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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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1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一、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卖方为了取得货款而把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的一种双务合同。所谓“双务”(Bilateral),是指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同时,双方都享有权利,一方所承担的义务正是另一方所享有的权利。Date2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一) 国际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

2、物买卖的基本区别就在于其具 有国际性。所谓国际性,通常采用的衡量标准有:交易双方当事人的 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或者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 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于不同的国家,或者货物经由一国运往 另一国。但究竟采用哪一种标准,则各国均有不同的情况。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国际性的标准则采用第一种情 况,即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Date3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三) 性质为买卖合同所谓买卖合同,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是指由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换给买方,以换取买方的金钱作为对价。这一特征是买卖合同与其他类型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的重大区别。Date4第三

3、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的方式,是合同当事人 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据公约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一)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 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采用这种形式订立合同 ,可以加强当事人的责任心,督促全面,正确地履行 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分清责任。因此, 它是合同的主要形式。Date5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二)口头形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对话方式,包括当 面

4、谈判和通过电话方式而订立的合同。采用这种 形式简便易行,对保证交易迅速达成起着一定的 作用。但因缺乏文字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 人往往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三)其他形式是指可能存在的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之外的 合同形式。如通过发运货物,或者预付货款等行 为形式表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 Date6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又称合同条款,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时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客观依据。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

5、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Date7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交易磋商是指买卖双方以买卖某种商品为目的 而通过一定程序就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洽商并最后 达成协议的全过程。交易磋商的目的是买卖双方通 过磋商能共同取得一致意见,达成交易。磋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买卖商品的品质、数量、包 装、价格、运输、保险、支付、商品检验、争议、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交易条件。只有买卖双方 就此达成共识,交易才成立。 Date8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交易磋商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也可采用 书面方式。交易磋商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包 括来往的函电、传真

6、等。在特殊情况下,一 项交易的达成也可以通过买卖双方既已成为 习惯的某些行为予以确认。交易的一般程序应包括邀请发盘、发盘、 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 接受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 的必要条件。Date9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一、邀请发盘邀请发盘(Invitation to offer)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或者就该项交易提出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邀请发盘在通常的交易中并非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在一些特殊的贸易方式下,如招标投标 、拍卖等,情况则有所不同。Date10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邀

7、请发盘可有不同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 询盘(Inquiry)。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品 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而 多数只是询问价格,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 称作询价。在国际贸易业务中,有时一方发出的询盘 表达了与对方进行交易的愿望,希望对方接 到询盘后及时发出有效的发盘,以便考虑接 受与否。也有的询问只是想探询一下市场价 格,询问的对象也不限于一人。Date11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二、发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Offer)又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一)发盘的定义及具备的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 对发盘的解释为:“向一个或

8、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Date12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可以看出,一项发盘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2.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这种意思可以用发盘、递盘等术语和语句加以表明。3.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Date13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二)发盘的撤回和撤销在法律上,“撤回”和“撤销”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

9、撤销的,也可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Date14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可以撤销, 其条件是:发盘人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 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1.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 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2.受盘人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行事。Date15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三)发盘的失效当受盘人不接受发盘提出的条件,并将拒绝的通 知送到发盘人手中时,原发盘就失去效力,发盘人 不再受其约束。此外,以下情况也可造成发盘的失效:1.

10、受盘人作出还盘。2.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3.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4.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如 政府禁令或限制措施。5.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 亡或法人破产等。 Date16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三、还盘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Counter-Offer)。还盘可以针对价格,也可以针对支付方式、交货期等重要条件提出修改意见。一方在接到对方的还盘后,可以表示接受,也可以进行再还盘,即针对对方的还盘再提出修改意见。有时一笔交易往往要经过许多回合,才能达成。Date17第三

11、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需要注意的是,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 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 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其二是还盘等于是 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还盘做出后,还盘的一方与原发盘的发盘人在地 位上发生了变化。还盘人由原发盘的受盘人变成新 发盘的发盘人,而原发盘的发盘人则变成了新发盘 的受盘人。新受盘人有权针对还盘的内容进行考虑,决定接 受、拒绝或是再还盘。Date18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四、接受接受(Acceptance) 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 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同意的 行为。法律上将接受称作承诺

12、。接受和发盘一样 ,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对有关接 受问题,在公约中也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一)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的条件:1.接受必须是由受盘人做出2.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声明的方式3.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才能生效。Date19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二)有条件接受接受应是无条件。但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 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 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 条件的接受。它是否是有效接受,关键问题是看这 种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的。什么叫实质性变更呢?“有关货物价格、付款、 货物

13、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 另一方当事人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 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Date20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非实质性变更的后果又是什么呢?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就构成接受”。这就是说,如果受盘人对发盘内容所做的变更不属于实质性的,能否构成有效的接受,取决于发盘人是否反对。如果发盘人不表示反对,合同的条件就包含了发盘的内容以及接受通知中所做的变更。Date21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三)迟到的接受 在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受盘人的接

14、受通知有时晚于发盘人规定的有效期送达,这在法律上称为“迟到的接受”。对于这种迟到的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公约规定,过期的接受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仍具有效力:Date22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1.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此种意思通知受盘人。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它书面文件表明,它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认为该发盘已经失效。总而言之,在接受迟到的情况下,不管受盘人有无责任,决定该接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在发盘人。Date23第三章 国

15、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四)接受的撤回英美法的规定:投邮生效。大陆法的规定:到达生效。对于这个问题的规定,与发盘的撤回基本相同,公约规定:“如果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接受得予撤回”。这就是说,撤回的通知只要与接受的通知同时,或先于到达发盘人,就可以将接受撤回。Date24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1. 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资格和能力。2. 法人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必须以双方互惠、有偿为原则。 (四)合同的标的和内

16、容必须合法。(五) 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Date25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二、书面合同的签订 (一)书面合同的意义1.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2.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3.可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二)书面合同的类型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主要采用的书面合同是销 售合同、销售确认书两种。1.正式合同(Contract)。繁式合同2.确认书(Confirmation)。简式合同。确认书包 括销售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Date26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3.协议(Agreement)。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规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认,即与合同一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Date27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与订立(三)书面合同的内容1.约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 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写明全称) 。除此之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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