倍以上3倍以 下”的规定,与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 二十五条规定不一致。n问题:如何解决该种情形的法律适用问题 ?n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盐业行政案件中 如何适用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 定与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 定问题的答复n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n你院豫高法行请20004号关于河南省盐业 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与国务院食盐专营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否一致问

7、题的请示收 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 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的 规定,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关于对承 运人罚款基准为“盐产品价值”及对货主及承运人罚款幅 度为“1倍以上3倍以下”的规定,与国务院食盐专营办 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一致。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行政案 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二 款、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精神进行选择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n第六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可

8、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n(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 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n(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n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 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 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 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 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 以修改或者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n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规章。n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n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门规章与地

9、方 性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不一致,如何适用 法律的请示报告2003苏行他字第002号n最高人民法院:n 我院审理的一起不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处罚请示案件 中,相对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活动,既违反了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也违 反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 条例。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 处罚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罚款幅度是5000元至10000元, 而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罚 款幅度是5000元至20000元。我院在审理中对本案是适用 交通部规章还是适用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存在分歧意见。经 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根据立法法的

10、有关规定特向你院 请示:n n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直接适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 定的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具体理由如下:n(1)由于我国立法法并未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 之间的效力高低问题,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地方性法规的效 力必然高于部门规章。立法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 八十六条均能得出此结论。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效力 不能简单认定谁高谁低,而应区分其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对于一些必须中央统一管理的事项,如涉及财政、金融、 外贸等事项方面,应以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准。但由于本案 中的道路运输并不涉及中央统一管理事项,各省级立法机 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本案应首先考虑适用江苏省

11、人大常委会的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n(2)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 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 政案件,因此,在适用地方性法规不违反立法法 精神的情况下,本案不应适用交通部规章。n(3)交通部的规章是1998年制定,而江苏省的地方 性法规是2002年制定,且江苏省作为经济较发达 的省份,其处罚幅度高于交通部规定的幅度也是 符合实际的。n(4)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 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 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 定在该

12、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 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裁决”。此项规定意味着只有在“不能确 定如何适用时”,才需要请示,而本案从上述(1) 、(2)、(3)理由来看,可以确定适用地方性法规 ,故应直接适用江苏省地方性法规。n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中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 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是显而易见的,部门规章是全国统一 执行的,不能简单地排除适用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 规定。而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 规定,本案应当认定为“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对此法律 适用问题应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予以请示。n上述第一种意见为我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认为

13、 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但考虑到本案的裁判结果对于以后 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本案的正确处理不仅 有利于在今后遇到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确立 一个相对统一的执法标准,也有利于对立法法第八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的具体 理解与界定。因此为稳妥起见,特具文请示。n 请复示。n)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 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n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 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n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参照国务

14、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 、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 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 章。 n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 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 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 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地 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规定不一致的法律适 用问题的答复n2003行他字第4号 (20030815)n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3苏行他字第002号关于部门规 章与地方性法规规定

15、的处罚幅度不一致,如何适 用法律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国家尚未制定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法律或 者行政法规之前,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道路运输 市场管理的行政案件时,可以优先选择适用本省 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有关道路运 输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n婚姻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 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据报道,公 安部新拟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规定 :“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n问题:(1)以上规定之间的法律位阶是怎 样的?n(2) 以上规定之间是否存在冲突?为什 么?n(3)如有冲突,应怎样解决?练习练习解答n(1)婚姻法是法律,上位法,公安部新拟的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是部门规章,是下位法 。n(2)以上规定之间存在冲突。因为“子女可以随 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意味着子女可以自 由选择自己的姓氏,是一个授权性规范;而“公 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的规定限制了子女的姓 氏选择权,是一个强制性规范。 n(3)解决办法就是:上位法与下位法没有冲突时 ,下位法优先于上位法适用;二者有冲突时,上 位法优先于下位法适用。现在二者有冲突,所以 这种情况下应该优先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练习n1986年 的民法通则第123条是人民法院受理和 裁判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依据 , 1992年国务 院颁布实施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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