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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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XXX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X 今年来,按照省市打非工作要求,蓝山县打非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打防并举,打非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效,全县没有发现非法集资案件。1、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针对今年全县进行了换届、机构改革和撤乡并镇工作,调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进行及时调整完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一是明确对县政府金融办的编制由原来的 2 名增加至 4 名(目前正在进行向上申报及公开招聘准备工作

2、);二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出台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已通过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待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即可出台),从部门监管职责、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行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是在各种会议中强调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非工作成为了县政府例常性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市“相关风险警示公告公开宣传” 、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等要求,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的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3、”的处置原则告知广大公众,切实增强群众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张贴公告宣传。及时依据市办通知和省政府金融办专门联合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的风险警示公告,结合我县实际,县打非办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相关风险警示公告公开宣称的通知(附蓝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蓝山县防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 XX 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 、 蓝山县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等,对全县 30 余个重要单位及所有乡镇下发。同时,在 3 月底我们把非法集资警示公告分发至各相关部门,要求把公告粘贴至

4、医院、市场、银行、乡镇、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以及特别人群聚集场所,共张贴或分发公告 3000 余份。二是强化银行机构宣传,在县城所有银行业机构网点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警示性宣传标语,同时,在县城银行网点营业大厅摆放和散发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 1000 余份。三是在蓝山政府网设“蓝山金融”专题宣传栏,宣传非法集资知识和发布风险警示性公告,对国家发布的新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对发生的新型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曝光,对高风险企业和个人进行风险提示。四是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在手机报逐条刊登“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损失自己负” 、 “远离非法集资圈,珍惜一生血汗钱”

5、等宣传标语,通过超级短信平台向城乡居民和领导干部发送风险警示短信,并在黄金时段通过电视台播放打非警示宣传片。五是进行了集中宣传,XX 年 5 月 12 日,为营造氛围,我们在应急宣传日组织公安、人民银行、金融办走上街头进行了宣传,共散发张贴横幅 5 条,设展板2 块,分发各类传单 XX 余份,切实提高了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增强了群众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六是各乡镇街道办分别在辖内进行了宣传。七是巩固延伸公告张贴成果,一方面,对 3 月份布置的省七部门发布的打非公告进行回头看,目前包括各类投融资公司在内的张贴在醒目位置的公告基本完整。另一方面,对 5 月 30 日从市里领回的口袋书、

6、防非处非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也要求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办领走分发(张贴)。3、突出监测重点,加大监测排查。3 月底开始,县打非办组织人员,深入县内共 13 家民间投融资管理、中介机构以及 1 家小贷公司,采取座谈、查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摸底了解。发现有 3 家尚未开展业务或无人办公,其余 9家也未发现有非法集资迹象。此外,经管局对 185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房产局对 6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局对 106户种植项目开发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等进行了排查,也未发现非法集资方面的问题。此后,县打非办又多次重点对 13家民间投融资管理、中介机构以及 1 家小贷公司进行了排查摸底,特别是对群众在网络有反映、有电

7、话举报的个别公司进行了多次约谈,对社会反映情况进行了尽力核实,目前,全县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下段,我们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作投入,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确保蓝山金融稳定。1、加大宣传,进一步形成人人远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通过走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广而告之等方式,让群众进一步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及危害,引导其正确辨别理性投资和非法投资,让非法集资没有市场。2、加强排查,进一步增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震慑力。严格根据打非领导小组个成员单位职责,坚持例行与突击向结合,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摸排,做到警钟长鸣。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X 深

8、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59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XX84 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方案(文政发XX5 号)精神,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态度坚决、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妥善处置重大案件,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一批重大风险案件得到稳妥处置;区域性、行业性非法集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潜在风险苗头得到及时控

9、制;重点行业主管、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业运行更加规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宣传、推介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涉稳隐患和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非法集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在联席会议和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县(市)人民政府上下联动,州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共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州级层面,由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打非办”)具体组织协调,州打非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领域负责;县(市)层面,落实属地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

10、域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二)有机街接,全面覆盖。专项整治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机衔接,做到统筹部署、协同推进。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关于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XX129 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股权众筹融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XX130 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XX148 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关于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11、方案文件的通知(文政办发XX150 号)精神,在开展 P2P 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和跨界开展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互联网保险等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时,将该分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及时启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处理。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特点,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和动态,采取社会全面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状况并做好相

12、应整治工作。(三)稳步推进,标本兼治。专项整治要以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通过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预警、警示教育、限期清理、整顿规范等方式,着力化解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控制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案件。要注意风险隔离,讲究整治策略,综合整治、依法整治、源头整治,有节有度,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依法打击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鼓励、引导规范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要注意远近结合,在积极遏制当前非

13、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告管理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一)重点领域。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资本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保险代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寄售、租赁、典当、房地产、高科技开发、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县(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州打非办及各县(市)掌握的其他高

14、风险企业。(二)重点行为。一是重点整治未按照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的行为。三是重点整治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的行为。四是重点整治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五是重点整治非法集资向基层农村蔓延扩散的行为。(一)摸清风险底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含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分领域工作组),采取社会全面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有效手段,针对重点领域可

15、能存在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开展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做到应查尽查。(二)稳妥处置风险。各县(市)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可疑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由本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牵头处置部门稳妥处置风险。风险线索向上一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州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的可疑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组织企业注册地县(市)人民政府进行初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通报州打非办,由州打非办就重要线索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对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部

16、门依法处理。在风险处置工作中,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三)依法打击犯罪。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州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及时移交同级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稳妥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要加强对依法打击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工作指导。(四)强化宣传维稳。各县(市)要通过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资讯排查等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环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整治与维稳并重,涉稳苗头风险要及时报告本级党委维稳部门和信访部门,实时掌握、处置涉稳苗头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做好受害人思想引导、情绪疏导、利益维护,力争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社会稳定。(五)健全长效机制。州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落实监管政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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