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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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第二节 外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第三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避免法律诉讼的对策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一、变化中的法律环境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四、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扩充注册会 计师法律责任 的内涵 扩展注册会 计师对第三方 的责任针对注册会 计师的法律诉讼 大量增加一、变化中 的法律环境一、变化中的法律环境p 从目前来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加重的法律环境主要表现为 l 财务报表的使用人与注册会计师职业之间存在的期望差距日益增大 l 许多法律判例常常将审计人员的赔偿范围扩大到被

2、审计单位和狭义的“已知受益 人”以外 l 证监会对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责任意识正在增强 l 由于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的复杂化和计算机的应用等原因,使会计和审计 业务更为复杂。 l 社会日益赞同,受害方应向有能力赔偿的一方提出诉讼,而不问被告方错在哪里。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深口袋”责任概念 l 有关民事法庭在有关大案审理中屡判会计师事务所败诉,这便怂恿了律师们在或 有公费的驱使下,来提供法律服务。按照这种做法,受害人若胜诉,可获潜在利益,而 在败诉时,受到的损失却极小 l 有关法律允许采取“集体诉讼”方式,也使得诉讼案件层出不穷 l 也有一些诉讼案件是由于审计人员未遵守一般公认审计准则所致 l

3、法院可能在某段时期,出现明显倾向于保护使用者利益的趋势,也可能使报表使用 者以报表未达到期望值为由趁机控告审计人员 l 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为节省法律事务费用,或避免不利于自己的问题张扬出来,宁愿 私了,而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l 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时可选用的会计原则很多,而审计人员在评价所选用的 原则的恰当性时,缺乏明确的标准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p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反法律条款而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惩罚性 的责任,这种责任将给行为人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p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必备条件(即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法律责 任类型而异 法律责任类型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民事责任违

4、约责 任1.违约 行为 2.过错侵权责 任1.违法行为 2.过错 3.损害后果 4.因果关系行政责任1.违法行为 2.过错 3.法定责任能力刑事责任1.违法行为 2.过错 3.法定责任能力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注册会计师过失或欺诈责任界定参考图 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会计师 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指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行为主体因其行为违 反与行政 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的 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 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 ,侵害国家 、集体的财产 ,侵害他人财产 、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

5、的 民事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强制力 保证执 行的。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 损害和财产损 失给予恢复和补救。刑事责任指由于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情节严 重,构成刑事犯罪而 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刑罚种类主要包 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四、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p 归责,即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以何 种根据使其负责,此种根据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即法律应以行为 人的过错还是应以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抑或以公平考虑 等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而使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p 归责原则是确定责任归属所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

6、是贯穿于整个侵权 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率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因 此在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中归责原则也起着统率作用,它决定着责任 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承担、免责条件等。 p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p 有过错责任原则 p 无过错责任原则 p 过错推定原则 p 公平责任原则 p 中国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在证券民事 诉讼领域实行过错推定原则第二节 外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人的责任二、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人的责任三、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人的责任一、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人的责任p 对委托人的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合同规定之内对委托人 所负的责任。包

7、括:l 违约的责任l 疏忽的责任l 违反保密要求的责任l 失察舞弊的责任等二、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人的责任l 所谓“受益第三人”这个法律概念,主要是指合同(业务约定书)中所 指明的人,但此人既非要约人,又非承诺人 l 例如,注册会计师知道被审计单位委托他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目的 是为了获得某家银行的贷款,那么这家银行就是受益第三人p 注册会计师对于受益第三人的责任l 他本身受到了损失 l 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已审财务报表 l 这种依赖是他受到损失的直接原因 l 注册会计师具有某种程度的过失 l 作为被告的注册会计师仍处于反驳原告所做指控的地位p 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人的责任案中,举证

8、的责任也在原告,即 当原告(第三人)提起诉讼时,他必须向法院证明:三、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人的责任p 在美国,涉及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成文法主要有三个p 1933年证券法p 1934年证券交易法p 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第三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 二、公司法 三、证券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五、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六、相关司法解释一、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p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l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9、,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l 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l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p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l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p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l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

10、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 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三、证券法第一百七 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 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 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 告、 资产评 估报告、财务顾问报 告、资信评级报 告或者法律意见书 等文件,应当勤 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第一百九 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未按照规定披露,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 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 一条为股

11、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 告、资产评 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 等文件 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 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 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 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 七条违反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 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 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百二 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 有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 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 券服务业务许 可,并 处以业务 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二

12、百二 十五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按照 有关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隐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给予警告,并处 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 、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 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p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p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

13、的证明文件有重 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p 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所涉及的赔偿责任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先 后下达了三项司法解释和一项解释说明 l 法函199656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 的复函) l 法释199710号(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 批复) l 法释199813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 责任问题的批复) l 2002年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 批复的解释说明l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法院证券市场因虚假陈

14、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相关问题,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六、相关司法解释p对“利害关系人”、“不实报告”的认定p 关于诉讼当事人的列置p归责原则和举证分配p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的连带责任p过失责任与过失指引第四节 避免法律诉讼的对策一、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原因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应对措施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应对措施一、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原因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对客户舞弊的研究与重视不够 审计欺诈的存在 未能将审计证据恰当地记录于工作底稿 所收集的证据明显不足 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审计程序不妥 专业胜任能力不够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了解不够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应对措施p严格审计程序p加强行业监管p反击恶意诉讼p弥补社会公众期望差距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应对措施p 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守则p 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p 谨慎选择合伙人p 招收合格的人员,并予以适当培训和督导p 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p 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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