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鼓励市民拍违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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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件回放 第一阶段:公布 月日,广州各大报纸都刊登了这样一条消 息:从月日起,凡年满周岁的广州市 民都可以拍摄交通违章,照片一旦被采用,每张 就可获得元的奖励。 第二阶段:报名 报名参加交通违章拍摄首日市民反 应热烈,参与活动的市民以25岁至 40岁的青壮年居多,而最年轻的参 加者只有16岁,最大的竟达71 岁 。没有拍照经验的,使用傻瓜相机 的,都报名参加了。一位市民对记 者说:“平时就喜欢在街头抓拍, 这次我想先试一下,如果街头拍摄 容易,奖金到位又快,说不定我会 转行专职干这行呢!” 第三阶段:执行 截至月日,共有近名市民报名登记, 交警部门初步采用的违章照片达张。 在广州一些主干道的

2、天桥上,不论烈日、下雨, 兴许都有几只长焦镜头执着地瞄准桥下的车流。 在环市路、解放路、广园西路、中山大道五山路 口等地,记者都发现了拍车族。而在东风东路与 陵园西路交界处的人行天桥上,记者更发现了多 位街头拍车族“济济一堂”的场面。尤其是在拍摄 位置最佳的东风东路与陵园西路交汇处的人行天 桥上,一度撑起了五六把遮阳伞,十数人起早摸 黑,固守阵地,颇具规模。“职业拍车族”的应运 而生,当然是缘于交警部门实施的奖励拍摄举报 交通违章的“新政”。尽管交警部门并不主张将拍 摄街头违章作为一种职业,但拍车族们坚守黄金 地点,“孜孜以求”。 第四阶段:暂停 9月8日至23日,广州市 交警部门暂停了此次活

3、 动,称管理规定需进一 步斟酌,理由是一是前 段时间积压的照片太多 ,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处 理;二是活动开展一个 多月引发了一些始料不 及的新问题。这主要集 中在社会上对该活动“职 业化”的争议,以及部分 拍摄者涉嫌造假敲诈、 违规拍摄,引发了市民 尤其是司机的不满等方 面 第五阶段:恢复 9月23日下午,活动又开始让市民 提交照片了,但是限定提交者每人 每天张,奖金数额未定。同时 已停止接受“市民拍违章”新人报名 。不少市民热情不减,纷纷“重操 旧业”。但也有部分“拍违发烧友”对 每人每天限交15张照片颇有微词, 认为影响大家的“拍违”士气,也不 利于加大对违章车辆的查处。 催生出来的社会问题

4、 追拍违章车自己先违章 * 一位市民提交的违章照片显示出他是在一边开 车一边拍摄,更夸张的是照片上还刚好拍下了他 自己的车已经越线违章 由于有些路段属车辆违章高发区且有极佳的拍摄 位置,因此吸引了很多拍摄者。这些人“长枪短炮 ”地挤在一处,阻碍了道路畅通。有市民说:“有 关部门不让走鬼占用天桥,难道这些职业拍车族 占用天桥就没人管?” 部分拍摄者造假敲诈 对于制造照相机会的事情,交警部门一位 负责人举例说,有司机投诉称,有人站在 路边的非机动车道边示意停车,当他在路 边停下后,却不见了人,下车后才发现那 人正站在车后左拍右拍。 *虽然名曰“义务管理”,实际上绝大多数是 为了获得报酬而来。受利益

5、驱动,偷拍人 员对违章司机的敲诈及两者之间的非法交 易也就在所难免。“群众摄影师”并不是交警 ,他们一旦掌握了司机的违章证据,就有 可能去找违章司机讨价还价,很有可能会 出现“私了”现象。 拍违”期间遭到报复 * 陈先生还称,有吃过他们亏的人,还驾 驶摩托车前来报复,“那些人也不问违章照 片是谁拍的,上来就用脚踹我们。因为当 时大家都聚精会神地拍违章,根本留意不 到,等缓过神儿来,对方早已跑远了。” * 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同时指出,目前有少 数市民在拍摄违章行为时候遇到有针对性 的侵害,有人抢夺市民手中的相机,还有 人与市民产生肢体接触。 “拍违”行为职业化? 从报道看,“偷拍违章”活动每天有

6、效照片在700张 以上,按20元一张,每天支出超过14000元。一 位拍车族向记者透露,在好地段,平均一天能拍 到200多张违章车辆的照片,月收入过万不成问 题。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他曾亲眼在交警 部门的资料库中看到有人一天就交了多张 有效照片,这样一天就有多元的收入。 中山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小刘同学告诉记者,他从 月日开始做起,至月底已经有张 照片被采用,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有元 进账。不少人质疑:偷拍可以成为一种职业吗? 助长不好的社会风林先生:担心很多人会以此为业而放弃读书,因为拍违章的 收入比大学生出来工作赚的钱还多,这样会动摇社会的主流 履行交通警察部门的部分职责据报道,那些“摄影师”

7、有时从早上6点 工作到晚上10点,中午烈日当空也不休息 。就这点来看,那些“摄影师”已不是一般意 义上的群众监督,而是在履行交通警察部 门的部分职责。 怕会养懒了“猫”一个月内市民举报并得到交警部门初 步认可的违章行为就有近6000件。为什么 交警发现不了这么多违章行为,就是因为 他们缺乏这些“群众摄影师”的敬业精神。如 果“猫儿”养懒了,还不如敬业的“小狗”善于 逮耗子。如果交警部门的这种做法得到推 广,很有点像“猫儿”公然授权“小狗”逮耗子 ,结果是会让“猫儿”更懒惰。 专家质疑探讨“拍违” 刚一出台就备受争议的市民拍摄 交通违章活动,在经历了最近半个月 反反复复的暂停恢复风波后,有更多

8、的专家学者加入该问题的讨论中。这 些专家在质疑这一举措的合法性、合 理性以及可行性后,不仅明确表示暂 停不如永停,还呼吁应该及时反思我 国目前公共政策出台的程序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制度分析与公 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毛寿龙教授在接受 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公民有参与公共管理的权利和义 务,但是参与范围应该有严格的限制。允许市民拍摄 交通违章,实际上造成执法部门把部分执法权授予了 普通公民。警察有合法的执法基础,但是市民拍违章 就缺乏必要的司法程序的支持。并且,事实证明,让 渡给市民的这部分执法权很容易被滥用。这样,执法 权就变成了合法的伤害权。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行政

9、问题专家 杜刚建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 示,监管职能不能随意委托授权。 让市民拍摄交通违章,客观上推掉 了执法部门的责任。按照依法行政 的原则,执法应该坚持保障相对人 权利的原则、程序原则、公正原则 和法定职责原则,市民拍违章显然 有悖此法律精神 问题根源在制度有偿 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在接 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措施在规范市民拍 摄交通违章活动方面有进步,但仍然没有 解决根本问题。引发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 该项制度本身的有偿性。这种做法名为奖 励,实为买卖。虽然限制了每天每人上交 的照片数量,但拍摄者可以雇人拍摄,分 批分量地进行,甚至发展成更大的产业。 朱永平认为,从法理上来说,

10、包括处罚权在内的行政执 法权属于公权,公权不得随意委托、滥用、扩张、售出 。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只有公 安交警才是维护道路秩序的主体。而且,公民参与管理 公共事务更重要的是参与其中的决策过程而不是执行过 程,也就是应该在措施出台前广泛咨询公民的意见,集 思广益,以制定出一个适合于长远发展的制度。 朱律师还指出,处罚者是交警,举证者是市民,如果万 一有被处罚者不服,诉讼交警的话,交警可能会面临败 诉的危险。因为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证人出庭作证只 是一种义务,他可以选择不出庭。而在昨天的会议上, 市交警大队的一位负责人也坦承,自己最

11、害怕的问题就 是拍摄者不出庭作证 社会应有“容错率” 毛寿龙教授说,一个健康成熟的社会 不应该鼓励利用他人的缺点挣钱,而应该 提倡宽容和耐心。用金钱刺激市民拍摄交 通违章,不利于社会道德的建设。而且,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 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白板一块,社会正是 在不断的纠错中前进的。所以,社会应该 有一定的“容错率”。 毛教授建议,最好废除 该制度的有偿性。实行精神奖励会更好一旦发生诉讼警方难以应付 暨南大学行政法研究专家刘老师分析,该活动进 行中市民是在参与公共管理活动。但拍摄者和交 警方面签订一个承诺书,这是个行政合同关系, 市民的地位和警方并不平等。法律上讲,是市民 接受警方的委托而不是授权,市民没有执法权。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警方采纳了市民的照片引 起违章司机的诉讼和复议,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 定,警方应负全部的举证责任,市民没有这个责 任。但当初市民和警方签订的协议书上却明确写 着,拍摄者将配合公安部门承担举证责任。 刘老 师说,另一关键点是警方能应付得了诉讼吗?她 说,月日她在电视上看到交警方面推出此 项活动后就担心,如果每个被拍摄的司机都提起 诉讼,警方怎么能应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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