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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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122班 第二小组小组成员:吴昱霏 马梦迪 李珊珊 于子群 王伟峰 赵小宁 刘静宜 都美君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CONTENTS政府审计机关 01目 录内部审计机构02民间审计组织03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04第一节 政府审计机关1、概念 政府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 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宪 法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2、模式根据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政府审计立法模式: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机构 行政模式:隶属于行政机构 司法模式:隶属于司法体系,拥有司法权的 独立模式 :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之外 3、体制根据最高审计机关对地方审计机关领导关系

2、的不同,审计机关有三种领导体制。 一是垂直领导体制,即全国审计机关统一由最 高审计机关领导。 二是非垂直领导体制,即各级审计机关只负责 本级的审计工作,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不存在 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三是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 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 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4、我国的设置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审计模式,国 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审计 机关。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 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审计业务以 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5、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的原则。中央政府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 地方政府国家审计机关县级以上 审计厅、局 派出

3、机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二、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1、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 2、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 3、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活动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强制性原则三、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在经济监督体系中,与财政、税务、金融、工 商行政管理等经济监督相比,政府审计是高层次 的经济监督。1、政府审计的对象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 监督(侧面与整体)2、政府审计的地位和性质也决定了它是高层 次的经济监督(本部门效益与政府和全体人民利 益)3、政府审计实施了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经济监 督(更全面)四、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一个由联

4、合国成员国的最高审计机关组成的永久性国际审计组织,联合国组织及其任何一个专门中的所有成员国的最高审计组织均可参加,但各国政府对国际审计组织不承担任何义务。第二章 内部审计结构一、内部审计机构1.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或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审 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 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进行审核和评价,查明其真实性、正确 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 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2.分类: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不管是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还是单位内部 审计机构,都有其专职业务,其性质和会 计检查并不相同,因此必须单独设立,并 由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5、直接领导。二、内部审计的特征1.我国内部审计的特征: (1)服务上的内向性。(东西共有) (2)审查范围的广泛性。(东西共有) (3)作用的稳定性。(我国内部审计的重 要特征) (4)微观监督与宏观监督的统一性。(我 国内部审计的重要特征) 2.与外部审计比较具有的特征:审计对象确定; 审计范围广; 审计机构相对独立; 审计目的内向服务; 审计时间的经常性与及时性; 审计结论的非强制性; 更侧重于内部控制和经济效益审计。三、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我国的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是依据审计条例和其 他财经法规而建立的,为了便于其行使审计监督权,在 法规中对其职责权限也作了明确规定。1.职责。内部审计

6、机构或者审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及本 单位下属单位的规定事项进行审计监督。7项2.职权。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有规定的职 权。此外还规定: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可以在管理权 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四、内部审计理想的位置五、国际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师协会西方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一般有:1.受本单位主计长领导。2.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3.受本单位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 导。4.受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主计长 双重领导。1987年年间,内部审计师协会在美国纽约举 行了理事会,经过讨论通过,批准中国内部审 计学会以国家分会形式加入该组织。第三节 民间审计

7、组织 一、民间审计组织和人员1、民间审计组织2、民间审计人员1、民间审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独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是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的个人独立开业,承担无限责任。优点:人员需要少,容易设立,执业灵活,易于承办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缺点:无力承办大型业务。-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 ,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优点:责任大,在风险牵制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事务所能

8、强化专业发展,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缺点:建立大型的国际事务所较难,合伙人一方出现错误和舞弊会影响到整个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并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优点:规模扩大快,承办大型业务;缺点:降低了风险责任对职业行为的高度制约,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是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的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既能扩大规模,又能规避风险(2)民间审计人员民间审计人员主要由注册会计师组成。取得CPA资格的途径:考试;考核。取得CPA资格,加入一家事务所,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批

9、准注册后方可执业执业注册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Assistant Accountants )副会计师 (Senior Assistant Accountants)高级会计师 (Senior Accountants)经理 (Manager)合伙人 (Partners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结构业务助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结构二、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1、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外国(1)审计服务会计报表审计鉴证服务(2)税务服务(3)管理咨询(4)资产评估(5)会计服务2.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中国(1)审计业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审计企业合并、分立、

10、清算中的审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审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三、民间审计与其他审计的关系 1、民间审计和政府审计的联系民间审计和政府审计针对审计客体而言都是外部审计。2、民间审计和政府审计的区别3、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的联系民间审计要了解内部审计的情况;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有一致性;民间审计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内部审计需要民间审计提出管理建议4、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区别第四节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1、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2、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技术守则 3、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责任4、注册会计师对同行的责任 5、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二、注册会计

11、师的法律责任 1、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不断加重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3、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4、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5、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6、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预防 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1、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诚信(2)独立(3)客观和公正(4)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5)保密(6)良好的职业行为2、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技术守则 3、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责任 (1)履约责任 :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业务 (2)保密责任 : (3)收费责任 :以服务的性质、工作量 的大小、参加人员层次的高低等为主要 依据,按规定的标准收费,除有关法规 允许的情形外

12、,不得以服务成果的大小 决定收费的高低 4、注册会计师对同行的责任 -尊重同行-禁止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委托人变更委托后,前任对后任应予以支持 和合作(介绍基本情况、提供以前的审计档资 料等)-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诋毁,不“挖墙角”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CPA不得以个 人名义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事务所执业5、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CPA执行的各项业务,均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接 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单位之间的业务委托关系,基 于双方自愿选择;-会计事务所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帮助取得业务的其他 单位或个人支付介绍费、佣金、手续费或回扣等-对外宣传(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不得降

13、低费用招揽业务等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不断加重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不断加重的原因(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不断加重的表现3、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1)所谓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多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2)所谓过失,是指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3)欺诈又称舞弊,是指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的错误行为。4、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5、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6、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预防(1)遵循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2)谨慎选择委托单位(3)招收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助理人 员(4)严格签订审计约定书(5)深入了解委托单位的业务(6)聘请懂行的律师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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