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能如愿通过佛山法律咨询罗光飞的处理而摆脱认为不幸的婚姻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刘女士能如愿通过佛山法律咨询罗光飞的处理而摆脱认为不幸的婚姻吗?(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刘女士能如愿通过佛山法律咨询罗光飞的处理而摆脱认为不幸的婚姻吗?佛山法律咨询罗光飞近日代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案情。当事人刘女士跟丈夫陈某已经结婚 8 年多了,但是因为家庭琐事、矛盾小事而经常争吵不休,夫妻之间变得越来越没用共同话题,不是在吵架中,便是在沉默中。刘女士后来便索性借助姐妹家中,于后边委托了罗律师,帮他处理婚姻,想要与陈某办理离婚。罗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便对相关案情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到双方之间并没有达到离婚的法定情形:(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上的情形,双方的婚姻并没有符合,只有在确定离婚的法定条件,法官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便有法可依,避免了因主观意断而有可能出现的误判和错。所以,当事人请求离婚,需要有了离婚的条件,他们便可根据法律规定下通过诉讼程序而离婚。但是本案中,并没有达到离婚的条件,故在罗律师的调解下,双方愿意平静的思考下,接下去的共处模式。如果一定要离婚,再提起上诉。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