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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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考试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 知识点第一大部分:法律法规部分 1、依法治教n1999年3月15日把“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 ,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管理教育,它 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教育工 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是依法治 国方针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新 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方 略。 2、依法执教n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 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它是依法治教方 略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教 师的基本要求。特点有:A.执教主体的 特定性;B.执教依据的专门性;C.执教性质 的特殊性;D.权利

2、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师如何依法执教:n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n2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知 识n3注重培养和提高依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 题的能力和水平。 4.教育法的特点有:n1.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 范n2.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n3.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意志的体现n4.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n5.是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 5.教育法的本质na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整体利益和共 同意志的体现nb教育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 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的。 6、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na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nb体现教育

3、的民主性原则nc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nd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原则ne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7、教育法的作用:n规范、指导、评价、教育、预测、强制 。 8、教育法律规则n教育法律规则是指由教育法所规定、通 过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范人们教 育活动的行为准则。它是组成教育法的 细胞。它有国家意志性、规范性、概括 性特征。 9、教育法律文件n教育法律文件是教育法律规则的载体而 教育法律规则是它的基本内容,完整地 表述教育法律规则是它所追求的目的; 教育法律规则是教育法律条文的实际内 容,条文是教育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二者统一在教育法律文件中;教育法律 文书是指适用教育法律规则于社会生活 中

4、的行为所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0、教育法律规则的类别n有授权性和义务性。n义务性又分命令性和禁止性规则。11、行为能力(邹城考题)n行为能力制度将人分为三类:完全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 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6至18周 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 为完全民事行力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末成、 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的人。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犯重罪时 应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除外)12、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n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 、客体所构成的

5、。 n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 它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利益共同体、国家。 n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种类有物、 行为及其后果、精神产品。n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根据 1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n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二者是对 立统一的关系,权利表现着利益,义务 则意味着付出。前者是主体的,后者是 被动的。就此而言它们是法律关系中两 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又是相互依 存、相互惯通的两个方面,从数量上看 它们是等值关系,从功能上看,具有互 补关系,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 具有主从关系 14、教育法律形式的类别

6、:n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教育法律、教 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 章、国际教育条约n河南省征收教育附加实施办法属于 教育规章。 15教育法律体系:n教育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 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容和谐一致、形 式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n第一层级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第二层级 教育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第三层级教育单行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n第四层级 教育行政法规 国务院;n第五层级 地方性教育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 委会及其它法定地方权力机关 ;n第六层级教育规章/部门规章/政府教育规章 省自治区 人

7、民政府及其他法定地方行政机关 16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的效力 等级的原则:n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的效力等级通常应 遵循以下原则:n下位法服从上位法;n特殊法优于一般法;n后定法优于前定法;n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 17.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n1、教育法分为古代、近代、现代教育法n2、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n3、1902年,是近代中国第一 个教育法规,但它并末实施n4、1904年的又称卯学制的颁 布和推行标志着中国近代史国民教育制度的建 立 n5、1922年的壬戌学制是中国实施最长时间的 学制,简称六三三学者。18、教育法与教育政策n 1、 政策是指执政党或政府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

8、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路线、方针、政 策的统称。依据其内容和相互关系分为总政策、基本 政策和具体政策三个层次,亦称路线、方针、政策。n 2、教育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 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 的统称。n 3教育政策的形式分党的政策文件,国家的政策文 件,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n 4、教育政策的特点有政治性、可行性、原则性、 权威性、稳定性n 18、教育法与教育政策n5、教育政策制定依据是A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B坚持从基本 国情出发C坚持教育科学理论,遵循教育规律n6、教育法与教

9、育政策的关系:是调整教育关系的两种社会行为 规范,是党和国家管理教育的两种互为补充的手段。它们是对 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有区别,相对立,相互依存、相互配合、 相互作用,是统一的。共同点有其一两者经济基础相同,其二 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其三两者的指导思想和历史使命相同, 其四两者都是教育规律的反映。区别在一,两者的制定机关和 程序不同,二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三两者调整的范围、实施 的方式不同,四两者的稳定程度不一样,n7、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相互作用:一教育法以教育政策为指导 ,政策是法的依据,是法的灵魂,政策对教育法的执行具有指 导作用;二教育政策依据教育法贯彻实施,教育法是政策的定 型化、条文化

10、;三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受教育法的规范和制 约;四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19、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n1、教育立法即指教育法的制定,也就是 人们通常所说的教育法的立、改、废活 动。n我们应从广义上理解教育立法。n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级”,全国 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教育基本法律以 外的其他法律即教育单行法律。 19、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n 2、我国教育立法分以下四个阶段:n1)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n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n3)教育法律案的通过n4)教育法律的公布。 19、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n3、广义的执法是指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 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

11、执 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 序适用法律的活动。n 4、教育执法又称教育行政执法,是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在 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具体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 专门活动。n 5、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n 6、教育执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二行政合 理性原则,三责任行政原则n 7、教育执法的形式(途径):教育行政措施(通知、批 准、许可、注册等行为)、处罚(警告、罚款,没收等行为 ),教育行政强制执行和教育行政救济四种 20.教育违法行为必备的四个要 件:n教育违法行为的客体;n教育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n教育违法行为的主体;n教育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12、。 21.教师的法律地位n1、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赋予教师的特定含义。该法第三条规定:教师 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的 使命。这就是教师的法律概念。有以下含义:第一 ,教师的身份特征而言,教师是专业人员。第二, 就职业特征而言,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第三, 就工作目的而言,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n2、教师的社会地位是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 化地位等多因素构成的总体性范畴,其中经济地位 决定了教师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以及教师从事 职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n教师的权力分一般公

13、民所享有的权利和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教师的 权利据教师法有以下六大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 学改革和实验(教育教学权);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科学研究权);三指导学生的学 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管理学生权)四按时获取工资 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获取报酬待 遇权);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通过有关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权)六是参加进 修或者其它方式的培训(进修培训权)n六大义务:其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其二贯彻国家 的教育方针

14、,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 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其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 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 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其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其五制 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 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其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 平。 23教师的报酬n教师的工资报酬是指教师的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课时报酬、津贴、奖金等的 工资性收入,并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24学校的法律地位n学校的法律

15、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 社会机构,在法律上所具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 责任能力,其主要特点有一具备相应法人资格,二依 法自主办学,三享有法人财产权,四具有公益性质n据我国民法通则社会组织成为法人具备以下四个 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 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25.公民受教育的权利n包括两个基本因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 接受教育的权利,它包括入学上的平等 、就学过程的平等和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三个基本环节;二是指均有获得受教育 的物质帮助权利,它主要包括国家提供 教育设施,培养师资,为公民受教育创 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26.学

16、生的五大权利n第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 用教育 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n第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 金;n第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 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n第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n第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7.学生的四大义务:n第一遵守法律法规 ;n 第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 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n第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n第四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28.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特点nA纠纷的存在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nB损害的发生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nC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是教育法律救济 的根本目的 29.教师的法律救济与申诉n教育法律救济的渠道有三:一诉讼渠道 ,二行政渠道,三其他渠道。n教师申诉制度的类别有二:一是诉讼意 义上的申诉(包括行政诉讼中的、民事 诉讼中的、刑事诉讼中的申诉),二是 非诉讼意义上的申诉。30.教育法律的时限nA)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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