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培训班-综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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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行政执法依据(83)一、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l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规章、国际条约等。 依法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也是行政执法的依据(85二、 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原则l1、后法优于前法原则;l2、就高不就低原则;l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l4、不溯及既往原则。三、行政执法依据的消灭、变更第七章 行政许可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91)l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l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具 体行政行为。(1)是依申请的外部管理行政行为(2)行为性质上是准予其从事特 定活动的行为(3)行政许可的功

2、能上是对特定 活动的事前控制(4)行政许可是一种明示的、要 式的行政决定行为二、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92)l(一)、合法原则;l1、按行政许可法的权限、范围 条件和程序设定;l2、实施主体、权限、条件和程 序符合法律规定;(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l设定过程、设立依据、实施主体 、条件、程序、期限和决定;l公正、公平:不歧视、合理、符 合理性原则;(三)、便民、服务的原则l1、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许可决 定;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l2、提供方便;l3、不得拖延;l4、期限内办结;l5、优质服务。(四)、权利救济原则l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 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 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l陈述权和申辩权属于言论和表达自 由范畴,其本质是一项宪法权利。(五)、信赖保护原则l不准翻供原则:一是不得变更或者 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二是必 须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符合法律规 定的情形和程序;三是补偿制度。l(六)、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l(七)、责任和监督原则;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划分(一)行政许可设定权规定(96 )l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许可:l2、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 ;l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 式设定行政许可;但除临时性行

4、政许可 外,采用决定方式设定的行政许可应当 及时提请人大立法或者制定行政法规;l3、对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行政 许可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l4、对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行政 许可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 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 实施行政许可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设 定临时性的行政行政许可。5、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 权的三项限制(96)l(1)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 、资质的行政许可;l(2)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 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l(3)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 他地区的个人或

5、者企业到本地区从 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 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l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 得设定行政许可。(三)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1、一般许可(97)l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 、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 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 批准的事项。l这类许可的特征是:一、这是对相对人行使法 定权利或者从事法律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活 动的准许;二、一般没有数量限制;三、行政 机关实施这类许可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符合 条件的就应当许可。2、特别许可l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 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 入等,需要赋

6、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这类 许可的特征:一、相对人取得许可要支 付一定的费用;二、一般有数量限制; 三、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一般都有自 由裁量权;四、申请人获得这类许可一 般要承担很大的公益义务,不得擅自停 止所从事的活动。土地、规划等。3、认可l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 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 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l这类许可的特征:一、一般要通过考试等方式 取得;二、往往与人的身份、能力有关系;三 、一般没有数量限制;四、行政机关实施这类 行政许可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五是一般不得 转让。4、核准l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的重要设备、设施

7、、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 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 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这类许可的特征:一、 依据的主要是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具有很强 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客观性;二、一般需要根 据实地检测、检验、检疫作出;三、没有数量 限制;四、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一般没有自 由裁量权。5、登记l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 主体资格的事项;l这类许可的特征:一、登记是取得特定 主体资格或者身份的前提条件,不登记 就是非法活动;二、没有数量限制;三 、对申请材料只作形式审查;四、行政 机关对这类许可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设 定行政许可的事项l这一条规定的含义是:

8、l一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其 他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仍然保留、有效;l二是以后法律、行政法规还可以在行政许可法 明确规定的五种行政许可种类以外设定行政许 可事项;l三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决定 都不得设定上述五种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7、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考虑几个优 先,可以不设的范围(98)l一是自治优先,能够自主决 定的,可以不设;l二是市场优先;l三是中介优先;l四是事后监督优先;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一、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l(一)、一般主体规定是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 许可实施权的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22条规定)l(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99)(第2

9、3 条)1、依法设立;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的正式工作 人员;4、具备技术、装备条件;5、能独立承 担实施行政许可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责任。(三)、委托机关(100)l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守哪 些规则?l1、接受委托的只能是行政机关;l2、在法定权限内委托;l3、有监督和责任的委托;l4、不得再行委托;l5、委托也要公告、公布。(四)许可实施权的转移制度( 100)l1、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 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另一个行政机关的 行政许可实施权;这是相对集中行政许 可实施权的问题。(第25条)l2、行政机关有多个内设机构负责行政许 可的要确定

10、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统 一办理、统一送达;(第26条)l3、一个行政许可由两个以上部门分 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 一个部门受理、联合办理或者集中 办理;l4、核准类行政许可应当逐步由中介 组织负责并由其对结论承担法律责 任。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一)一般程序(101-103)l1、申请l(1)申请的条件:l一是要有申请的意思表示;l二是要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l三是申请的事项是针对法律所禁止或限制的事 项;l四是申请人是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l五是符合法定条件,提供真实情况和相关材料 。(2)申请的方式l一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但依法应 当由申请人亲自到的除外;l二是可以书面申请

11、,也可以通过信函、 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提出;l三是可以使用格式文本提出。(3)相关责任l一是申请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 关材料;l二是行政机关应当公示相关行政许可的 依据、条件、期限等内容;l三是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许 可事项无关的材料。l四是申请人对许可事项不清楚的行政机 关应当予以说明或解释。2、受理(103)l(1)对申请书要进行形式审查(103)l一是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l二是是否属于法定许可范围;l三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l四是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的格式和 要求;l五是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2)分别五种情况进行处理l一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

12、要许可的,当场 告知不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l二是对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事项应当当 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l三是对属于上述两项之外,但申请材料 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 当场更正;l四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符合形 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 补正后提出申请。逾期不告知的 视为受理;两次告知问题。l五是对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 。l(3)行政机关受理或不受 理都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 明日期。对有数量限制的 还应注明受理先后顺序并 进行编号。3、审查(104)(1)书面审查l一是对适法性和真实性进行书面审查;l二是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实

13、地核查 ,核查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依法应当由下级机关审查后上报的要 及时审查上报;l三是告知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利;l四是依法实施听证公告、听证告知、听 证会举行等程序。(2)实地核查(3)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4、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1)听证的范围(106)l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l二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 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l三是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 利益关系,当事人申请听证的;l前两种是行政机关主动听证的范围,后一种是 由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听证;(2)听证的提出l行政机关主动的由行政机关确定 ;l当事人提出的在行政机关告

14、知听 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行政 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3)听证的程序(107-109)l一是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 通知或者公告;l二是听证应当公开举行;l三是指定非行政许可审查人员为听证主 持人;l四是提供证据、理由,申辩和质证;l五是听证应当制作笔录;l六是应当根据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决定(109-110)l(1)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并能够当场作出 的当场或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标 准就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标准。l(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一是依法 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二是应当说明理由 ;三是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l(3)行政机关作

15、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6、行政许可的期限l(1)一般期限的规定(110111)l一是单独办理的是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 日内作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l二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 办理的,四十五日内作出;从第一个行 政机关受理申请起到最后一个行政机关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止,其期限跨度不得 超过45天。l三是多层级的行政许可,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 的应当在受理之日二十日内上报;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超过20天的无效,短于20天的对行政机关 有约束力。(111)l四是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颁发有关 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机关

16、应当在作出决定之 日起十日内向当事人颁发或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或者加贴标识等。(2)期限的延长l一是单独办理的期限内不能作出的,经 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l二是联合办理的期限内不能作出的,经 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 日。l三是期限延长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如法 定期限是十五日延长不得超过十五日。(3)期限的扣除l一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需要听证、 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 和专家评审的,不包括在内;l二是期限不含法定节假日;l三是法律、法规对许可期限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l行政机关对外承诺的期限,只要短于法 定期限的,对行政机关有约束力。6、行政许可的变更和延续(1)变更l一是变更要在行政许可失效前提出;l二是变更只针对原行政许可决定中事项 ;l三是变更只能向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机关提出;l四是变更后按照规定应当公布。(2)延续l一是对象是有有效期的行政许可决定,对一次 有效的不能延续;l二是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l三是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提出;法 律、法规、规章对延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l四是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应当作出准予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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