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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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 融 法证 券 法一、 证券法概述二、证券公司三、证券的发行四、证券交易五、上市公司的收购1(一)证证券证证券的概念。证证券是通过过一定的载载体,借助 法定的文字或文字与图图形的结结合, 以书书面形式或电电子记账记账 的形式表 现现特定的民事权权利的凭证证。由书书 面的,也有电脑记账电脑记账 的。2广义义上的证证券包括所有的具有 财产权财产权 利的法律文件,现现在的证证 券一般特指股票、国债债、金融债债 券、公司债债券、证证券投资资基金, 以及由前述证证券派生出来的衍生 金融工具(产产品)。3我国的证证券法对证对证 券的定义义 仅仅指:股票和公司债债券。其中 股票的发发行专专由股份有限公司

2、 发发行,债债券由股份有限公司和 国有独资资公司和国有有限公司 依法发发行。4(二)证券法1、证券法的概念。证券法是调 整我国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及 其相关的行为的基本法律,也是规 范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证券业协会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 主体的法律地位及行为能力的基本 法律。52、证证券法的原则则。我国的 证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则主要有公开 原则则,公平原则则,公正原则则, 保护护投资资者合法利益,自愿、 有偿偿、诚实诚实 信用原则则。63、证证券法律关系,是指我国 的证证券法律和证证券行政法规规所确 认认和调调整的当事人之间间的证证券权权 利和证证券义务

3、义务 关系。证证券法律关 系的主体包括国务务院证证券监监督管 理委员员会、证证券交易所、证证券业业 协协会、证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发发 行证证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有 限公司,以及所有的证证券投资资者 ;7证证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依法发发 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债券;证证券法律关 系的内容是指各主体之间间因证证券管 理、证证券发发行和证证券交易所产产生的 证证券权权利义务义务 关系。8(一)证券发行条件证券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政府依照证 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 出售股票或债券,从而获得资金 的直接融资活动,发行的证券包 括股票、公司债券、企业证券、 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等种类

4、。9我国的证券法规定所调整的证券对象只 有股票和公司债券,非公司企业发行的债券 可以比照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证券发行审批程序1.审批机关。 股份有限公司及 国有股份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股票、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 的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审查批准。 102.申请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须提交的 文件。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必须向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 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有关文件,包括地方政府或中 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申请的文件,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发行授 权文件等。113.公司发行债券需

5、要提交的各种文 件。包括申请发行人的资格证书,公 司债券的发行规模批准文件,以及公 司发行债券必须要具备下列条件:12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 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 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 发行的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 40%;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 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所筹资 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债券 的利率水平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 率水平;国务院及其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34.不得再次发发行公司债债券的情 况: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 再次发发行债债券:前一次发发行的公 司债债券尚未募足的;对对已发发行的 公司债债券或

6、者其债务债务 有违约违约 或者 延迟迟支付本息的事实实,且仍然处处 于继续继续 状态态的。 145.准予发发行的撤销销。公司发发行证证 券必须须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门和中国证证 监监会的批准,在经过经过 批准程序的阶阶段 ,由于批准机关对对情况的了解不足, 或申请请人提供的材料有虚假成份没有 被发现发现 ,遂做出了批准发发行的决定。 命令发发行人立即停止发发行,通知准备备 购买购买 者不要购买购买 ;对对已经发经发 行的证证券 ,则则采取财产财产 返还还(还还本付息)的方 式,赔偿赔偿 投资资者的损损失。15(三)发行公告1、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法和有 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在发行前应 当向公

7、众提供的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 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在 招股说明书中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 的名称、住所;发起人、发行人简况及 其认购的股份数;筹资的目的;每股票 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初次发行的发起人 认购股本的情况、股权结构及验资证明 ;16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与承销数量 ;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及股票认购和股 款缴纳的方式;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 、风险预测;公司最近发展规划和经注册会 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 利预测文件;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 诉讼事项;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其简历, 包括学历、资历和业务履历;公司近三年以 来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

8、基本情 况等基本内容。 172、招股说明书公告。发起人向社会公 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 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前条所列 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 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 股份缴纳股款。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以 及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 保证招股说明书没有弄虚作假、严重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 担连带责任。183、发行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中应承担 的责任。在证券发行中起中介作用的机 构的职责包括:为发行人出据文件的注 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专业评估 人员及其所在的机构、律师及其所在事 务所,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按照本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和

9、道德规范,对其出具 文件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和验证。19发行人出据文件的注册会计师 及其所在的事务所、专业评估 人员及其所在的机构、律师及 其所在事务所必须要对无过错 的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20(四)证券的承销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规定证 券的发行必须由专门的发行机构进行 ,这个专门机构就是证券公司,证券 法规定证券的承销业务有代销和包销 两种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 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 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 承销方式。 21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 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 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 束时将销售剩余证券全部 自行购入的承销

10、方式。22(五)股利的分配1、发行新股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新股实际上也是从社会上直接融资的一种特别 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法和 证券法有如下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 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 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 率。232、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原股东 配售股份是股份公司因公司业绩良好 而增加股份的行为。股份公司的净资 产反映在公司发行的股份中,公司的 每一股份都代表公司的一份资产,如 果每一股份所代表公司

11、净资产价值不 变,这些股份的价值是相对稳定的;24如果公司的净资产被更多的股 份所平分,则每一股份所代表的 净资产则按比例递减,即每一股 份所代表的公司净资产含量随之 减少。25从技术上而言,公司的股份增加了 ,即意味着公司从社会上获得了一定 的融资。因为公司从社会直接融资关 系到社会资金供求关系,所以,公司 从社会上获得直接融资必须要取得有 关部门的批准,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须经国务 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属于上市公司,公司向原股东配 售股份,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263、不分配股利的情况。公司当 年没有盈利的,不得向股东分配 股利,包括向少数与公司有

12、密切 关系的股东(例如公司的内部职 员等)分配股利。27因为,当公司没有获得利润却 要分配利润,必须要从公司的积蓄 中支出,或者从公司的其他资产中 支出,势必要减少公司的净资产, 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金量 ,以及降低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28这是违反公司法对公司保持 必要的注册资本的要求的规定的 ,同时,这么做也是对其他未能 参加股利分配的股东财产权利的 一种侵犯。因此,证券法规定, 公司当年无利润的,不得分配股 利。 29四、证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1.证券交易是一种民事交易行为 ,证券交易反映的是当事人的经济 利益,无论是买进还是卖出,都反 映了交易者一定的经济目

13、的,各种 证券交易行为都具有一定的权利义 务关系。302.证券交易的意思表示必须真 实。证券交易反映的是当事人特 定的经济目的,所以,证券法规 定其交易行为必须是自己真实的 意愿。凡是以欺诈、胁迫等方式 进行的证券交易行为没有法律效 力,不受法律保护。313.证券交易的原则(1)三公原则,即公开、公 平和公正原则,证券交易往往是在 电脑中短短一瞬间进行的,当事人 对涉及证券交易的背景和市场情况 很可能不了解,必须要由证券发行 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公司等机构对有关证券的背景情况 做出详细的介绍,以利投资者对买 卖证券做出理智的判断。 32(2)诚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 我国的民法通则

14、、合同法和其他许多 法律共同具备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个 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行为是必 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承认并 尊重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利充分体 现各自的合法权益。33(3)时间优先原则。这是指在证券 交易过程中,如果有多个投资主体以 相同的价格委托买进或卖出同一个股 ,则以委托者进入电脑中的先后顺序 为准,先入者优先成交。(4)价格优先原则。这是指在证券 过程中,如果多个投资者在同一时间 里委托买进或卖出同一个股,则以卖 出的价低者及买进的价高者优先成交 。 34(二)证券上市的前期工作1.证券上市申请。股份公司的股票 上市申请必须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 关规定,除了股份公司的基本

15、业绩和报 表外,还须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有关申 请的情况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在 得到批准上市交易时,应当发布上市公 告,将有关公司上市的详细情况公诸于 社会。35公司债券的上市必须要符合公司债 券的发行条件,债权的发行总额须 在5000万元以上,期限须在一年以 上。2.证券上市的暂停和终止(1)公司债券上市的暂停或终 止。 证券法规定,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 证监会决定暂停或终止其上市交易 :36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 上市条件的,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 金不按照审批用途适用的,未按照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的,公 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的。

16、37(2)股票上市的暂停或终止。证券法第 49条规定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 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3.证券交易程序 (1)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卖证券前,须选 择一家证券公司作为自己的代理交易人,存 入一定的保证金,在保证金额度内买进证券 ,卖出证券的金额自动存放在保证金账户, 投资者可以随时投进或取出保证金账户内的 资金。38(2)证券交易必须以现货方式 进行,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 资或者融券的。(3)证券交易活动证券交易的 收费,投资者需按交易金额的千分 之四缴纳印花税,证券公司对股票 交易收取千分之三点五的佣金。39(4)股票交易实行涨跌停板制,为 了抑制证券交易中过度的投机性,我国 的证券法规定,在一个交易日内,某个 个股的价位升幅或降幅不得超过10%。40(5)证券交易的限制。证券法规 定的知情人员(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 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 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 卖股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 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 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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