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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分局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专题辅导2011年2月25日01091234525423423452l主要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相关政策以及报备流程。 01092234525423423452一、享受优惠基本流程: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分局-系统维护-申报-年度后续管理 01093234525423423452备案原则:l1、需享受,才备案(例: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 );l2、先备案,再享受(系统维护后绿色通道才能申报 );l3、季度享受需做季度预备案(研发费加计扣除除外 ),最终年度需享受,年度再正式备案;l4、高新
2、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不得叠加享受;l5、备案一律由办税服务厅受理。 01094234525423423452*政策依据:l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第069 号)l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 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苏国税发【2009】93号)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 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157号) 01095234525423423452高新技术企业 l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0109623
3、4525423423452具体认定条件 l(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 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 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 l(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l(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01097234525423423452l(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 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 ,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 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 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 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3%。 01098234525423423452l(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 总收入的60%以上; l(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 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 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 作指引的要求。 01099234525423423452优惠备案需提供的资料:l(1)高新技术企
5、业证书复印件;l(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l(3)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表式见国 税函【2009】203号文件); l(4)当年度本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 业总收入的比例、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 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研发人员占企业当 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等指标说明。 010910234525423423452注意点:l归集到研发费用的相关内容,应符合国科发火 【2008】362号文的相关要求,且应能提供归 集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资料(明细账、凭证等 )。 01091
6、1234525423423452相关文件:l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 2008】第172号);l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第203号 ); 010912234525423423452软件企业 l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 ,二免三减半;l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 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l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
7、时扣除;l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 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 短,最短可为2年。 010913234525423423452具体认定条件 l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l(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 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l(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l(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 低于;l
8、(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 所;l(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l(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以上;l(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 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以上;l(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010914234525423423452优惠审核要求 l(1)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 (文件)复印件(通过年检(年审)证明)(即企业证书);l(2)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证明材料或通过资质 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明材料;l(3)享受国
9、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须提供 相关文件;l(4)获利年度说明;l(5)职工培训费用明细账;l(6)软件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的证明材料;(即征即退资格 认定批复及年度最后一期退税批复、增值税申报表);l(7)对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 200096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逐条说明本企业当年度情况(即上 述具体认定条件的9项)。 010915234525423423452注意点l应能提供归集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资料(明细 账、凭证等)。 010916234525423423452相关文件l关于印发江苏省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及软件产品认定 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国税发【2
10、000】第294号)l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3】第082号)l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8】第1号)l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010917234525423423452技术先进服务型 l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 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 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
11、合肥、南昌、 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 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l(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l(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 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扣除。 010918234525423423452具体认定条件 l(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 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l(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 级市等
12、全部行政区划)内;l(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 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l(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l(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 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l(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50%;l附件2 010919234525423423452优惠审核要求l(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l(2)相关年度指标说明。(请对照具体认定 条件的6项逐条说明) 010920234525423423452注意点l和2009年度
13、相比,财税【2010】65号在下属几点内 容上有变动: 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总收入70%的最 低比例要求降低到50%; 取消企业需获得国际资质认证的要求;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 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 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服务而从上述境外单 位取得的收入。 010921234525423423452相关文件l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 ;l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 家发改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 得
14、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01092223452542342345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l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 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l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 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 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l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 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010923234525423423452相关概念 l(1)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与财务核算的研发 费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的研发费用间的比 较:注:一般情况下,财务核算的研发费用高
15、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l(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分自主开发类、委托 开发类、合作开发类和集中开发类。 010924234525423423452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 用财务 管理的 若干意见国税发2008116号财企2007194号(一)新产品设计费 、新工艺规 程制定费 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 料费、资料翻译费 。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 技术图书资 料费、资料翻译费 、会议费 、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 训费 、培养费、专家咨询费 、高新科技研 发保险费 用等(二)从
16、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 料和动力费用。(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 力费用(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 、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 贴、补贴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人 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用。(四)专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的 折旧费或租赁费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房屋等 固定资产 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以及相关固定 资产 的运行维护 、维修等费用。010925234525423423452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 用财务 管理的 若干意见国税发2008116号财企2007194号(五)专门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的摊销费 用。(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 技术等无形资产 的摊销费 用。(六)专门 用于中间试验 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五)用于中间试验 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