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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年劳动法年假制度年劳动法年假制度劳动法年假规定XX 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XX 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 XX 年颁布,XX年正式执行的。以下是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4 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 XX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第 198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 20
3、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
4、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 XX 年 1 月 1 日
5、起施行。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为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
6、累计 4 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 1 个年度内安排。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
7、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条件: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 XX 年 1 月 1 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 XX 年 9 月 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律师 365 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