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整合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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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整合相关部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土地登记中心、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 ”昨天,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召开,会上通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 , 方案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体制,并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对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

2、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按照中央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委、市农经办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有关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相关人员编制划入国土部门,充实国土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力量。方案明确,市级层面,在市国土局增设不动产登记处,主要负责并指导监督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土地登记中心、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

3、。区县层面,整合区县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和住建(房管) 部门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区县分局所属事业单位。该方案将于近期由市编办向全市正式印发。相关新闻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京华时报讯(记者翟烜)本月起,北京公积金执行新政,除了首套房贷款首付改为最低两成,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三成外,公积金贷款的认定实行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贷款记录不再被作为认定二套房标准。此次公积金新政放宽了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出售首套房后再购房,可按首次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0%,贷款最高额度为 120 万元。另外,在京外购房,无论有无贷款记录,只要北京无房,购房即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对于需要用混合贷款购房的消费者来说,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比如,商贷首套房规定的首付比例为最低 30%,公积金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是 20%,首付应为 30%。京华时报讯(记者王硕) 幸运 28 网站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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