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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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八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项目八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学习目的 了解我国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相关法律 法规 技能要求 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企业避免风险, 达到利益最大化8.1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8.1.1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 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 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 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 8.1.2商检管理体制 我国商检管理体制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 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主管全国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二是国家商检部门 在各地设立的商检机构,管理各所辖区的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三是经国家商检部 门许可的检验机构,

2、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 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 口商品检鉴定业务。 8.1.3进口商品的检验 商检法对进口商品的检验与出口商品的检验分别作出规定。 进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法对有关事项主要做出如下规定: 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 商检机构报检。 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 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该商品的检验。 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 检验单证。 1)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 2)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支流不合格 或者残损短缺,需要由商检机构

3、出证索赔的,应当向商检机构申请 检验出证。 3)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在出口国进行预检验、监 造或者监装,商检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派出检验人员参加。8.1.4出口商品的检验 商检法规定出口商品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合法目标检验: 1)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 商检机构报检。 2)商检机构按规定期限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单证。 3)属于商检法规定必须实施检验的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 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收。 4)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发给检验单证的出口商品应在其规定期限 内报关出口,超过期限的重新报检。 5)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 包

4、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 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 货物,不准出口。 6)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 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8.1.5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2)刑事责任 8.2动植物检疫法 8.2.1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共8章50条。它明 确了动植物检疫的宗旨、性质、任务,规 定了检疫检查程序、检疫处理原则和法律 责任。8.2.2动植物检疫法的立法目的 通过立法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植物 危害性病、虫、

5、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 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 经济贸易发展,履行国际主义义务。体现 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既把关又服务、 既保护又促进的指导思想。8.2.3动植物检疫法的适用范围 该法规定了检验范围、检疫对象及制定公布部门 。检疫范围包括: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 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 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 运输工具。检疫对象指禁止出入境的动植物病虫 害,具体为动物一类、二类传染病、寄生虫名 录、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所列的 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对象的法律规定由国务院农 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

6、布。8.2.4检疫制度 该法主要规定了八项检疫制度,通过法律规范,形成必须遵守的法定制度,具有普 遍约束力。 1)检疫证书制度。检疫证书是检疫结果的书面凭证,输入、输出、过境、携带入境 的检疫物必须有相应的检疫证书。 2)检疫审批制度。输入或过境运输检疫物,必须依法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 手续。 3)报验和申报制度。输入、输出或过境运输检疫物必须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或其 他法定机关申报检疫。 4)隔离检疫制度。输入动植物或出境前动物需要隔离检疫的,在口岸动植检机关指 定的场所检疫。 5)现场检疫制度。口岸动植检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登船、登车、登机实施检疫,进入 港口、车站、机场、邮局以及检疫物

7、存放、加工、养殖种植地所实施检疫,并依照 规定采样。 6)检疫放行或调离制度。指输入、输出或过境运输检疫物经口岸检疫机关办理一定 手续,同意放行后方可调离的管理制度。 7)检疫监督制度。国家动植检机关和口岸动植检机关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 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督。 8)检疫收费制度。口岸动植检机关实施检疫并按照规定收费。8.2.5检疫措施 1)禁止进境措施。包括禁止进境物和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 、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2)检疫处理措施。动植检机关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 品和其他检疫物,可以采取强制性处理措施。 3)防疫消毒措施。指对可能传播病虫害的运输工具和

8、有关人员采取 防疫措施。防疫消毒范围包括:进境的机动、非机动车辆,装载动 物进境的运输工具,上下运输工具或接触动物的人员,被污染的场 地。此外,检疫物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也要采取防疫措施。 4)紧急预防措施。在国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有可能传入中国的情 况下采取的防疫措施。紧急措施由国务院、受疫情威胁地区的地方 人民政府和有关口岸的动植物检疫机关采取。8.2.6法律责任 主要规定了违反动植物检疫法的各种行为 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当事人不服行政处 罚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途径、期限 ;动植物检疫人员不依法检疫应当承担的 法律责任。其中详细规定了违法的行政责 任、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争议的处理等。 案例

9、 一 私自更换出口货物案 案情介绍:1996年12月6日,A市B进出口公司向A动植物 检疫局报检出口“手拣中国花生果”75吨,A局在产地现 场检疫并作了熏蒸处理,12月19日,B公司称上述货物已 发往天津口岸报关,A局按规定出具了检疫放行通知单 。随后货主又要求A局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和熏蒸 /消毒证书,这一举动引起A具警觉。经查实,已检疫 及熏蒸合格的货物并未运走,报检货物与实际出口的货 物不符。A局于是责令B公司退回检疫放行通知单,B 公司则来函来电谎称检疫放行通知单已寄到口岸报 关。A局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四十条及其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以及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行政处罚实 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款、第

10、十条的规定,作出了暂停该 公司报检单位注册资格、吊销相关报检员证书、处以罚 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为逃避检疫而弄虚作假、偷 换货物以骗取检疫单证的违法行为。B公司利用其在产地 的存货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单证后,将这些单证 用于外地港口同类存货的报关,造成检疫合格的货物未 发,发走的却是未作检验检疫的货物,货证不符的状况 。本案的启发是,内地局在产地检疫之后,还应进一步 做好后续监管,确保已验货物如实按期装运出境,同时 还应加强码标记、集装箱、运输工具号码等的管理。 本案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所报货物与实际不符的, 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四十条规定,检疫机关除了应 对当事人

11、进行罚款处罚以外,还应对当事人已取得的检 疫单证予以吊销,吊销检疫单证是处罚的一个种类,应 体现在处罚决定中。另外,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原 则,本案由天津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来处理更为合适。案例二非法输入俄罗斯演艺犬行政处 罚案案情介绍:1995年9月,L动植物检疫局获悉俄罗斯A马戏团已来L市即将演 出,表演节目有驯虎、驯犬等内容。L局立即派人员前往演出地点,当时演 艺动物尚未卸车,检疫人员履行检疫手续,要求驯养员在未经查验其手续 前,演艺动物禁止卸车,就地隔离、封锁、消毒。 经查演出单位承办人为X省B马戏团,其经文化部批准,邀请俄罗斯A马戏 团X省、G省等地演出。演艺动物中有5只演艺犬来自俄罗

12、斯,于1995年6 月从H口岸入境,已在G省演出多次。该批俄罗斯犬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但其具有H口岸检疫局检疫放行单和G检疫局的调离通知单,于8 月进入L市境内。L局鉴于该团携带的俄罗斯犬来路不明,生活习性不清, 未经检疫审批,且与国内其它动物同台演出,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1、办 理检疫审批手续。2、对演出动物予以截留、隔离、消毒。3、对曾同台演 出的国内演艺动物隔离检疫,监管演出,对其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L局依据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进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X省B马戏团给予以下处罚:1、对其携带的 国外演艺犬予以截留、隔离检疫,所需费用及犬的饲料管理由该团负

13、责;2 、立即向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补办动物进境审批手续,在国家动植物检疫 总所未批准前,隔离犬不准转移;3、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案情分析:本案的首要问题是要确定B马戏团五只俄罗斯犬是以何种方式进 境,如果是以携带方式进境的,则无需检疫审批,如果以一般贸易方式进 境,则需办理检疫审批。从本案的情况来看,H局将B马戏团的行为视为携 带进境,从而在B马戏团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签发了检疫放行 单。既然H局签发了检疫放行单,就意味着肯定了B马戏团行为的合 法性,L局再以未办理检疫审批为由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不太妥当。 H局在行政处罚的内容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不应将“对B马戏团携 带

14、的国外演艺犬予以截留、隔离检疫,所需费用及犬的饲料管理由该团负 责;B马戏团立即向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补办动物进境审批手续,在国家动 植物检疫总所未批准前,隔离犬不准转移”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此二项应 属于检疫措施,不是行政处罚种类。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规范、正 确。其次,B马戏团的违法行为是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依据进出境动植 物检疫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处以500元至5000元 罚款。L检疫局在掌握行政处罚幅度上存在错误,罚款10000元超出法定幅 度。 此项处罚是在行政处罚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办法实施之 前作出的,在认定依据、量罚尺度上,不尽成熟,在今后行政处罚工作

15、中 应严格依法实施处罚,保证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的准确性。8.3国境卫生检疫法 8.3.1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是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 施国境卫生检疫,以保护人体健康。因此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 口岸,设立卫生检疫机关,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检疫对象主要是入境、出境的 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 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 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监测 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8.3.2检疫 对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

16、 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 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 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 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 。对来自疫区的、或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和可能成为检 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 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对入出境的尸体、骸骨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 卫生检疫合格后,发给入出境许可证,方准运进或运出 。8.3.3传染病监测 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 监测,要求入出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 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 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8.3.4卫生监督 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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