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症孕产妇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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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母婴安康行动计划越秀区妇幼保健院 广州市母婴安康行动计划(2012- 2015年)实施方案(穗卫【2012 】29号) 越秀区母婴安康行动计划(2012- 2015)实施方案(越卫【2012】 52号)越秀区妇幼保健院为确保如期实现广州市妇女发 展规划(2011-2020年)与 广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 2020)提出的控制和降低“两 率”的目标,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越秀区妇幼保健院总目标越秀区妇幼保健院部分行动措施 设产科基层医院产儿科标准化建设 大医院对几次医院开展百日帮扶服务 广州市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 广州市危重孕产妇监测方案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危重症孕产妇

2、监测方案越秀区妇幼保健院监测对象和范围 监测对象 病情危重,需启动院内抢救小组的孕产妇 病情危重,需请上级医院或外院会诊的孕产妇 病情危重,需转院救治的孕产妇 监测范围 广州地区所有取得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资格 的医疗保健机构均为监测医院越秀区妇幼保健院监测资料的收集 报告时间和程序 监测医院发生危重症孕产妇个案的,须在1个工 作日内报告辖区妇幼保健院 须跨区救治或转送至市级救治机构的个案,辖 区妇幼保健院对须1个工作日内报告市妇儿中心 辖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向市妇儿中心报监测基 本情况数据 报告形式:电话上报、传真上报或电子邮件等 报告内容:广州市危重孕产妇个案上报表越秀区妇幼保健院组织管理与

3、各级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局 全市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织和协调市级救治机构的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区/县卫生局 组织实施辖区内监测工作 组织和协调区级以下救治机构的危重症孕产妇 救治越秀区妇幼保健院组织管理与各级职责(续)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市妇儿中心 全市业务指导单位,监测工作的培训及技术咨询 资料的收集审核、质量控制及上报,年度分析报告 及时发现监测问题,向卫生局提出可行性建议 区/县妇幼保健院 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监测报告、质控及业务指导等工作 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录入和上报 及时发现为危重症孕产妇监测的问题,向区/县卫生 局及市妇儿中心提出可行性建议越秀区妇幼保健院组织管理与各级职责(续) 监测医院按照本监测方案要求进行监测报告成立本院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建立本院危 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负责本院危重症孕 产妇抢救工作建立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讨论制度,在完成救治 工作的7个工作日内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完 成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讨论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 工作流程图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快速高效的救治绿色通道 以就近救治为原则,辖区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 承担辖区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会诊与救治工 作 市级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实行分片管理,承担 对口区(县级市)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接诊、会 诊、救治工作越秀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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