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课件(保密义务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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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詹氏公司法务培训课件主讲人:朱晨翔(法务专员 )-劳动合同法制定意义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 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 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 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 合同约定的义

2、务。培训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 2什么是劳动关系 1保密义务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第一章*5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 指用人单位招用劳 动者为其成员,劳 动者在用人单位的 管理下提供有报酬 的劳动而产生的权 利义务关系。 *6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单位劳动者监督 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 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 从属关系。 *7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后,因为从属关系,所以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单位相关 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必须根据劳动单位 的生产安排

3、计划根据劳动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生产 计划,并接受生产单位的考核。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单位必须根据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以下福利1:劳动报酬2:社会保险3:公司福利4:培训发展通道5:休息休假6:劳动保护7:其他方面*8第二章*9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迄今已经将近3个年头。公司与员 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对打工者有好处,对老板来说更是大有益处可以避免因 为不签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严厉处罚。 *11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4、(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另重点讲解);(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12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 约定 约定、法定 约定 以上三种劳动期限,都可以通过当事人提出,单位同意或者劳动者、劳动 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款提前解除。 *13劳动合同内容试 用 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

5、得 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 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在试用期中,劳动者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要 求,或者经过轮岗培训任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给公 司带来损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等情况出现的话,可以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 系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 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 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 了解的期限。 *14劳动合同内容社会保险(另重点讲

6、解)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 包括 养老社会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15劳动合同内容社会保险的好处1、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比,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如果你经济条 件不错的话,可以考虑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都上,如果经济条件一般的话, 起码也要上社会保险。 2、如果你有单位,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你缴纳保险,如果以后换单位保 险也可以带走。 3、至于好处,将来老了退休了,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看病可以报销。虽 然不能让你过上很幸福的生活,但是至少能保障你的生存。 4、社保是强制性保险,只要你参加工作、一般正规的单位都会为你缴纳( 为你缴纳社保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其中

7、社保个人也要承担一部分,扣多少 在你的工资单上有显示。*16第三章*17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18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劳动关系提前解除条件和流程 1:劳动者提出,公司同意 劳动者因自身愿意希望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首先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 提前 30天向劳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后,在30日内 和本部门进行工作移交完毕清楚,30个工作日后上缴公司配发的服装、办公 设备等其他物品,在公司无欠款。领取劳动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书后可离开公司,正式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动 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2:法定解除条件 劳动者或者劳动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劳动者或者

8、劳动 单位可提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19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2:法定解除条件包括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

9、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0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10、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辞职不愿做交接 造成损失应担责 劳动午报小琴在某公司从事资料管理工作。因与主管领导发生 纠纷,遂辞职。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公司多 次催要,她始终不愿交出曾由自己保管的公司资料, 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行并造成了3000余元的损失。现 公司要求小琴承担赔偿责任。昨天,小琴致电本报咨 询,公司是否有权这么做?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 丽娟。她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 除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和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工作交接手续。拒不交接相关手续

12、,造成损失的,过 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公司如果能证明其 损失由小琴所为造成,就有权索赔。*23第四章*24保密义务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5保密义务朱某1998年进入一家公司任技术部员工,与时任 该部门经理的马某共事。为工作方便,马某将自己的 邮箱用户名和密码告知朱某,有时委托他代为接

13、收邮 件。之后,朱某从公司离职。2003年的一天,朱某尝 试登录马某的邮箱,发现密码竟然没有修改。朱某浏 览了邮箱中大量的邮件,并发现马某已升任公司采购 经理,邮件大多涉及公司内部管理以及采购信息,属 于公司商业秘密。因家庭经济紧张,朱某便开始动这些重要商业秘 密的歪脑筋。他将马某的邮箱设定自动转发功能,将 他人发至马某邮箱中的邮件自动转发到自己邮箱。为 掩人耳目,朱再将邮件从该邮箱转发到自己的另一个 邮箱。2003年至去年8月期间,朱某多次非法侵入马 某的电子邮箱,私自截获电子邮件千余封,并将其中 部分邮件转发给他人牟利。后嘉定区法院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判处朱某拘役5 个月、缓刑5个月。离职员

14、工出卖原公司商业秘密被判缓刑*26保密义务作为詹氏公司员工,更应该具有保密的义务,有维护好詹氏 这个著名商标的义务! *27保密义务作为詹氏公司员工,更应该具有保密的义务, 有维护好詹氏这个著名商标的义务!诚实做人 认真做事*28保密义务詹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 商业机密 保守公司秘密是一种义务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 业技术秘密 不能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技术秘密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保密措施:不得复制、摘抄、携带、传 递,妥善保存。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 泄露公司秘密的处罚*29保密义务詹氏公司员工除对詹氏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外,对其子公司、子品牌“壳壳 果”的相关商业机密也必须负有保密义务。*30保密义务保密范围*31保密义务员工效益企业员工行为决定企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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