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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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文书的文理(1)武汉大学法学院 陈 岚一、法律文书概述1、法律文书的性质与特点w性质:公文书性质;宣讲文书性质。w特点:法理与文理相结合;叙事与说理相结合。2、法律文书的主要类型w报告类文书:侦查终结报告;审结报告;等等。w诉状类文书:起诉书;自诉状;答辩状;等。w裁判类文书: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w演讲类文书: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等。w笔录类文书:讯问笔录;调查笔录;等等。3、法律文书写作的一般要求w准确而无歧义。如“两个当事人的代理人”,就有歧义。w庄重而无俚语。俚语是粗俗的言语。w明了而无杂陈。叙述事实、论述理由不能杂乱无章。二、法律文书的句法(一)明确制作文书的各种单句1、常

2、用的单句(单句分为主谓句和非主谓句)w主谓宾句:他砍伤了李四。w双宾句:他给了我四百元钱。w主谓谓语句:一分钱我都没收。w连谓句:我拿到钱就走了。w兼语句:我约他到马场角见面。w存现句:合同中有格式条款。w名词性谓语句:公诉机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w省略句:(蒙后省)看见他,我们就冲上去了。(承前省 )他追上去,连砍了三刀。(对话省)问:谁先上楼?答 :蔡巴子。w“把”字句:你们一定要把这个案件办扎实。(无宾语)w“被”字句:他被警察叫走了。钱被花光了。(前者“被”不 能省略,后者“被”可以省略,但是特指时不能省略,如“那 些钱都被王二花光了”。)2、不常用甚至不宜用的单句(非主谓句和变式句)w

3、非主谓句:在报告类文书、笔录类文书中常用,而在其他 文书中少用。(动词性非主谓句)“禁止吸烟”。“抓好案件 管理工作。”(形容词性非主谓句)“好快呀。”(名词性非 主谓句突然发现的事物)“海洛因。”“蛇。”(叹词句 )“唉。”w变式句:在笔录类文书中可能用到,而在其他法律文书中 不宜使用。(主谓倒置)“出来吧,你。”(定语后置)“河 边上有一具刚杀死的女尸,胖胖的,矮矮的。”(状语后 置)“他们是专门在交通工具上作案的团伙,在火车上, 在公交车上,在的士车上。”(二)明确制作文书的各种复合句1、复合句常见类型 w并列关系复合句:王二盯住张三,我盯住王五,我们一直 盯着他们回家。 w递进关系复合

4、句:这样的处理不仅符合当前的刑事政策, 而且符合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精神。 w因果关系复合句:由于被告人是累犯,又没有其他从宽处 罚的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人身 危险性程度,所以本公诉人建议在3至10年这一法定刑幅 度内的中间线以上判处其9年有期徒刑。 w转折关系复合句:虽然被告人所犯的罪行严重,但是被告 人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依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本案 的量刑应当在法定刑以下考虑。 w条件关系复合句:如果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就已经实现了 刑罚的目的,再往上判处的刑罚就是非正义的。2、复合句的运用w在叙述案件事实上的运用:并列关系复合句经常地使用, 其他复合句尽量少用甚

5、至不用。案件事实的叙述应当尽量 运用单句。w在文书论理部分上的运用:各种类型的复合句都可以使用 。尽管如此,但是单句的使用应当优先。以单句构成论理 的大小前提,以复合句展现论理过程和强化论理语气,再 以单句形成案件结论,这是文书论理部分的常见做法。w运用复合句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一,避免在较小篇幅中重 复使用表现复合句的相同关联词。如重复使用“如果就”、“虽然但是”,这种情形除非是演讲类文书中修辞手法 的需要。第二,避免在较小篇幅中多种复合句的交替使用 。这样容易让人听不明白,看不明白,也就是让人不懂你 的意思。尤其在演讲类文书中,这种情形应当避免。在报 告类文书中,这样的表达也应当避免。(三)

6、病句辨析1、搭配不当的病句w主谓搭配不当:该补充协议履行了原合同的义务。w动宾搭配不当: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 并宣读了破案经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证据。w定语与中心词搭配不当:通过这次学习,我们获得了坚实 的文书写作基础知识。2、成分残缺的病句w主语残缺: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并作出决 定,现已审理终结。 w谓语残缺: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3、湖北省公安 厅刑事技术鉴定书,结论被告人贩卖的毒品中含有海洛因 和微量罂粟。三、法律文书的语词w这是在报告类文书、诉状类文书、裁判类文书和演讲类文 书中要讨论的问题。1、单音节词与双音节词 w区分:“有”、“使”

7、、“且”是单音节词;“具有”、“有着”、“使 得”、“并且”是双音节词。 w效果:单音节词容易淡化语气,有时读起来不顺畅,有时 让人听不明白。双音节词则有强化语气的作用,读起来顺 畅,听起来明白。 w运用:单音节词较多地运用于单纯借助阅读方式表达内容 的文书,如“侦查终结报告”、“审结报告”等。双音节词较 多地运用于以宣讲方式表达内容的文书,如“起诉书”、“公 诉词”、“代理词”等。演讲类文书尤其应当尽量运用双音节 词。2、文言词w示例:“故”(所以);“盖”(因为);“之乎者也”等。w效果:简洁、凝重。通篇的文言词运用得好,可以有古香 古色的味道;运用得不好,则让人有故弄玄虚的感觉;文 白夹

8、杂就更不好,不仅读起来不顺畅,而且人家听起来也 觉得难受。例如,“本案之存疑者,乃定罪证据之是否充 分也。”w限制:人们听起来耳熟能详的文言词可以少量使用,如“ 否则”,“反之”。法律文书多是公文书,公文书提倡白话文 。演讲类文书可以适当地使用文言词,如“反之亦然”。3、歇后语w示例:“麻袋上绣花,底子太差。”w效果:形象、诙谐、幽默。w限制:法律文书几乎不能使用。为了方便理解,并以不失 大雅为前提,演讲类文书可以适当地使用。3、成语和谚语 w示例:(成语)高屋建瓴;两袖清风。(谚语)“三个臭 皮匠,赛过诸葛亮。”“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w效果:约定俗成,浅显易懂。但是,较为生僻的成语和

9、谚 语达不到这种效果。 w限制:法律文书多不能用。以不失严肃为前提,演讲类文 书可以适当地使用。四、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1、文章的一般表达方式 w记叙: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进行概括的叙述。 w描写:对人物、事件和环境作形象的描绘与具体的刻画。 w议论:借助抽象的分析对问题或事件表明文章的立场、观 点和主张。w说明:对事物的状态、性质、特征、功能和用途等进行客 观的介绍。w抒情:抒发文章作者自己或文章中的人物的感情。2、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1)常用的表达方式w记叙:用于案件事实的叙述。w说明:用于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的介绍。w议论:用于法律适用理由的阐述。(2)禁用的表达方式w描写

10、:“在那个皓月当空的深夜,一个黑色的身影以闪电 般的速度爬上三楼,悄悄进入正在睡梦中的被害人的房间 。”所有法律文书都不能这么写。 w抒情:“啊,法律的尊严何在?!社会的正义何在?!”即 便是在法庭辩论演讲中,我们也觉得不妥当。(3)起诉书和公诉词中常见的不妥当表达方式 w不明确的记叙:“2003年4月一天,被告人伙同另一在逃嫌 疑人吴刚,窜至珞珈山,将一辆牌照为鄂A-12345的桑塔 纳轿车盗走。”何为“伙同”?怎么样的“窜至”? w杂糅一起的描写和议论:“为了发泄私愤,被告人目无国 法,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持枪向人口密集区射击,导致两 名无辜市民当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发生。其行为 构成

11、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光天化日”是描 写,“目无国法”是议论,与“公然”有着重合的意思, 不仅存在不够客观的嫌疑,而且存在未审先判的嫌疑。 w难以服人的议论:“在法治精神已经彰显的今天,像被告 人吴刚这类受过多年党的教育而走上贪污犯罪道路的腐败 分子,却藐视法律的存在,藐视国家的廉政制度,他们是 社会主义大厦的蛀虫,法律绝对不能对他们留有情面。不 对他们加以严厉的惩罚,不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不对他 们加以严厉的惩罚,不足以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不对他 们加以严厉的惩罚,不足以确保社会主义大厦的永固长存 。”五、法律文书的风格1、法律文书的特性与结构法律文书的风格是由法律文书的特性和结构

12、决定的。w法律文书的特性:第一,法律适用性。法律文书是适用法 律性质的文书。这一特性决定这种文书必须体现法律的尊 严,并准确表述法律的内容和精神。第二,宣讲性。法律 文书多属于宣讲性质的文书。这一特性决定这种文书要能 够让人听得懂,看得明白。 w法律文书的结构:叙事与论理的统一。先叙事,后论理, 这是法律文书的基本结构。叙事是形象思维,论理是抽闲 思维。法律文书的这种结构布局,实质上是将人们的形象 思维通过简短的文字跳跃到抽象思维的过程。这一结构特 色决定,法律文书不能一以贯之地采用一种语言色彩、一 种表达方式,而得以完成。2、由上述特性和结构决定的法律文书风格(1)庄重大方。基于此,除笔录类文书外,方言俚语、歇 后语、谚语都不能使用,大部分的修辞手法也不能使用。 少部分的修辞手法可以在演讲类文书中使用。如对偶:经 几度风风雨雨,历数个日日夜夜,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案 才得以告破。如排比:前面的三个“不对他们加以严厉的 惩罚,不足以”的句子。如反复:“每个人都有着公开的 面孔,公开的人格,公开的形象,也都有着鲜为人知的面 孔,鲜为人知的人格,鲜为人知的形象。”(2)明白晓畅。基于此,在句型上,法律文书应当多用单 句、短句,少用复句、长句;在词语上,应当多用常见词 汇,而少用生僻词语和文言文;在逻辑上,多用归纳法, 少用演绎法在必须使用演绎法的场合,演绎过程应当 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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