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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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 的卫生监督的卫生监督2016年5月20日内容一、概述 二、监督要点 三、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一、概述学校卫生监督内容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部(卫生部 2012.9.242012.9.24) (一)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 (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四)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四)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 (五)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六)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

2、 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 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 (八)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监督 任务。学校内设卫生机构的形式n学校内设医疗机构: (1)校医院; (2)卫生室(所)、医务室(室); (3)诊所。n学校内设保健室卫生室与保健室的概念n n卫生室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 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 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 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必要的医疗服务。n n保健室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 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 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学校卫生

3、日常检查。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5.5.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学校设立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依据学校设立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依据n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n n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 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 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 学校的卫生工作。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n n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 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 作。n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

4、中学设设 卫生室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 技术人员。n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 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n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设置要求n n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 2008.6.92008.6.9)n基本标准“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 )室建设基本标准:从卫生(保健)室的 设置、人员配备、设施与设备等方面提出 了最基本的要求。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

5、育部、卫生部、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 2008.6.92008.6.9)n n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 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n标准是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卫生工作所必不可 少的条件,是国家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 基本标准。基本标准。n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 整改。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 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n n设置要求

6、:设置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 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n人员要求: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 证书。 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 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设施与设备要求:设施与设备要求: (1)卫生室建

7、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 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 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 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 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 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设施与设备要求:设施与设备要求: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 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 式

8、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 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 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6.1.6 卫生室(保健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GB 5009920112011)1.卫生室(保健室)应设在首层,宜临近体育场地,并方便急救 车辆就近停靠;2.小学卫生室可只设1间,中学宜分设相通的2间,分别为接 诊室和检查室,并可设观察室;3.卫生室的面积和形状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并能满足视 力检查的要求;每间房间的面积不宜小于15m2;4.卫生室宜附设候诊空间,候诊空间的面积不宜小于20m2;5.卫生室(保健室)内应

9、设洗手盆、洗涤池和电源插座;6.卫生室(保健室)宜朝南。学校卫生室与保健室的区别学校卫生室与保健室的区别总结!n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承担着维护教 学环境、监测学生体质状况、控制校内传 染病发生和传播、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重要任务,是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 前沿阵地,是学校自身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基础。主要依据主要依据n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要依据主要依据n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主要依据主要依据n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 信

10、息报告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主要依据n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1994.)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与基本标准(2008.6.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一)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及学校卫生工 作开展情况; (二)医疗机构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 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 (三)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五条监督方法监督方法n现场检查:对学校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除根 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与基

11、本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核查其设施设备、人 员是否按要求配备,房屋建筑面积否符合相关标准外, 还应依据医疗管理相关法规对机构进行检查。n资料检查:查阅相关证书(资质、培训等)、规章 制度及工作记录。监督方法监督方法n(一)检查医疗机构、保健室设置及功能分区,查阅中小学校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配置相关资料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 业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记录以及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n(二)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执业资质证书,查阅开 展学校卫生工作资料;n(三)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制度,检查执 行情况,核实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和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及依法履行

12、疫情报 告与管理职责的情况;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 ,并查阅相关记录;查阅消毒剂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消毒产品卫生 许可批件复印件。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医疗机构n n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n n诊疗活动: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使用药物、器械及手 术等方法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 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 动。 诊断: 通过各种检查 治疗: 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 目的: 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 善功能、延长生

13、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 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卫生所、医务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

14、十三)其他诊疗机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n n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医院基本标准;n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n第三部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n第四部分 门诊部基本标准;n n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 小学小学 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n第六部分 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n第七部分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n第八部分 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n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n第十部分 护理院、站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n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

15、床位总数应 在2020张以上张以上。根据床位数又分三个级别三个级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肿瘤、儿童、精神病、传染病、心血管病、血液病、皮肤病、整形外科、美容、康复等) 诊所基本标准 (卫生部 2010.8.2)一、人员要求:一、人员要求: 1、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 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3、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 术人员。 二、房屋要求:二、房屋要求: 1、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2、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3、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

16、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 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 不少于15平方米。 诊所基本标准 (卫生部 2010.8.2)三、设备要求:三、设备要求: 1、基本设备(略) 2、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 人工呼吸器)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规章制度:四、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诊所 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五、注册资金:数额由各省确定。卫生所(室)、医务室的基本标准参照诊所的基本标准执卫生所(室)、医务室的基本标准参照诊所的基本标准执 行。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部 1994.9.2)一、科室:一、科室: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 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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