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市麻疹强化活动 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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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南京市麻疹强化活动 技术培训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化免疫活动背景 一、2005年我国所在的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 所有国家承诺到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 二、贯彻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 计划,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 以下的目标 。 三、江苏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 政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省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苏卫疾控 20095号)文件要求。麻疹强化免疫目的 控制麻疹疫情,在短期内迅速提 高人群免疫力,构建阻断麻疹病毒 传播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 疹工作进程。 强化免疫对象 全市所有8月龄-14岁

2、儿童,即凡是在 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 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 儿童),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 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 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除非是在强化 免疫接种前28天内,已有明确的麻疹疫苗 、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 疹类疫苗接种史者除外,不再作为本次强 化免疫对象。 疫苗的接种 在本次强化免疫对象中,所有 幼儿园在园儿童接种1剂次麻疹 -腮腺炎二联疫苗;其余对象均 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本次强化免疫均免费接种! 强化免疫工作指标 (一)以镇、街道为单位,各 目标年龄组应种对象的强化免 疫接种率95%。 (二)以托幼

3、机构、中小学校 为单位,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 接种率95%。 强化免疫时间安排 强化免疫活动安排在2009年3月 16日至4月20日实施,强化免疫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与预约、现场接种、评估验收 等四个阶段进行 。强化免疫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与准备阶段:2009年3 月16日至3月25日逐级开展强化免疫活 动的宣传动员与培训,以多种形式向 群众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意 义;完成应接种人数的估算、各种统 计报表的印发、疫苗下发等各项准备 工作。 宣传工作贯穿整个强化免疫活动。 强化免疫时间安排 (二)摸底调查与预约阶段:2009年3 月21日至4月1日开始进行强化免疫适 龄儿童的调

4、查摸底、登记与核查工作 ,做好疫苗分发和冷藏运输、临时接 种点设置等工作,填写麻疹疫苗强化 免疫应种儿童登记表,确定应接种对 象,并告知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 强化免疫时间安排 (三)现场接种阶段:2009年4 月2日至4月20日启动现场接种 工作。设置接种点,巡回接种, 组织督查指导。 强化免疫时间安排 (四)评估验收阶段:市、区县和 基层接种单位在强化免疫活动结束 后,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并及时 汇总填报相关报表,录入电子表格 ,于4月25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技术措施人员培训 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市培训到区县级, 区县培训到街道、学校(幼儿园)、集体 单位。 市中小学保健所、市儿保所负责对市

5、直属 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保健老师(或校医)专 业知识培训,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对 班主任的相关知识培训,在强化免疫正式 实施前,必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 ,完成对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工作人员 的培训。 技术措施人员培训 业务培训内容主要是:适龄儿童摸底 登记、接种点设置、接种准备、接种 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注 射器管理、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等内 容,以确保强化免疫顺利进行。 技术措施摸底登记和预约 1、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城市社区的8月龄 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 逐户地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 (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 摸底与

6、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预 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 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 接种证。 技术措施摸底登记和预约 (2)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在 校儿童由所在学校及幼托机构负责摸底登 记,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 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学校统一将 告家长书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 接种证。 技术措施摸底登记和预约 2、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 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 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 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7 岁以下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 童,应予以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

7、免疫管理。 技术措施摸底登记和预约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摸底登记结果进 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 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 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 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 ,上报区县疾控中心。 技术措施摸底登记和预约 4、各区县可请公安部门协助提供相关 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信息,市、区县 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 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要求进行补 充调查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技术措施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一、各区县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 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开展强化免疫前,各类冷链设备应 保持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疫苗的储存

8、 、运输要符合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 三、各区县应在强化免疫活动前,将疫 苗、注射器、相关表格等物资下发至乡 镇。 技术措施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四、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各区县应做好异常反应应急处 置预案,准备急救药品、救护车等抢 救器材,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必要时 请公安部门参与维护强化免疫接种现 场秩序。 技术措施现场接种方式 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 户接种等方式。 (1)散居儿童(散童)的接种安排在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等预防接种单位内进行; (2)在园、在校的适龄儿童(集童)在托 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内设置接种点,由预防 接种人员进行接种。 技术措施现场接种方式 (

9、3)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 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接种 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边远地区如有少量 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上门补种 。 (4)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 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 计入应种汇总数。 技术措施接种点设置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预防接种单位利用 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强化免疫接种点。 2、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 下,提供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 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如学校医务室 、空教室、室内、体育室等处设置接种点 ,禁止在有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 技术措施接种点设置 3、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 、

10、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 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 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 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 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 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技术措施接种点人员配备 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 员和现场接种员及救治医护人员等4类工作 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 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1)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 、学校(幼儿园)有关领导或校医担任, 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 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 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 技术措施接种点人员配备 (2)现场记录

11、员由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 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 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 种儿童进行标记。 (3)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 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 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 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 技术措施接种点人员配备 (4)接种现场救治医护人员还必须备有急 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 反应的处置。 (5)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的接种点现 场应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负责现 场协调。 技术措施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城市社区,以街道为单位根据人 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

12、免疫集中 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 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 。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 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 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技术措施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 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 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 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 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 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 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技术措施现场接种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 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

13、者或者 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 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 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 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 的学生,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技术措施现场接种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 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 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 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 离开接种点。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 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 ,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 补证或补登。 技

14、术措施现场接种 在实施现场接种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 市、区县、街道(乡镇)必须制定一名联 络员负责每日报告。 报告内容为上一日接种人数、疫苗使用、 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等情况(见方案附表7) 。 要求:区县疾控每天上午9:00前汇总上报市疾控每天上午11:00前汇总上报技术措施现场接种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 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 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 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 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 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 毁和处理。 技术措施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

15、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 热者。(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麻疹疫苗:(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 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 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 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 种麻疹疫苗。技术措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 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 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 定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报 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 因

16、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立即按照 南京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 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 麻疹强化免疫督导 市和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成立联合技术 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分片包干督 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进 行督导 。 督导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 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 、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治安 安全等。 麻疹强化免疫督导 1、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 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 2、现场接种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 、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 3、强化免疫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 率快速调查、资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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