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qs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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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许可QS相关知识QS-生产许可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 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 区间布局平面图; (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六)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九)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 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食品生产

2、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 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向原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一)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 (三)生产场所迁址的; (四)生产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 (六)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 企业提出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

3、效,符合相关 法 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在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 , 并对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生产许可有效期内,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 ,原许可机关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核查和检验。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1)有效防止生产加工中乳制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 (2)确保采购的不合格原辅材料、加工中发现的风险因素、出厂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 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能根据购入原辅料的实际情况,对使用的所有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 的掺杂使假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 (3)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 估信息

4、。 检验管理审核内容: (1)对出厂的乳制品产品逐批出厂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2年,样品保留至保质期; (2)全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脱脂乳粉等原料乳粉出厂检验应自行检验。出厂检验是 委托检验或部分委托检验的,企业应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 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对企 业生产批次负责; (3)合格的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 (4)检验合格的乳制品,标识检验合格证号,检验合格证号可追溯到相应的出厂检验报 告; (5)三聚氰胺为出厂自行检验项目等规定。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

5、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12693 乳 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相关规定。 2. 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 3. 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同时,应 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相互污染。 4. 车间内应区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 清洁作业区包括液体乳灌装间、湿法工艺的喷雾干燥塔出粉口区域、干法工艺的配料和混 合区域、包材暂存间、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牛初乳粉生产、包 装车间等。 准清洁作业区包括如原料预处理车间、其他加工车间和干法工艺的拆包和隧道杀菌区域等 。 一

6、般作业区包括收乳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 5. 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分别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按GB/T 18204.1中的自然 沉降法测定),并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空气洁净度每年的检测报告。 清洁作业区内部隔断、地面应采用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制作。清洁作业区的温度、相 对湿度应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空气应进行杀菌消毒或净化处理,并保持正压。企业的质量 检验机构每星期均需对清洁区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6生产车间地面应平整,易于清洗、消毒。 7. 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处,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洗手消毒室内应配置足够数量的非手 动式洗手设施、消毒设施和感应

7、式干手设施。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进入 清洁作业区前设置消毒设施。 8. 生产区域内的卫生间应有洗手、消毒设施,卫生间外门不得与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 区的门窗相对。生产设备: (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设计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 备; (2)所有接触乳制品的原料、过程产品、半成品的容器和工器具必须为不锈钢或其他 无毒害的惰性材料制作,清洁作业区内不得使用竹、木质工具; (3)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产品与原料的容器混用,应有明显标志; (4)直接接触生产原材料的易损设备,如玻璃温度计,必须有安全护套; (5)吹入干燥塔空气的供风设施必须达到要求,排出的气体应

8、经过除尘处理; (6)设备台账、说明书、履历、档案应保管齐全; (7)设备维护保养完好,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规程要求。设备维修计划、维修记录 齐 全。 必备的生产设备: (1)液体乳 A 巴氏杀菌乳:储奶罐;净乳设备;均质设备;巴氏杀菌设备;灌装设备;制冷设备; 全自动CIP清洗设备;保温运输工具。 B 调制乳:储奶罐;净乳设备;均质设备;高温杀菌或灭菌设备;灌装设备;制冷设备 ;全自动CIP清洗设备;保温运输工具(常温产品除外)。 C 灭菌乳:储奶罐;制冷设备;净乳设备;均质设备;超高温灭菌设备或高温保持灭菌 设备;无菌灌装设备;全自动CIP清洗设备。 D 发酵乳:储奶罐;净乳设备;均质设备

9、;发酵罐(发酵室);制冷设备;杀菌设备; 灌装设备;全自动CIP清洗设备;保温运输工具(常温产品除外)。(2)乳粉 A 湿法工艺:储奶设备;净乳设备;高压均质机(要求加工能力5000kg/h以上);制冷 设备;配料设备(不包括全脂乳粉);浓缩设备(双效或多效真空浓缩蒸发器、要求单 机蒸发能力2400kg/h以上);杀菌设备;立式喷雾干燥设备(要求单塔水分蒸发能力 500kg/h以上);全自动小包装设备或半自动大包装设备;全自动CIP清洗设备。 B 干法工艺:原料的计量设备;隧道杀菌设备、预混设备、混合设备;半成品和成品的 计量设备;内包装物的杀菌设备或设施;全自动小包装设备。 全脂奶粉、脱脂奶

10、粉、部分脱脂奶粉不得采用干法工艺生产。 C 牛初乳粉:制冷设备;离心脱脂设备;浓缩设备;杀菌设备;低温干燥设备;包装设 备;全自动CIP清洗设备。 (3)其他乳制品 A 炼乳:储奶罐;净乳设备;杀菌设备;浓缩设备;灌装设备;全自动CIP清洗设备。 企业如果使用乳粉作为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可以不要求储奶罐和净乳设备。 B 奶油: 采用1法生产的:储奶罐;净乳设备;制冷设备;脂肪分离设备;杀菌设备;压炼设备; 包装设备;全自动CIP清洗设备。 采用2法生产的:储奶罐;净乳设备;制冷设备;脂肪分离设备;杀菌设备;真空干燥设 备;包装设备;全自动CIP清洗设备。 生产稀奶油不需要压炼设备。如果使用稀奶油

11、生产无水奶油,则生产设备中不需要储奶 罐和净乳设备。1. 设备布局 设备的布局应当符合工艺、清洗的需要。2基本工艺流程 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型、生产设备、生产场所情况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企业调整产品工艺流程及设备时,应提 交必要性和安全性报告。应注意核查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乳粉 湿法工艺: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杀菌浓缩喷雾干燥筛粉、晾粉或经过流化床包 装 干法工艺:原料粉称量拆包(脱外包)内包装袋的清洁隧道杀菌预混混料包装 牛初乳粉:牛初乳的预处理杀菌离心脱脂低温干燥包装3. 电子信息记录系统 应至少对以下影响乳制品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或关键点形成的信息建立电子信息记录系

12、统。 (1)巴氏杀菌乳: 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 (2)调制乳: 原料验收;标准化;高温杀菌或其他杀菌、灭菌方式。 (3)灭菌乳: 原料验收;预处理;标准化;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 (4)发酵乳: 原料验收;标准化;发酵剂的制备;发酵;灌装;设备的清洗。 (5)乳粉: 湿法工艺:原料验收;标准化;杀菌;浓缩;喷雾干燥;包装。 干法工艺:原料验收;配料的称量;隧道杀菌;预混;混合;包装。 (6)牛初乳粉:原料牛初乳的验收;杀菌;低温干燥。 (7)炼乳:原料乳的验收;杀菌及灭菌;冷却结晶;成品的灌装。 (8)奶油:原料乳的验收;杀菌及灭菌;发酵;成品的包装。 (9

13、)干酪:原料乳的验收;杀菌及灭菌;发酵;包装。1. 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职能培训后 的合格人员担任,至少在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岗位具有3年以上乳制品生产经验。应掌握 乳制品产品涉及的质量法规,了解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中至少有1名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工作。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 质量管理人员和专门质量保证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原料验收及产品检验。2. 技术人员 企业生产、检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乳制品生产、检验的专业知 识。 企业检验人员应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的能力,获得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验人员中有三聚氰胺独立检验能力的至少2人以上。3生产操作人员 生产操作人员的数量应适应企业规模、工艺、设备水平。具有一定的技术经验,掌握 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按照技术文件进行生产,熟练操作生产设备。 特殊岗位的生产操作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4.乳制品生产经营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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