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0876256 上传时间:2018-08-1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docx(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贷款指债权人向债务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参考。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被担保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 ,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

2、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

3、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五)甲方有

4、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第六条 担保费用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

5、,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一)担保费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二)滞纳金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三)保证金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

6、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四)其它费用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 50%,余下 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

7、回所收取的担保费。(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2、担保标的额 20%的违约金;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

8、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9、除外。(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10、。(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

11、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通知(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地址确认: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

12、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第十三条 其它(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第借款人贷款人 衡水银行股份

13、有限公司人民支行贷款担保人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贷款种类:借款人:住 所: 电话: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帐号: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 391 号 电话:5236621法定代表人:甘晓燕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梅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电话:2697960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

14、条 借款金额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第三条 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第六条 还款计划甲方的还款计划为:万元。第七条 付息方式每月 20 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付息帐号为:第八条 扣款方式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

15、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 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

16、知乙方。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 30 天为界,30 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 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 50%的利息。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 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