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农村发展新探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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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南农村发展新探索苏南农村发展新探索新世纪之初,苏南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城市化的要求,在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实现“三个集中”的进程中,农村发展出现了三个显著变化,即农村土地经营由家庭承包自营向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股份化经营转变;经营规模由超小规模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经营土地的农民由兼业型向职业型转变。农村土地股份化以均田承包为制度特征的家庭承包制在取得令人瞩目成就的同时,始终存在两大制度缺陷:一是农户对承包土地使用的稳定性预期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农业投入和积累机制,影响土地产出效益;二是农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的流转,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尽管农村土地承

2、包法已经明确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权能,并赋予了农民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集体所有权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不够具体,相互之间关系不够明确。近几年来,农民权益在土地流转和征用过程中屡遭侵害的根源也在于产权模糊、制度不完善。实践呼唤一种更为具体明晰、更为直接有效的实现这种权利的形式,特别是在现阶段苏南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尤显迫切。XX 年 1 月 8 日,苏南第一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应运而生。目前,以社区股份合作制为代表的股份化趋势在苏南得到较快发展。苏南地区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化经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改造原有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目的,将土地资源与其他集体

3、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一起量化折股到集体每个成员,由集体统一开发,从事农业或非农产业经营的社区股份合作社;二是主要以土地要素入股、进行农业和非农产业开发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在明确集体资产、规范收益分配的前提下进行,苏南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仅以集体存量资产的折股量化,另一种是增量扩股。目前,苏州市有 78 个社区股份合作社,拥有股权人员 7.54 万人,经营性总资产 12.95 亿元,总股数 9.52 万股。社区股份合作社突破了原有工业化模式中土地因“转权让利”对农民土地权利忽视的制度障碍,让农民以土地权利直接参与工业化、城市化。实践证明,把集体存量资产量化给社区

4、农民、收益按股分配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不仅规范了集体收益的二次分配,确保了农民在集体收益中应得的份额,而且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建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其显著的制度绩效还表现在:一是以集体土地启动了工业化,降低了工业化进程中招商引资的门槛;二是将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保留在了集体内部;三是集体只经营土地、厂房,不经营企业,既保障了集体土地级差收益的增值,又避免了因无偿利用集体土地办企业所产生的企业产权制度模糊和社区集体资产的流失;四是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价值化、资本化和股权化变成可永久享受的股票分红权,从而有利于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分离,既保障了农民对

5、土地的收益权,又加快了农民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由于制度创新的示范效应,今年吴中区长桥镇15 个村全部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成为全省首个村村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的乡镇,13704 名农民个个有股份,全年每股分配接近 1440 元。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明晰土地权属,搞活土地经营的前提下进行。苏南地区发展的农户承包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民以单纯的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一般不作价,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或对外发包、租赁,所得收入按入股土地份额进行分配;另一种是以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为主,资金、技术等参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一般都作价折股,经

6、营收益按股分配。农村土地股份化是新时期破解“三农”难题的有益探索,是中国农村创新求变的原动力,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创新,是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济体制的制度创新。与任何制度一样,土地股份合作制也存在缺陷,最大缺陷是社员拥有的股权,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单纯的福利分配权,使股权天然地带有封闭性,阻碍了土地要素经由市场机制优化高效配置,不利于农村分工的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城镇化。二是在集体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合作社内部很容易形成少数村社干部“内部人控制”的局面。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发展土地股份与

7、社区股份合作社不仅是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需要,也是贯彻“城乡统筹”的需要。尤其是发展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一起折价入股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这是让农民的土地权利直接参与工业化进程的一种比较合理的选择。广东南海和苏州、无锡等地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经验,对城乡结合部和城镇郊区,土地征用较多、人均耕地较少、集体净资产较多的地方,具有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农业经营规模化小平同志对中国特色的农业改革和发展,鲜明地提出了“二个飞跃”的著名论断。改革开放以来,苏南农业成功地实现了“第一个飞跃”。新时期的苏南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粗放型农业向集约型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积极发展规模经营,加快实现农业的

8、“第二个飞跃”是苏南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最主要的任务。农业经营规模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条件。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本质特征。苏南农业再上新台阶,关键要在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加强农业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建设,着重发展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农业,实现农业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最终实现现代化。这一过程的推进,必须依靠规模经营来实现。规模经营是农业市场化的客观要求。有生产规模,才能有更大的市场;有经营规模,才能有更好的效益;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我国加入WTO 后,中国农业作为一种产业进

9、入国际竞争市场,农民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根本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也没有能力与欧美规模化经营的高度现代化农业相抗衡和竞争。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化,使社区性村级集体经济改造成为真正意义的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土地经营的规模化,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提高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我国农业经营的产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目标。农业经营规模化是苏南农业发展的现实选择。与全国一样,苏南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选择人劳均田的平均办法,平均承包使经营规模狭小而分散。九?五期末,苏南地区人均耕地仅接近 0.09 公顷,低于江苏平均水平

10、,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统计,我国每个经济活动人口占有耕地 0.2公顷,仅占亚洲平均水平 71.5%,世界平均水平 44.1%,占美国平均水平 0.7%。)随着苏南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业逐渐变成了农民的家庭副业,农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多,务农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农民种田积极性随之骤减,人地矛盾也越加突出。面对农户生产规模过小和效益不高的问题,早在八十年代后期,苏南地区对土地政策作了一定调整,逐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目前,苏南地区规模经营的面积近 13 万公顷,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组织形式多样化,以大户经营为主。既有家庭经营形式的家庭农场和集体经营形式的村办农场,也有

11、股份合作形式的土地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和以“三资”为代表的新的投资主体形式的产业化农业企业。二是规模经营单位以多种经营为主。三是经营单位规模不断扩大。土地规模平均由九十年代初的 3 公顷扩大到近 6 公顷。四是经营单位绝大多数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但经过近二十年的积极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未能在苏南地区迅速推广,其深层原因是以“均田制”为特征的家庭承包经营强化了土地的福利功能,导致农民普遍采取了兼业经营的形式,阻碍了土地规模经营的进程。进入二十一世纪,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苏南,农业劳动力大量转入非农产业,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的机会较多,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使农民对土地承包的福利性

12、依附度大大降低,同时,苏南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多元资本市场的形成,为推进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供了新的契机和空间,以“三资”为代表的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农业,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在苏南发生,有其内在的原因和外在的条件,根本的是农村经济的飞跃发展,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规模经营在苏南的进一步推进和发展还须不断完善,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因地制宜,不可强制推行。关键是坚持发展条件,尊重农民意愿。二是坚持多样化。三是讲究适度和效益。既要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又要提高经营者的经营效益。四是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实行综合配套改革。规模经营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

13、于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程度,必须要稳步推进,配套改革。农民身份职业化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跃迁,这就是要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同时也是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三产业为主转变,从农村向城市转变,而要实现这种转变,关键是农民职业的转变。市场经济的根源是社会分工,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一种社会分工体制。社会分工决定了交换过程的存在与发展。交换过程的发展使产品变为商品,使商品变为货币,交换过程的发展,产生了市场,使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分工的主体方面,就是职业分工。职业是劳动者所从事的,相对稳定的、作为主要经济收入的专门工作。美国人类学家沃尔夫的经典定义,“

14、传统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持生计,是身份有别于市民的群体。而“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极大化。农民职业转化,从根本上说,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改变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农业小生产为基础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价值观念等,实现向产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生产方式和城市化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农业科技的广泛运用,农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必然产生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农民逐步离开土地、农业,转变为工厂和城市的非农劳动者,实现职业转化。即使是继续从事农业的劳动者,其社会身份、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收入水平等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入

15、发达国家行列后,农民阶层的身份职业转化基本完成,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消失,新式农业劳动者的数量极少。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把这一现象称为“传统农民的终结“。千百年来,传统农民始终是构成中国社会的主体,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让他们可以衣食无忧,但致富却只是一种奢望。如今,我省苏南地区新涌现出三类职业农民,希望通过市场经济改变“农民无法致富”的定律。一是农场主。随着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农业自然资源逐渐集中到一部分农民手中,出现了一些以农业为产业,从事城市市郊经营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劳动附加值高,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完全市场化的农业企业主、种养大户等,他们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以使报酬极大化,

16、并倾向于在更小的风险基础上进行可获更大利润的生产。二是专业农民。主要直接从事农业种植、养殖,掌握丰富农业技术的传统农民。他们是季节性的职业农民,除了做好自家农活外,农忙时节也会来到农村劳力短缺的地区帮助播种、收割,因此而得到务农工资。三是兼业农民。农业科技的广泛运用,农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产生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部分农民逐步离开土地和农业,转变为从事二、三产业的非农劳动者。“农民职业化”是整个经济体制变革的渐进结果,“务农”就是就业。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民”要作为一种职业选择,就必须有职业吸引力,比如应该让从事该职业的人得到符合社会发展水平的工资报酬;需要平等的社会待遇和地位,比如税费政策;享有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各种就业、医疗、养老的保障等。在推进农民职业化分工的过程中,我们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农民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主体,只有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民数量的减少,才会有农村社会的真正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这是农民身份职业化的基础和前提。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科技和专业技术水平,培养农村科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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