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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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主讲人: 刘 磊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一处 处 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博 士 后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博士 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经济学硕士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个人简介 已从事税收工作2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起草小组成员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著有税收控制论、所得税理论与实证分 析、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等著作22部 公开发表税收论文160多篇 曾获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等全国性奖励五次 ,省级奖励三次新企业所得

2、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第四章 税收优惠前言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重要性税种特点、收入地位、宏观调控、产业政 策、区域协调、小型企业、弱势群体、少数民 族(二)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问题税负不公、征管漏洞、地区差异、优惠形 式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一、税收优惠的指导思想解读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 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原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将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调整为以产 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减 少区域性优惠,并缩小区域性税负差距,加大全国范 围内的产业倾斜力度。新企业

3、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二、税收优惠的方式 税收优惠的形式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 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降低税率、 授权减免、加计扣除、投资抵免、 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 共九种优惠方式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三、税收优惠调整的主要原则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 ,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 等,有效地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 步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 全面进步,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重点分析: (一)农、林、牧、渔产业; (二)

4、基础设施建设: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 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进步 ; (四)非居民企业; (五)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创业投资所得; (六)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 产; (七)少数民族地区; (八)非盈利组织、弱势群体。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五、免税收入的政策分析: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条例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 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三

5、)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 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 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 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条例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 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

6、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 ,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 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 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 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 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

7、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 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六、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分析: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 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 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8、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 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 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 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

9、止发展的项 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条例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 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 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 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 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 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 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 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第八十八条

1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 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 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 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 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条例第八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 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 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 余期

11、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 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 税优惠。 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 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 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 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 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 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 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

12、利息所得;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七、小型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 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业,是指从事国家非 限制和禁止行业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业:(一)工业业企业业,年度应纳应纳 税所得额额不超过过30 万元,从业业人数不超过过100人,资产总额资产总额 不超过过 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八、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国

13、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条例第九十三条 企业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术企业业,是指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识产权 ,并同时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业 :(一)产产品(服务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术领 域规规定的范围围;(二)研究开发费发费 用占销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术产 品(服务务)收入占企业总业总 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员占企业职业职 工总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术企业认业认 定管理办办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14、理办法由国 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施行。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九、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 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 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 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 条例第九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民 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 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 、自治县。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 ,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十

15、、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应用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 发费用;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 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 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条例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 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 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 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 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 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 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十一、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的应用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 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 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条例第九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 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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