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1334582 上传时间:2018-08-13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2.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附表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 3: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附表: 北京市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气象主管机构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行政许可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570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 号)北京市实施 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 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 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

2、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 号)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02 号)行政收费依据:本项许可不收费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0 个工作日办理机构: 北京市气象主管机构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办理地址、电话:见附表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 : 00 ,下午 1: 30-17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一)申请设计审核的范围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2、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3、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

3、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二)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材料和电子文档。(三)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并提交以下材料: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2);2、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3、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注:以下材料由受理机构向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直接调取,申请单位不再提交:1、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和电子文

4、档;2、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测试报告的复印件。(在产品备案时已经向市气象局提交测试报告电子版的产品可以只提交测试报告封面页,查询是否已经提交测试报告电子版网址:http:/www.bjqx.org/XuKe/ChanPinBeiAn/ChanPinBeiAnChaXun.aspx)(四)提示与强调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二、受理(一)受理条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3、需要

5、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二)受理岗位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三)岗位职责1、查验申请材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2、办理受理决定。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法定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6、。3、受理许可后,将申请材料按规定转审核机构。三、审核(一)审核标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1、申请材料的合法性;2、防雷装置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二)岗位职责审核岗位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审定机构。四、决定(一)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二)岗位职责1、按照审定标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意见,转行政许可受理窗口;3、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沟通后,提出书面意见,转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告知申请单位。(三)许可决定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

7、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五、告知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应当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申请单位。监督检查举报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见附表举报监督电话:68400891 公告查询网址: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气象主管机构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行政许可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570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 号)北京

8、市实施 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 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 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 号)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02 号)行政收费依据:本项许可不收费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10 个工作日办理机构: 北京市气象主管机构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办理地址、电话:见附表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 : 00 ,下午 1: 30-17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一)申请竣工验收的范围同设计审核的范围。(二)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材料和电子文档。(三)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

9、交以下申请材料: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附表3);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4、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注:以下材料由受理机构向检测机构直接调取,申请单位不再提交:1、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2、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防雷产品测试报告的复印件(在产品备案时已经向市气象局提交测试报告电子版的产品可以只提交测试报告封面页,查询是否已经提交测试报告电子版网址:http:/www.bjqx.org/XuKe/ChanPinBeiAn/ChanPinBeiAnChaXun.aspx)。(四)提示与强调1、申请

10、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二、受理(一)受理条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受理岗位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三)岗位职责1、查验申请材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

11、正通知。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2、办理受理决定。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法定的受理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3、受理许可后,将申请材料按规定转审查机构。三、审核(一)审核标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内容:1、申请材料的合法性;2、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3、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二)岗位职责审核岗位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审定机构。四、决定(一)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二)岗位职责1、按照审定标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意见,转行政许可受理窗口;3、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查人员沟通后,提出书面意见,转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告知申请单位。(三)许可决定防雷装置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防雷装置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验收。监督检查举报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见附表本单位举报监督电话:68400891 公告查询网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