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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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市场内容安排p保险市场概述 p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p国际保险市场 p保险市场的展望保险市场概述市场: 商品交换的场所 商品生产者间的交换关系的总和保险市场:保险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是保险交易主体间产 生的全部交换关系的总和。保险市场概述保险市场的特点直接经营危险预期性非即时结清性政府干预性保险市场概述保险市场的要素p主体:供给方、需求方、中介方p客体:保险商品 无形 非渴求p交易价格保险市场概述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 垄断型市场:专业型完全垄断、地区型完全垄断 垄断竞争型 寡头型保险市场的类型保险市场概述保险市场发展的衡量指标1. 市场份额2.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3. 保

2、险密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保费额。4. 寿险与非寿险保费比例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保险人的组织形式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保险组织个人保险组织政府保险组织中介代理人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人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拥有并分享利润并承担损失的公司。股东选举董 事会,董事会再任命行政管理人员来管理公司。董事 会对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股份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类型由其可获得的营业 执照决定 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不能签发可追加保费的保单。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保险组织相互保险是指具有相同风险保障需求的人通过缴纳保费 形成基金,当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

3、而遭受损失时,由基 金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的保险活动。通俗的讲,相互保 险是一种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身份合一,自己投保自己承 保的保险方式。相互保险公司可能会给被保险人派发红 利或预先降低费率。 摊收制相互保险公司 预付保费制相互保险公司 工厂相互保险公司 互助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的公司结构的变化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相互持股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拥有能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 股份保险公司或获得其控制权而改组为相互持股公 司。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个人保险组织劳合社1. 伦敦劳合社2. 美国劳合社伦敦劳合社是世界上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保险机 构。是英国最大的保险组织,起源于300多年前设在 英国的爱德华劳

4、埃德的咖啡馆。劳合社从做水险 业务开始,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财产与责 任险保险市场。劳合社将专业承保技术与专业人才 聚集在一起,整个市场享有一流财务评级保障。目 前,劳合社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经 常率先承保新的、不同寻常的、复杂的风险。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伦敦劳合社的几个基本特征1. 伦敦劳合社并不是一家保险公司,而只是为其成 员提供保险销售有形和无形服务的协会。2. 保险实际上是由旗下的一系列辛迪加组织承保。 这些辛迪加组织由承保代理人管理,通常只承保 海上保险、航空保险、汽车保险和其他财产与责 任保险。(特殊险种和短期人寿保险只占业务中 很少的部分)3. 辛迪加的个人承

5、保对它以个人名义签订的保单具 有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加入伦敦劳合 社;个人承保需要满足严格的财务要求)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政府保险组织设立的目的:为了实现政策目标而设立政策性保险组织商业保险的非可保风险社会保险、巨灾、农业保险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保险的分销渠道从保险行业的业务来源构成看,保险中介是主要分销 渠道,根据2011年保险年鉴统计数据,2010年全国保 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941.25亿元, 同比增长19.43%,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46%。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保险市场中介代理人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 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

6、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 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 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 构。”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 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 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保险市场中介代理人p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p不能假定存在代理关系,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 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p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第一百二十

7、七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 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 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 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 任。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保险市场中介经纪人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 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 法收取佣金的机构。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 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经纪人业务包括直接保险经纪与再保险经纪两 类。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保险市场中介经纪人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 为投

8、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 保手续;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再保险经纪业务;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 理咨询服务;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 保险市场中介公估人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 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 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 员,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鉴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业务范围保险标的承保前或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 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9、务。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保险法第一百三十条 保险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 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http:/ 11/21/c_111184290.htm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 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 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教材335页)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国际保险市场发达国家市场北美、西欧、大洋洲、日本及

10、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 体(以色列、韩国、香港、新加坡和台湾)新兴国家市场南非、巴西、中国、印度世界其他地区市场亚洲、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中欧和东欧、非洲、中 东和中亚瑞士再保险的统计口径国际保险市场寿险保费占总保费收入的57%(26270亿美元),发达经 济体(58%)的寿险保费占比高于新兴市场(52%)1981-2011年寿险保费收入情况国际保险市场2011年全球非寿险保费收入情况国际保险市场 2011年主要国家和地区保费收入情况总保费收入单位:百万美元 人均保费单位:美元 数据摘自瑞士再保险2012年sigma第3期。排名国家2011年总保费 收入2011年占全球市 场份额人均保费保险深度1

11、美国1,204,667 26.22 38468.1 2 日本655,408 14.26 51697.0 3 英国319,553 6.95 453511.8 4 法国273,112 5.94 40419.5 5 德国245,162 5.34 29676.8 6 中国大陆221,858 4.83 1633.0 7 意大利160,514 3.49 25307.0 8 韩国130,383 2.84 266111.6 9 加拿大121,213 2.64 35297.0 10 荷兰110,931 2.41 664713.2 13 中国台湾78,416 1.71 337117.0 23 中国香港27,850

12、 0.61 390411.4 我国保险市场市场结构从1979年恢复商业保险业务,到80年代末一直是人民 保险公司一家独大,80年代末开始平安、太保等众多 保险公司开始进入市场,市场集中度开始逐渐下降, 但前三位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仍占全行业保费收入的 60%以上,下表是根据中国保险年鉴和保监会网 站公布的财产险市场各公司原保费收入得到的相关市 场结构指标。我国保险市场市场结构财产保险市场年份保险公司总数量外资公司数量外资公司业务收入占比CR3CR4HHI20011780.73%96.05%96.97%57.13%20022090.82%94.14%95.11%52.55%200322111.10%

13、88.81%91.22%47.32%200426121.24%79.87%86.70%36.82%200535131.31%72.63%80.75%29.89%200636131.21%67.25%76.78%24.27%200742151.16%63.97%72.75%21.77%200847161.18%63.86%71.68%20.90%200952181.06%64.21%70.71%19.83%201053191.06%66.45%71.25%19.36%201159211.09%66.60%70.99%18.56%201262211.21%65.35%69.79%17.72%赫芬达

14、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简称HHI)我国保险市场 市场需求年份财产险保费收 入(亿元)人均财产险保 费(元)财产险保险深 度(%)寿险保费收入 (亿元)人均寿险保费 (元)全部业务保险 密度(元)全部业务保险 深度(% )2000606.047.810.611003.079.14126.211.792001691.154.150.631424.8111.64168.982.202002773.260.190.642275.1177.12237.642.982003865.666.980.642983.2230.85287.443.3320041124

15、.886.530.703198.2246.04332.163.3920051283.198.130.693644.9278.76375.642.7020061581.1120.280.734059.1308.80431.302.8020072086.6157.920.784946.5374.37532.422.9320083125.8235.371.006663.3501.75740.663.2520093679.9275.751.087457.4558.82834.423.2720104744.6353.831.188229.8613,75972.333.7020115643.7418.871.198695.6645.381046.643.042000-2011年我国保险保费收入及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我国保险市场2011年,发达市场人均保险支出为3712美元(新兴市 场为118美元)。其中,2168美元用于寿险,1544美元 用于非寿险,由于经济增长超过保险市场增长,整体 保险深度降至8.6%。我国保险市场市场需求根据瑞士再保险sigma中的分析 ,人均GDP作为 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影响保险深度的重要因素,人 均GDP与财产险保险深度之间呈S曲线型变化,即当 一国在经济发展的较低水平时其财产保险深度也较低 ,而随着经济的增长,财产保险深度也随之增长并快 于经济增长水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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