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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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殡葬行政执法培训二一一年九月1基础知识讲授n一、法的概念n二、行政执法概述n三、行政执法主体n四、行政执法依据n五、行政强制n六、行政处罚2一、法的概念(说文解字中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n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 意志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范。n 广义:法是指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等n 狭义:法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 ,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3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n依法行政: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 事务,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并

2、对行政行为的后 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 (1)行政主体应当具有法律地位(行政主体 须依法成立且符合法定资格条件)n (2)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权力 行使要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行政主体应以积 极作为的方式保证法律规范的实施)n (3)行政违法要承担相应责任,权责一致4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n(1)合法行政(职权法定、实体合法、程序合 法、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n (2)合理行政(约束自由裁量权、比例原则)n (3)程序正当(公开原则、回避制度、告知制 度、听证制度、申辩制度)n (4)高效便民n (5)诚实守信(信赖利益补偿制度:非存在法 定情形

3、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回或者 变更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因法定事由成立并确 需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对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n (6)权责一致5行政行为的概念n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并产生 法律效力的行为。 主体要件:必须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包括行 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职权要件:运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法律要件: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主要 表现为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影 响。6行政行为分类n(1)行政行为指向的相对人是否特定抽象行政行为 (否)、具体行政行为(是)n 区别:调整范围不同,前者调整不特定的人和事, 后者调整特定的人和事;适

4、用形式不同,前者可以反复 适用,后者仅对本次处理事项有效,不能适用其他事项 ;适用方式不同,前者不会直接导至相对人权利义务的 变化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产生影响;后者直接影响相对人 权利义务;作出程序不同,前者类似于立法程序,后者 强调调查听证等。n(2)受法律拘束力程度不同羁束行政行为(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弱)n 区别:前者法律明确规定了范围、条件、形式、程 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选择的余地,后者行政机关在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选择权力;前者在审查 时只存在合法与不合法的问题。后者行为则存在合法性 与合理性问题。7行政行为分类n(3)行政主体是否主动实施依职权行政行为、依 申请行政行

5、为n 区别:前者是无需相对人申请作出的行政行为,后 者则需要相对人申请方可作出。n(4)能否以行政机关单面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 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n 区别:前者只需行政机关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 力,后者需双方协商一致(即行政合同:由行政机关作 为一方当事人,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与相对人经过协商 一致后签订的合约,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n(5)是否须具备法定形式要式行政行为、非要式 行政行为n 区别:前者作出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如行政处罚 决定书必须书面形式作出),后者则没有法定的形式, 一般是在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行使紧急权力的情况下实施 ,如紧急封锁、戒严、交通管制等。8法治政府的内涵

6、n法治政府就是按照现代法治精神原则运作行政 权的政府。其本质是要求政府把依法行政作为 行政权力运作的基本准则,按照合法行政、合 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 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n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 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 治政府的目标。n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吴邦国委员长: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9现代意义上的法治1、法律必须是公开、明确、可预期的; 2、法律必须是普遍适用的; 3、法律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4、同一法律内部、不同法律及规范之间不能互相 矛盾; 5、法律必须是相对稳定的; 6、政府

7、权力必须是置于法律之下的; 7、树立以公平、公正为基础的司法权威。10二、行政执法概述(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法 规、规章的活动。n行政执法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及取得行政 权的非行政机关组织(授权组织);行政 执法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须以行政法律规范为依据。11(二)行政执法的特征n(1)行政性(行政权的运用及执法主体职务行为)和 强制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采 取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n (2)职权性(不能超越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和单方 性(通常情况无需和相对人协商、征得其同意,即便如 行政合同一类的行政执法,行政主体也有

8、行政优先权, 可单方变更撤销)n (3)广泛多样性(对象广泛多样、内容广泛多样、 执法主体及形式广泛多样)n (4)程序性(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既要符 合单行法律法规规章如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的程序,也要 符合实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效率性(效率是行 政执法的价值目标,体现为行政功能效果及行政的成本 代价)12(三)行政执法责任概念、特征 1、概念:行政执法责任是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执 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 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特征:(1)行政执法主体依法承提行政执法 责任是与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义 务是一致的; (2)行政执法责任是行政执法主体及执

9、法人员违 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3)行政执法主体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后,按照相 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内部决定对执法人员是否 追究或追究多大的法律责任。133、行政执法责任的构成要件n行政违法或不当是行政执法责任构成的前 提条件;n行政执法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主体(承 担行政执法责任的组织,必须是依法独立 享有行政职权和负有行政职责,并能以自 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n行政执法责任须为法律规范确认;n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主体必须有故意或过 失(统称为过错),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 的原因引起的除外。144、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的主要表现形式n(1)超越职权(超越管辖权分工、地域、时

10、间等; 超越职务权限上下级之间、行使不存在的职权等)n(2)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有法定义务为前提、没有履 行法定义务为必要条件)n(3)证据不足(有证据但没有依法收集、有证据但缺乏 必要的或主要的证据,证明不了相关事实、主要证据不 真实)n(4)适用法律错误(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适用法律条文 、法律概念适用或解释错误)n(5)违反法定程序(未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形式、步骤 、顺序和时限)n(6)滥用职权(行使职权目的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行 使职权目的不合法、行使职权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情形 或考虑了不应当考虑的情形、处罚显失公正)15(四)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特征和内容 1、概念: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

11、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 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对下级行政执 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的层级监督,是 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的评判、督促和 制约。 2、 特征: (1)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实施者是行政行为实施者的上级 行政机关; (2)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 授权、受委托组织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不是行政管理相 对人; (3)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是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的执 法活动; (4)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关系是基于行政层级关系; (5)行政执法监督的核心是行政权对行政权的制约。 3、内容: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

12、督 。164、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手段n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也就是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途径: (1)行政规范性备案审查,包括报送备案途径和程序( 未经备案、审查、公告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行政执法 的依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监督方式); (2)行政执法检查; (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类别、 权限等); (4)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证); (5)行政执法协调(同级协调、请求上级协调等); (6)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7)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如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证 照等、应举行听证方可作出的行政行为、拘留和劳动教 养等限制人身自由、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17行政执法监

13、督的手段是指行政执法监督机关 为实现监督目的,对监督对象所采取的惩戒 、制裁、处理等措施。n责令改正;n撤销;n作出决定;n报请处理;n扣缴证件或取消资格;n通报批评;n追究行政责任。18浙江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 条例涉及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1、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 员的执法活动。具体来说:T5条 (1)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2)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3)行政执法主体和行 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4)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 (5)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情况;( 6)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等执 行情况;(7)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合法

14、性 。19浙江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 条例涉及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2、工作部门应按月向本级政府报送备案的 具体行政行为:(T9条t2款) (1)对公民处以五千元以上、对法人和其 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2)吊销 执照、许可证或者责令停产停业;(3) 劳动教养和处以10日以上行政拘留。20浙江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 条例涉及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报送上一 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行为: (T10条)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 有关组织行政执法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 的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将依据、委托文件等材

15、 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所属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 有关组织行政执法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 的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将依据、委托文件等材 料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21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 法涉及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n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形(T15条)n (1)被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n (2)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三次以上的;n (3)其他不宜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22浙江省行政规范性管理办 法有关内容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 第六条 下列行政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省以下实行

16、 垂直管理的部门;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可以在职权范围 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省以下实行垂直管 理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以及不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3二、规范性文件的期限第十六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载明施行日 期。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内容属于阶段 性工作的,应当载明有效期。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日后施行,但因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 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 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执行的 除外 。24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第二十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 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 人民政府备案;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制定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报设立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备案;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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