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基层监管执法改革的探索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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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深化基层监管执法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对深化基层监管执法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国家工商总局在全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监管执法方式改革创新的目标和任务。如何继续深化基层监管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成为新形势下创造性开展基层监管执法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本文重点结合全系统监管执法工作现状,就如何推进基层监管执法改革作粗浅的探索与思考。一、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历史性的新突破XX 年以来,*市工商系统以深化监管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

2、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通过全面整合执法资源,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一举打破了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长期处于低迷徘徊、消极被动的不利局面,并取得了三个方面的历史性新突破。“服务发展”的理念有了新突破。针对长期以来广大基层干部由于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理念的狭义理解和片面认识而造成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消极、被动的现状,全市工商系统因时制宜,对依法行政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进行了辩证的审视和科学的定位,以“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为立足点,进一步找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拓展和延伸了“服务型工商”的内涵。明确提出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大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为

3、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大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执法与服务两手抓,两手硬的策略,有效消除了基层部门在监管执法上的思想束缚,彻底改变了基层部门不愿办案、不敢办案和不善办案的消极、被动现象。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职能,市、县局分别组建了专司行政执法办案的经检机构,进一步理顺了执法层级,充实了人员力量,强化职能到位,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建立起指挥有方,运转有序、执法有力的上下联动执法机制。二是以强化基层责任落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了县、所、片区三级联动监管执法责任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

4、,拓展监管领域,细化目标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推进执法前移,强化综合执法,大力营造人人会办案,全员能执法的氛围。三是以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执法培训机制,采取分片轮训、全员参与、集中授课、个案指导、典型案例评析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强化对基层的执法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全面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行政执法成效取得历史性的新突破。XX 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998 件。其中,立案案件 403件,案值 1300 万元,罚没款 445.79 万元。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加 579 件,增长率达 138.19%;立案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加 212 件,增长

5、率 110.99;案值比去年同期增 1213万元,增长近 13 倍;罚没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 402.9 万元,增长近 10 倍。通过强化行政执法办案,全系统不仅在罚没款总额、个案罚没金额、总案值及个案案值上创造了历史新高,而且在查处大案、要案、新案、难案上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为全系统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基层行政执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全市工商系统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历史性的新突破,但从辩证、发展和理性的角度来分析,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在依然存在一些必须加以重视和规范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晰。少数基层监管执法部门对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存在

6、认识和理解上的误解与偏差,难以找准履行工商职能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定和落脚点,改革上瞻前顾后、执法上顾虑重重、创新上缩手缩脚,欠缺驾驭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及协调能力,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善执法等被动监管和消极执法现象依然存在。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在行政执法资源的配置与组合欠缺科学,职责分工不够精细。市、县工商局内设机构过于重叠,职能过度复合,工作过多集中,基层执法人员疲于应付常规性、事务性工作,首尾难顾,心有余而力不足,进而导致行政执法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难以取得新的突破。基层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步伐与职能前移进度同基层人员素质及现实状况存在不相适应甚至是相互脱节

7、的现象。在推进局、所、片区三级联动执法机制上,部分基层单位改革力度不够,创新意识不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等、靠、观、望、拖的消极思想,三级联动执法尚停留在“不联不动”或“联而不动”的空泛状态,联动、高效的执法机制内涵不够丰富,亮点不够突出,绩效不够显著。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为行政执法案件的“六多六少”,即小案查办的多、大案查办的少;个体查办的多、法人查办的少;县局查办的多、工商所查办的少;传统案件查办的多、典型案件查办的少;没收违法所得居多,罚款金额相对偏少;上级督促催办的多,主动请示办结的少。如 XX 年全市共查办一般程序案件 403 件,罚没收入 445.79 万元。其中涉贿案件

8、 27 件,仅占总案件数的 6.7%,但罚没收入占了近 80%。在涉贿案件 349.01 万元罚没款中,罚款金额仅占 26%,而没收违法所得却高达76%。如综合考虑治贿工作的特殊性和偶然性,全系统在行政执法的深度、广度和工作绩效上仍需进一步加强。程序不规范,质量不过硬。由于受行政执法考核激励机制功利因素和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一线执法人员往往因为片面追求工作绩效而导致滋生盲目执法现象,在具体查办案件过程中还存在有罪推定、超越权限、主观定性、曲解法条、盲目执罚、草率结案和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证据的不良倾向,少数办案机构和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违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9、绳的“想当然”现象,甚至抱有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侥幸心理,从而留下了很大的诉讼隐患。后劲不够足,潜力不明显。从全系统近期行政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来看,在案件性质、案件数量、罚没收入、涉案金额等方面与去年相比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疲软”现象,再加上信息渠道单一、案件线索溃乏、地方干预突出、行政诉讼频繁和执行处罚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如何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开拓新的监管执法领域,确保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面对的现实难题。三、深化基层监管执法改革的对策“破”“立”结合,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一是要在“破”字上下功夫。彻底消除一切有碍于

10、行政执法工作的思想障碍和人为因素的困扰,充分认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改革发展的固本之基、强身之举,是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信的竞争及交易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二是要在“立”字上出成效。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树权威,服务树形象”的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服从大局、服务全局的服务发展意识。立足工商职能,客观分析并理解、把握好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的辩证关系,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求得地方党委、政府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投资、发展环境对促进招商引

11、资,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地方经济“软实力”的长期性、基础性作用的认同和支持,扫清思想障碍,消除人为因素,避免行政干预。深化改革,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机构设置,避免因机构过度重叠,职能过度复合、精力过于分散而导致出现业务推进蜻蜓点水,改革创新浮光掠影的不良倾向。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由内及外的联动执法机制,大力推进局、所、片三级执法联动机制,认真落实片区责任制,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实施全员办案,量质并重,积小胜为大胜。同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在案件线索和联合执法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动执法。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绩效考核机制。针对当前

12、辖区和片区责任制中普遍存在的宽领域、粗线条、形式化及作风漂浮、纪律涣散、考核不力、隐患突出等现象,以强化“四制”为基础,大力推行和完善经济利益与工作绩效挂钩的片区监管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改变奖惩失衡、苦乐不均、监管不力、效率低下的消极、被动局面。强化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大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追责体系,强化对基层执法的动态监督、跟踪问效和责任查究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杜绝滥用职权和不廉洁行为发生。二是要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灵活多样、行

13、之有效的行政执法自律监督体系,大力推行和完善行政处罚告知、听证、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公示和案件回访、评查等制度,实施“阳光执法”,避免暗箱操作和执法不公,有效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三是要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赔偿追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程序上、实体上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完善长效监督机制,提高案件核审水平,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方面,要根据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现实要求,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通过采取鼓励和推荐懂法律、能办案、善思考的基层业务骨干参加学历考试、司法资格考试及干部交流等方式,逐步培养和打造既熟工商法规,又懂诉讼技巧的执法专业队伍和公务律师队伍,从根本上解决全系统办案水平不高,应诉能力不强、执法风险突出的隐患,为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另一方面,要以提高队伍自身素质为目标,严把公务员队伍进人关,围绕创建“学习型”工商的要求,有计划、分专题、按步骤地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业务的培训及知识更新力度,加强执法业务、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和完善公务员队伍预防职务犯罪和不廉洁行为的教育、监督和惩防体系,扼制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队伍自身综合素质,确保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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