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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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五五章章 建筑法律制度建筑法律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工程许可建设工程许可 第四节第四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第五节第五节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第六节第六节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 第七节第七节 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 第八节第八节 建设工程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 述述一、建筑法概念及立法目的一、建筑法概念及立法目的 (一)建筑法的概念(一)建筑法的概念建筑法是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筑法是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

2、附属设施 的建造和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的建造和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狭义的建筑法是指狭义的建筑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9898年年3 3月月1 1日实施,以规范建筑市日实施,以规范建筑市 场行为为出发点,以质量、安全为主线,规范了总则、建筑许可、承发包、监理、安场行为为出发点,以质量、安全为主线,规范了总则、建筑许可、承发包、监理、安 全管理、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全管理、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广义的建筑法,除广义的建筑法,除建筑法建筑法外,还包括所有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外,还包括所有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

3、文件。性文件。(二)建筑法的立法目的(二)建筑法的立法目的建筑法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1.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2.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3.3.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控,明确工程成质量安全的责任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控,明确工程成质量安全的责任4.4.

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 述述二、建设工程法二、建设工程法 (一)建设工程法的概念(一)建设工程法的概念建设工程法即规范建设工程的法律规范,它是调整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建设工程法即规范建设工程的法律规范,它是调整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 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等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建设管理及建设协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等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建设管理及建设协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工程法以。建设工程法以建筑法建筑法为基础,同时还应包括为基础,同时还应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等法规及相应的规章。等法规及相应的规章。(二)建设工程法的调整范围(二)建设工程法的调整范围1.1.建设工程行政管理关系建设工程行政管理关系是指建设工程的计划、组织、调控、监督等关系。是指建设工程的计划、组织、调控、监督等关系。具体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投资、建设者质量监督具体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投资、建设者质量监督 、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等内容。、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等内容。2.2.建设工程平等主体的协作关系建设工程平等主体的协作关系主要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中发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指建

6、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中发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三)建设工程行政执法(三)建设工程行政执法1.1.建设工程行政执法的概念建设工程行政执法的概念是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能权限内,运用或执行关于建设工程行是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能权限内,运用或执行关于建设工程行 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 述述2.2.建设工程行政执法的特征建设工程行政执法的特征(1 1)内容广泛)内容广泛包括施工、安装管理执法;勘察、设计管理执法;监理执法;招投标管理执法;包括施工、安装管理执法;

7、勘察、设计管理执法;监理执法;招投标管理执法; 质量管理执法;标准、定额管理执法;市场管理执法等。质量管理执法;标准、定额管理执法;市场管理执法等。(2 2)专业性强)专业性强除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外,还要依据一些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时除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外,还要依据一些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时 规程和专门的建设工程专业机构,运用科学手段得出科学结论和准确的数据依据。规程和专门的建设工程专业机构,运用科学手段得出科学结论和准确的数据依据。(3 3)执法方式多样化)执法方式多样化包括建设工程行政监察、建设工程行政处理、建设工程行政处罚和建设工程强制包括建设工程行政监察、建设工

8、程行政处理、建设工程行政处罚和建设工程强制 执行等。执行等。第第五五章章 建筑法律制度建筑法律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工程许可建设工程许可 第四节第四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第五节第五节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第六节第六节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 第七节第七节 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 第八节第八节 建设工程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第第二二节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及性质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及性质 (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是指基本建设全

9、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他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他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 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性质(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性质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性质是与工程项目建设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经济特点密切相联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性质是与工程项目建设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经济特点密切相联 的,工程项目建设自身的技术经济特点有:的,工程项目建设自身的技术经济特点有:1.1.先设计,后施工先设计,后施工2.2.固定的项目位置,流动的项目施工固定的项目位置,流动的项目施工3.3.耗资大、工期

10、长、环境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耗资大、工期长、环境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 由此可见,前一段的工作是后一段工作的基础,由此可见,前一段的工作是后一段工作的基础,“边设计、变施工、边生产边设计、变施工、边生产”的的 建设方式是违反客观规律的。建设方式是违反客观规律的。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立体批准,编制设计任务书(一)立体批准,编制设计任务书1.1.立项的主要内容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规模和初步设想;建设条件及可能性的初步分析;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规模和初步设想;建设条件及可能性的初步分析;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算。投资

11、估算和资金筹措;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算。 第第二二节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2.2.工程项目的审查权限工程项目的审查权限审查机构为国家计划部门,分类别审查。大中型由国家计委审查,小型按隶属关审查机构为国家计划部门,分类别审查。大中型由国家计委审查,小型按隶属关 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计委审查。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计委审查。3.3.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建设必要性、工艺技术的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提出评价意见。建设必要性、工艺技术的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提出评价意见。4.4.建设地点的选择建设地点的选择在综合研究和进行多方案比较的基

12、础上,提出选点报告。在城市辖区内选点的,在综合研究和进行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提出选点报告。在城市辖区内选点的, 要取得城规部门的同意,并且要有协议文件。要取得城规部门的同意,并且要有协议文件。5.5.编制勘察设计任务书编制勘察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工程项目,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内容:明确可研报告的重点、是确定工程项目,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内容:明确可研报告的重点、 结论和报送单位的意见。结论和报送单位的意见。上报勘察设计任务书要附可研报告、环保和城规部门及外部协作单位的意见和选上报勘察设计任务书要附可研报告、环保和城规部门及外部协作单位的意见和选 点报告等。点报告等。6.6.勘察设计

13、任务的审批勘察设计任务的审批大中小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提出审查意见,大中小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提出审查意见, 报国家计委批准;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批准。报国家计委批准;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批准。第第二二节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二)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二)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选点报告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竞选、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选点报告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竞选、委托 勘察设计单位,按勘察设计任务书规定内容,认真编写设计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要对勘察设计单位,按勘察设计

14、任务书规定内容,认真编写设计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要对 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到底。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到底。设计工作的阶段详见第四章第三节。设计工作的阶段详见第四章第三节。(三)施工安装(三)施工安装1.1.工程开工的准备工程开工的准备准备工作有:工程、水文、地质勘查;设计文件编审;提报物质申请计划,组织准备工作有:工程、水文、地质勘查;设计文件编审;提报物质申请计划,组织 大型专用设备,材料预订与供应;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外部条件和施工力量。大型专用设备,材料预订与供应;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外部条件和施工力量。2.2.计划安排计划安排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国家计划,项目必须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

15、算,进行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国家计划,项目必须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进行 综合平衡后,才能列入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后,才能列入年度计划。建设项目要根据经过批准的总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投资,年度计划要与建设项目要根据经过批准的总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投资,年度计划要与 长远规划要求相适应,年度计划要与当年分配的投资、材料、设备相适应。长远规划要求相适应,年度计划要与当年分配的投资、材料、设备相适应。3.3.组织施工、安装组织施工、安装准备工作就绪,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开工报告,按初步设计审批权限准备工作就绪,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开工报告,按初步设计审批权限 报批,经

16、过批准后方可开工。报批,经过批准后方可开工。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如果需要变动,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如果需要变动,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第第二二节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四)竣工验收(四)竣工验收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 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 付使用。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 、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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