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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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11年12月13日会 计 培 训增值税的视同销售(8种情况)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委托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受托代销)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 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 的除外;(同一单位两个机构不同县市的移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用于 在建工程,或管理部门)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例:2010年某机械厂将自己生产的一套设备用于在建工程,市 场价每套103000元,产品成本80000元。 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97510贷:库存商品 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3000*17%=17510 小规模纳税人: 借:在建工程 83000贷:库存商品 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3000/1.03*3%=3000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新准则)1企业将资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等 非应税项目,不作为销售处理 2企业将资产、委

3、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个人经营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的规定,(具有商业实质)应视同销售处理,以公允 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否则按账面价值结 转。 3企业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视同销售处理。 4企业将资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应当根据受益对 象,按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 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产品应视同销售处理。会计确认收入的条件企业销售商品时,新准则规定同时符合五个条件才确 认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购货方;(2

4、)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 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8项中: 2和4.用于非应税项目,不符合(1)和(2)的规定 8.向外捐赠不符合(4)的规定,因此不视同销售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新准则)视同销售:增加主营业务收入 不能视同销售:直接冲减库存商品 例:2010年5月,某汽车制造厂将自己生产的小汽车用于办公,市场价每辆 200000元,产品成本160000元。 借:固定资产194000 贷:库存商品1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5、 例:2010年5月某服装厂将自己生产的服装用于职工福利,市场价10000元 ,产品成本6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贷:库存商品(一)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 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 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 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视同货物移库,不确认收入的事项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的模式,不具有法人地位但实行 独立经济核算的分公司等,不

6、需要独立计算缴纳所得税,缩 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 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 售处理。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视同销售就是按税法确认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内部转移视同货物移库(内部处置),不确认收入的事项 主要有:产品用于非应税劳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机构之间的移送 移送他人视同销售,如:职工福利、投资、分配股利、捐赠等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是) 2.销售代销货物;(是)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 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

7、(市) 的除外;(不是)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用于 在建工程,或管理部门)(不是)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是)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是 )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是)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是)三种情况综合在一起分析例1:2010年某机械厂将自己生产的一套设备用于在 建工程,市场价每套100000元,产品成本80000元。 增值税率为17%. 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97000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注意:增值税视同

8、销售;所得税:不确认所得缴纳所 得税,与会计处理无差异。三种情况综合在一起分析例2:2010年5月,某汽车制造厂将自己生产的小汽车 用于办公,市场价每辆200000元,产品成本160000 元。 借:固定资产194000 贷:库存商品1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注意: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不确认所得缴纳所 得税,与会计处理无差异。三种情况综合在一起分析例3:2010年5月某服装厂将自己生产的服装用于职工 福利,市场价10000元,产品成本6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同时结转成本(

9、略) 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与税法视同销售,不用纳税调整 .三种情况综合在一起分析例4: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对外投资,市价1000000元, 成本价600000元。 (1)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同时结转成本(略) 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和所得税视同销售. 与所得税处理一致,不需要纳税调整三种情况综合在一起分析(2)如果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770000贷:库存商品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会计与所得税产生

10、差异,需纳税调整,在视同销售收 入项目填列销售收入1000000元,在视同销售成本项 目填列视同销售成本600000。购买的货物增值税的核算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 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 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用于 在建工程,或管理部门)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1、购买的货物增值税的核算以上八项中,4和5不包括购买的货物,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 项目、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转出,小 规模纳税人不计算增值税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小规模纳税人: 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委托代销商品的核算假设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机器设备 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 x 8年3月1日A 公司委托乙商场代销x1产品200台,该商品成本800 元台,双方协议价格1000元台(不含税)。乙 商场当月售出其中的150台,每台售价1100元,并于 月末将代销清单交A公司。A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开 具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

12、50000元,税金25500元, 货款及税款已收到。请做A、B公司会计处理。委托代销商品的核算20x8年3月1日A公司委托丙商场代销X1产品200台, 每台成本800元。假定代销合同规定,丙商场应以每 台1000元的价格代销X1产品,不得自行提价,A公司 按售价10%支付丙商场代销手续费。丙商场当月售出 150台,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150000元,增值税25500元,A公司月末收到丙商场 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商场开出一张金额相同的增值 税发票。代销款当月收到。请做A、B公司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本细 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

13、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 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 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 务总局确定。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我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管桩用于建筑安装工程,只按照工程金额缴 纳营业税,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认为,该公司“将自产或委托 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实

14、施细则第4条第4项的规定,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于移送使用时申 报缴纳增值税。由于无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和最近时期 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可供参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税务机关最终确定以组成计税价格计征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利润率)。该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假设该公司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委托加工产品对应的外购原材料100 万元,支付加工费20万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54号,成本利润率为10 ,组成计税价格(100+20)1.03(1+10)128.16万元,应纳 增值税128.163%3.84466万元。 视同

15、销售销售额的确定公司上月将产成品用到自己的基建工地,没有票 据,只有库管给我的出库单,我要怎么做分录? 到底确不确认收入?如何确认呢? 如果是购进的原材料呢?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处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处理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 固定资产(即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 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1月1日以 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 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 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处理例

16、题:2009年5月12日,A公司转让3月购入的生产 用固定资产,原值100000元,已提折旧2000元, 转让价90000元。转让2008年以前购进的生产用 固定资产,原值2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 转让价110000元。请做出相关账务处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处理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的视同销售与前面八种情况 的处理相同。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的 净值为销售额。 例题:A公司5月12日向受灾企业捐出3月12日购进的 一台账面原值50000元,累计折旧2000元的生产 用固定资产,捐出时支付清理费用1000元。请做相关账务处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处理注意:如果企业出售的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则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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