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实务——公司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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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实务第一讲公司法实务第一讲公司法实务第一讲公司法实务第一讲2016.09.14主讲人:施敏2015级法律硕士本讲主要内容 : 一.基础知识 :二.论文概述 :三.思考题讨论 :(1)公司的法律地位 (2)经济学分析方法(1)(1)科斯:企业的性质科斯:企业的性质 (2)(2)蒋大兴:团结情感、私人裁决与法院行动蒋大兴:团结情感、私人裁决与法院行动公公 司内解决纠纷之规范结构司内解决纠纷之规范结构 (3)(3)M.V.M.V.爱森伯格爱森伯格: :公司法的结构公司法的结构关于公司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一、基础知识公司的法律地位1、公司与企业法人的关系2、公司与股东的关系3、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

2、区别1、公司与企业法人的关系企业:(enterprise)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的生 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组织。特征:1.必须能为社会提供服务或者产品2.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1.按特定法律程序设立的一个组织2.必须是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 组织章程、住所等法定条 件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 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公司、非公司制企 业法人)特征:1.具备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2.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公司与企业法人的关系结论: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企

3、业的概念大于公司拓展:企业法人VS法人企业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制;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住所等法定条 件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公司;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与法人企业的实质是有些不同的:作为企业的法人,这个企业说明是 股东制,这个法人只是所有股东推选出来代表这个企业处理该企业相关工作 的。但是法人企业,则说明这个企业是由这个法人自身创建的。所以,它们的 本质区别在于,所有权不同。(有兴趣自己研究喽)2、公司与股东的关系1、主体:不同的法律

4、主体,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股东作为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产权关系:股东的股权与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两种性 质不同、相互独立的财产权利。3、责任关系:股东的有限责任和公司的无限责任评析:原公司法第四条第四款:“。公司中国有资产 属于国家所有。”实际上混淆了股东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 之间的关系。2、公司与股东的关系结论:既相互联系,又互相独立联系: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股东因出资 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也对股东负 有相应的义务;独立:股东出资完成,公司成立后,股东就 不再对其出资享有所有权,公司的经营管理也 和股东是相互独立的。2、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拓展1:股权的性质学 说物权说:王

5、利明教授为代表,认为股权属于物权,在公司的财产中并存着两个所有权即股东所有权和公司法人所有权,并称这种现象为所有权的二重结构。债权说:股权的实质为民法中的债权,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综合权利说:代表为梁彗星教授,认为“股权系综合性权利,既有非财产性质的表决权,亦有财产权性质的获得股息和公司解散时取回剩余财产的权利,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综合性权利”。独立说:代表为江平教授,认为“股权只能是一种自成一体的独立权利类型,” 股权既不是所有权,也不是债权,实质上是与所有权和债权并列的一种权利。 社员权说:股东因投资于社团法人或加入社团法人而成为其成员,并基于其成员资格在团体内部拥有

6、权利,这种权利包括股东自益权与共益权。2、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拓展2:公司、股东和董事之间的法律关系英美法系:a.信托关系(董事是财产的受托人,股东是公司财产的委托人和受益人)b.代理关系(公司本身的法律地位并不明晰)c.特殊关系(管理权-法定)d.混合关系(抽象层面和具体层面)大陆法系:委任关系3、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区别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子公司 VS 分公 司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

7、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 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 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 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

8、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 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一、基础知识经济学分析方法经济学分析方法 经济学有一套以数量分析为 特征的分析方法。主要有: 实证分析法、边际分析法、 均衡分析法、静态分析法、 比较静态分析法、动态分析 法、长期与短期分析法、个 量与总量分析法等。法学方法 法学方法是从外在视角出 发的“关于法律的思考” ; 如价值分析的方法、实证 分析

9、方法、比较的方法、 历史分析方法。V S1、经济学分析方法(1)实证分析法:经济学中的实证分析法来自于哲学上的实证主义方法。实证 分析是一种根据事实加以验证的陈述,而这种实证性的陈述则可 以简化为某种能根据经验数据加以证明的形式。在运用实证分析 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时,就是要提出用于解释事实的理论,并以此 为根据作出预测。这也就是形成经济理论的过程。 (2)边际分析法:是利用边际概念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变量进行数量分析的方 法。所谓边际,就是额外或增加的意思,即所增加的下一个单位 或最后一个单位。在经济学分析中,简单地说,边际是指对原有 经济总量的每一次增加或减少。严格地说,边际是指自变量发生 微小变

10、动时,因变量的变动率。(1)实证分析法假设有两个人正在讨论最低工资法,这是你听到的两种表述: 甲:最低工资法引起了失业 乙:应该提高最低工资 现在不管你是否同意这两种表述,应该注意的是,甲和乙想要做的事情是不同 的。甲的说法像一个科学家:他作出了一种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表述。乙的说 法象一个决策者,他作出了他想要如何改变世界的表述。 一般说来,关于世界的表述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如甲的表述,是实证的。 他们做出关于世界是什么的表述。第二种类型,如乙的表述,是规范的。规范 表述是命令性的,他们作出关于世界应该是什么的表述。 实证和规范的主要差别是我们如何判断他们的正确性。从原则上说,我们可以 通过

11、检验证据而确认或否定实证表述。实证分析 :事例+经验 推理说明(理论上)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学分析VS经济法学分析A.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学分析 有关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善意+有偿+公示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有关规定盗、赃物举轻以明重类推适用有关遗失物的规定罗马法:“转让者所享有的权利不能大于所有者的权利”所有权神圣原则 德国民法典对所有权神圣原则进行修正,但限定于保管物、借用物的善意取得 我国:所有权原则vs公示公信原则 价值冲突 法律价值权衡和取舍的产物法学前行的每一步都需要作出价值判断B.经济学视野中的善意取得财产权正当性的来源:(1)对人们努力工作和

12、提高财产价值的激励;(2)赋予具体的所有权(3)专业化分工和相互交易在动产领域设计登记制度的成本过高,一种解决动产转让过程中出现 的侵犯所有权的有效性问题的方法原始所有权规则+善意取得原则理论解释:统一的价值目标效率统一的理论预测理性人统一的分析框架财产权(在经济学中,所有权利的论证都 是建立在有关财产权的正当性的基础上的)法律保护交易安全对交易市场的鼓励和刺激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学分析VS经济法学分析小结: 从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才知道法律价值(公平正义等)的 背后的基因(社会资源分配以及对成本效益考量等)。法律本 身无价值,其价值是一种基本诉求,往往以个人的主观偏好赋 予法律的各种价值判断,并没

13、有任何共识性的客观标准,法律 价值永远是无法完美实现的。 从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来思考,法律源于社会生活的实际 需要,是一种功能性的工具,并在成本和效率之间进行考量, 作出理性判断来最大可能降低人们的交易成本,以期获得社会 资源的最大化,因此,应以经济学的逻辑祛除法律中的价值判 断和道德追求。2、法经济学概述法经济学( LawandEconomic ) 是 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学界 也是法学界发展最快的流派之一, 是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 进入 20 世纪 80年代以后, 法经济学成为了当时经济学界和法学 界影响最大的流派, 逐渐由其发源地北美、欧洲输入到世界各地, 成为了一种国际性法

14、学思潮而为大众认同和接纳。 法经济学代表人物科斯(科斯定理)、诺斯(产权理论)、贝克尔( 人力资本理论)分别于 1992年、1994年和 198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 学奖, 从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这一学科的影响与学术地位。 主要分析方法有:成本-收益分析法、科斯定理、不完全信息、经济 理性人理论。成本 收益分析方法: 法经济 学的基本分析方法这一分析方法是建立在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之上, 即 “理性经济人 ”的假设。 该假设认为决策者具有理性, 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 行为主体, 能够发现和界定自身的追求目标。“理性经济人”实现其 目标的原则就是收益与成本之差最大化。 法经济学从“理性经济人 ”假设出发

15、研究处于一定法律关系之中的当事人的行为, 认为每一个 当事人都是理性的, 其行为的目标就是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如政府征地:政府是理性人角度规避法律的成本守法的收益 停止征地法经济学案例分析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案 案情简介1993年初,李绍华委托其朋友朱晋华代办汽车提货手续。3月30日,朱晋 华将装有面值80余万元人民币的汽车提货单等物品的公文包遗失,被李珉拾 得。同年4月12日,李绍华得知失包情况后,在天津市今晚报刊登寻包启 事,声明,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元。次日,李珉按照报纸的启事归 还公文包及包内物品,但在给付酬金问题上,双方发生了争执,李珉遂向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朱

16、晋华、李绍华依其许诺支付报酬。朱晋华、李绍华辩称:“寻包启事”许诺给付酬金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李珉不根据联系线索主动寻找失包人,物归原主,却等待酬金是违法的,且 酬金属不当得利。法经济经济 学分析:合同的成本收益分析案例中,悬赏广告乃是失主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而拾得人 归还遗 失物的行为构成对失主发出要约的承诺,失主和拾得人之 间成立一个“合同”,合同双方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失主和拾得人之间的合同进行成本和收 益进行分析,双方在博弈的过程中,双方合作的收益大于不合作 的收益。也就是说在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后,失主按照约定支付酬 金时,双方的收益最大,并且社会的收益也最大。假定补办证件的费用是X元,广告费是0元。悬赏比例是r.拾得人(证件价值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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