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井盖案例分析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51233313 上传时间:2018-08-13 格式:PPT 页数:8 大小: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夺命井盖案例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夺命井盖案例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夺命井盖案例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夺命井盖案例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夺命井盖案例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夺命井盖案例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夺命井盖案例分析(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夺命井盖案例分析广东工业大学工程管理2班 李文辉 2006年3月案情简介:日时分许,哈尔滨市南岗 小学二年级学生徐冰和小伙伴来到南岗区宽城桥 附近的马家沟河畔公园玩耍。当他一脚踩到排水 井盖时,井盖随即破裂,小徐冰掉进了米多深 的排水井,被下水井内湍急的污水冲走。日 上午,搜救人员在哈尔滨马家沟污水管线终点 文昌污水处理厂找到了徐冰的尸体。 悲剧发生的原因,在于公园内的井盖。这些井盖为 复合型井盖,由劣质竹片、化纤条等制成,其不 堪一击的质量连一个不足30公斤的孩子都无法承 受,酿成了这次悲剧。n涉案单位:n施工单位 :负责井盖的购买n园林处:负责安装井盖n马家沟指挥部:负责全部工程的监督、管

2、理、 竣工验收。n建委 案中,施工单位是园林处下属的一个公司,其 经理人及法人孙新国,同时也是发包方的委托 代理人 。问题一:本案是一般侵权行为还是特殊侵权行为? 问题二:本案适用于哪种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举证 责任应如何分担? 问题三:本案各方责任如何?n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 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 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分类: n 致害主体特殊 n 致害业务特殊 n 致害物质因素或方式特殊 本案属于第三种特殊侵权行为类型,即属于建筑 物 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行为。本案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 受害人只要证明加害人的不法行为造

3、成的损 害事实,而加害人自己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就可以从这些事实中推定加害人有过 错。 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不同 于过往的过错推定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而 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施工单位n施工单位作为承包商,对工程的质量负全 部责任。尽管工程质量经过了监理工程师 的各项检验,但不能解除承包商对工程质 量的任何责任,直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为 止。n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有照管现场、保证 安全的义务,直到颁发移交证书为止。颁 发移交证书后,现场的安全和照管由业主 负责。园林处n园林处作为风铃园公园的业主,负有对公 园进行管理的责任,现因公园内井盖的质 量低劣而致他人受到损害,其应负有民事 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