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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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一、质量监督 二、质量鉴定一、质量监督n质量监督的依据n质量保证体系n质量监督的内容n质量监督申请程序n质量督查n竣(交)工验收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流程图返回质量监督的依据n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七章 监督管理n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n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 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 第三条 国家实行公路工

2、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 质量保证体系n在实行“质量监督模式”之前(1988年),公路工程质量 基本上是企业自检的方式进行,主要靠施工单位的自律行 为保证工程质量。这种简单的质量管理体制,可以说和当 时的计划经济相适应。当时施工单位还都是事业单位,工 资无愁,国家全包。但随后这种原始的质量保证体制逐渐 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n从1988年开始,尤其是在1994年交通系统建立起了独立 的质量监督系统以及招投标制度的执行、社会监理市场不 断成熟、公路建设规模的不断增大、施工企业逐渐社会化 、商品化,旧的质量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当时的需要,所

3、以,参照其他行业的做法,在质量管理这一块逐渐形成比 较完善的“政府监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三级质量保 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n但这种质量保证体系从国家政策要求来看 ,应该说,还是不准确的,因为里面缺少 了一个重要环节法人,按国家的政策 ,这也和质量业主负责制相违背。n所以,2004年之后,逐步形成“在政府的 监督下的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 的质量保证体系,这就比较完整了。质量保证体系政府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n这是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一个完整的体系 ,可以整体看作一个大的质量保证系统, 这里面又包括若干个子系统,(像建设单 位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材 料供应商都是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只 有子系统运转正常,才能保证大系统发挥 作用。这里面的各个子系统正常的协调和 沟通也是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必要条 件。农村公路质保体系n根据农村公路的特点,我省也制定了符合农村公 路建设实际情况的“政府督查、部门指导、社会监 督、专业监理、企业自检”的五级质量保证体系。n实践证明,在点多、面广、分散、单个项目投资 小的农村公路这一块,这个质量保证体系是切实 有效的,在保证农村公路质量方面起到了很好的 作用。尤其是社会监督这一环节,可以说在施工 现场起到了特别大的作用。农村公路建设应接 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

5、 参与监督活动。 质量监督涵盖的范围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二条: 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 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 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n(所以这个规定也同样适合新建或改建的农村公路 ,这里的农村公路的概念,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质 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该是涵盖了县道、乡道和 村道)。质量监督的对象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四条: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质量责任 ,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 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 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关设备

6、、材料的供应单 位。 质量监督的归属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五条:n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的内容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六条:n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 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 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五)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合法性情况; (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质量监督机构

7、的职责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七条:n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 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 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 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 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

8、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 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 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 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八)对公路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 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 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九)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质量监督的实施单位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八条:n交通部、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有条

9、件的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所属 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未设置专职质监机 构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有专职 或者兼职质量监督人员,并接受上一级质监机构 的业务指导。 质监机构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事项的范围内 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申请程序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十条:n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完成开工前各项 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 三十日,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到质监机 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手续。 质量监督申请程序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十一条:n 建设单位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

10、当向公路工程 项目所在地的质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包括公路工程项目名称 及地点、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申请 等; (二)公路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三)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 (四)公路工程项目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质量监督申请程序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十三条:n 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 日内,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公路工程项目,出 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项 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 知原因,同时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交通

11、主 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完善基本 建设程序。 n 公路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后,建设单位 应当重新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申请n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十二条:n农村公路实行“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指导、市 级质量监督机构管理、县级质量监督组织 监督”的模式。n多个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可集中统一申请工 程质量监督手续。n对项目的质量鉴定由受理质量监督申请的 监督机构完成。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n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n第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工 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检查 质量薄弱环节和涉及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的重要指 标。 n 第十七条 交

12、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报 有关单位。对一般质量管理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 ,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工程,责令限期返修 ;对违法的质量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返修,并 提交整改报告。 监督检查的方式n监督检查方式一般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 查、巡视检查、鉴定检查四种。n1、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 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 量进行的全面检查。综合检查应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 进行。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监督检查的方式n2、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

13、节 、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 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n3、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对施 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 行的随机检查。巡视检查应针对薄弱环节,通过查看工程现场 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的方式n4、鉴定检查,就是在检查的同时,侧重对 规定的隐秘的鉴定指标进行数据收集,为 项目的鉴定结果积累数据,鉴定实行动态 管理,不是单靠最后鉴定的数据,这样对 项目的评价更科学、更公平、更合理。质量督查n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质监公字 20075号 )n第三条 质量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

14、建设中的质量 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 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对工程 建设质量进行评价,并将从业单位的质量 管理行为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系统。质量督查的内容n质量督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 艺、实体质量三方面。质量督查的方式n质量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现场 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 料抽检等方式进行。n 综合督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 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 督查。综合督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n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 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 的有针对性督查。监督检查与

15、质量督查的不同n监督检查是监督机构对所直接监督工程的 检查.n质量督查是上级监督部门对下级监督部门 所监督工程的检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n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n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交工验收,未经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 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n 第十九条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n 第二十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 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 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 质量监督的期限n公路质量监督期

16、为自发出质量监督通知始 ,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 返回二、质量鉴定n相关法规及文件n鉴定实施相关法规及文件n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年第3号)n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n河北省公路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冀交基字 2005241号)n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冀交基字2005510号 )n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n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交质监发2004370号 ) n 返回公路竣(交)工验收n公路工程验收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 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 交下阶段施工,是否满足通车开放交通进入试运 营的要求,并按附件五的规定对各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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