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区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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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1培训提纲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一、政策依据三、发放对象四、住房面积核定五、住房补贴计发六、住房补贴申请审批程序七、资金来源八、住房补贴用途九、纪律规定二、已发放住房补贴工作回顾十、填表说明十一、软件培训2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一、政策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监察 局、北京市老干部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北京 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 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 07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

2、公室、北京市人事局、北 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干部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住房 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行政机关和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 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4京房改 办字第258号)3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二、已发放住房补贴工作回顾截至目前,共发放离休干部住房补贴603人,30225548元。其中,机关事业离休干部共发放487人,24469416.47元;企业离休 干部共发放116人,5756131.53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共发放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2920人次, 33626472.17元。已做住房补贴数据汇总08.6.19.xls4崇文区2009

3、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5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三、发放对象无房老职工是指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参加工作的职工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构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除外)的职工。住房未达标职工无房新职工是指1998年12月31日以后已参加工作的职工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构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除外)的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构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

4、工。6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新老职工的界定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参加工作的职工新职工: 199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7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人员类别补贴面积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 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 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8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人员类别补贴面积 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 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

5、工、技师 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 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9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核拨与财政有经费拨缴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宣传手册P51)人员类别补贴面积 职员三级120平方米四级105平方米 五级90平方米六级80平方米 七、八级、25年(含)以 上工龄的九、十级职员70平方米九、十级60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05平方米 副高90平方米 中级70平方米 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 级师、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 士60平方米工勤人员高级技师80平方米 高级工、技师、25年(含 )以上工龄的初、中级技 术工人、

6、普通工人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 技术工人、普通工人60平方米10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一)、哪些类住房的面积均须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二)、哪些类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四、住房面积的核定总则:职工夫妇双方是否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 金、售价承租或构建住房及是否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 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除外)。11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的,其购建住 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

7、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 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一)、下列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12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 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案例: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 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1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 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 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 ,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

8、3人-20平 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 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 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13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 式为:职工住房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 数+居室面积。分摊系数为居住户数的倒数;14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5、公房承租人去世后,

9、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 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 合并计算;7、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 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 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15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8、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 面积,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9、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 住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

10、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 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 面积。16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1、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 人或购买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 的住房面积,不核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2、公有住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 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 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258号文:17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3、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其家庭退出廉 租住房或停发廉租住房

11、租金补贴后,可按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4、职工私有住房拆迁后实行公有住房安置的,不论安置的公有 住房是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还是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 (含标准价优惠)购买,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5、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危改政策,对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购买公 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的使用人或标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实 行货币补偿的,按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建筑面积核定职工住房面积 。18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6、职工按北京市新建住宅补贴出售试行办法(京政发【1984 】139号以三分之一价款购买的公有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7、地下室按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半地下室按 建筑

12、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8、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 构建住房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京外当地商品住宅平 均价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积 ,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京外当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北京市商品住宅 平均价格京外住房核定面积19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1、职工及其配偶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 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2、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案例:职工继承父母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是否核定其 面积?3、职工及其配偶退还承租的标准租私房。 (二)、下列住房不核定为

13、职工住房面积:20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1、职工离婚的,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 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婚姻 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 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 工以后在婚姻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职工已按含有 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 住房面积;职工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 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258号文:21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职工甲离婚前与原配偶乙共同承租60平方米单位公有住房 ,离婚后该住

14、房由乙继续承租居住,后职工甲与职工丙再婚, 职工丙婚前承租50平方米住房。二人再婚后单位又分配 80平方米公有住房。怎样计发住房补贴?职工甲住房面积核定:60+80=140平方米;职工乙住房面积核定:60平方米;职工丙住房面积核定:50+80=130平方米。案例:22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2、职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号文印发后因与有房职 工结婚而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 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 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案例:某职工1999年1月1日参加工作,属无房户,2004年结婚, 配偶属

15、有房职工,该职工仍按无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258号文:23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有关 规定执行。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 房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 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10% 的建筑面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 积的,核定面积不减少10%。(承租住房)核算单位:建筑面积24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一)、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二)、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五、住房

16、补贴的计发25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行政机关公务员: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行政机关技术工人: 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行政机关普通工人: 岗位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月基本工资26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1、公安干警警衔津贴;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计 入基本工资。 2、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的无房职工 ,以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工资标准作为 计发住房补贴的基数,其中学徒期、熟练期计发住房补贴的工资为临时 工资与奖金或津贴参考额之和。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按明 确的待遇确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其中属于无房的,按其现执行的基 本工资计发住房补贴。258号文:27崇文区2009年度住房补贴工作培训会4、事业单位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或同时具有 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职工,按其现执行基本 工资的职务(或岗位)确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其中属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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