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须经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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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1 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须经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 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 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 财政部出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 理办法 本报讯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 资产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 政部 17 日公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 让管理办法 。有关管理办法中明确规 定,财政部门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的监督管理部门,转让上市金融企业国有 股份和金融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 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 该办法将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 行。 -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2、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2 办法规定,转让方采取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转 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 易的加权平均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不 得低于前一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 转让方为上市公司参股股东,在 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 (累计减持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 余额)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 5 的,由转让方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 并在每年 1 月 10 日前将上一年度转让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财政部门;达到 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5的,应当 事先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控 股(

3、集团)公司进行内部资产重组或其-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3 他特殊原因,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 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 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 司国有股份。 对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 办法规定,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 以上(含省级,下同)产权交易机构公 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 属关系的限制。转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 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收取产权转让的全部 价款,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采取货币性 资产一次性收取。如金额较大、一次付 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分期付款方式, 但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1 年。采用分 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 于总价款的 30 办法规定,拟转让的金融企 业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应当明晰。权属关 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禁止转让-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4 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不得转让。以境外 投资人为受让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 外商投资的监督管理规定,由转让方按 照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 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 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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