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移动业务宣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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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业务宣传管理办法为加强业务宣传工作管理,实现业务宣传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业务宣传工作的有效性,本着理顺关系、简化流程、注重效率的原则,参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业务宣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业务宣传的工作范围和归口管理(一)业务宣传主要包括品牌宣传、业务/服务宣传等内容。二者之间要相互兼顾,发挥连带作用和规模优势,形成宣传合力。1. 品牌宣传,是对用户品牌和业务品牌的推广宣传。2. 业务 /服务宣传,包括业务推广、业务展示、促销活动以及对服务宗旨、服务承诺、服务措施等的宣传。业务宣传工作要兼顾企业宣传,在宣传中要对企业视觉识别系统进行规范应用。3. 省公司的业务宣

2、传工作,由省公司市场经营部归口管理,由市场经营部和数据部分工负责。各地市公司的业务宣传工作由地市公司市场经营部归口管理。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人员要求(一) 业务宣传工作采取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组织形式,具体分为省公司、地市分公司和县市分公司三级结构。(二)省公司市场经营部内设专人负责业务宣传工作。省公司主要工作职责:21. 按照集团的统一部署,负责全省业务宣传工作的管理与组织,包括制定省公司年度宣传计划和全省业务的统一宣传策划、广告制作和下发等;2. 负责省级媒体的广告发布;3. 对集团公司的宣传工作及时提出建议;4. 对各地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工作监督、指导、检查、评估和通报;5. 组织各地

3、市分公司间宣传经验交流和业务宣传人员的培训。(三)各地市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内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宣传工作。各地市分公司主要工作职责:1. 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市范围内的业务宣传工作组织;2. 对省公司的宣传工作及时提出建议;3. 具体落实省公司对宣传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及其它委派宣传任务;4. 地方媒体的广告发布;5. 地市广告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四)各县市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宣传工作。1. 按照地市公司的统一部署,配合地市公司负责本县市范围内的业务宣传工作的组织和落实;2. 对省公司、地市分公司的宣传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 具体落实省公司、地市分公司对宣传工作的

4、具体指导意见及其他指令性宣传任务;4. 县市媒体上的广告发布;5. 县市广告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3(五)省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全年工作计划和总体发展目标,制定年度业务宣传计划,并据此开展全年业务宣传工作;地市公司、县市公司的年度业务宣传计划应报备省公司市场经营部。(六)为保证业务宣传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效果,省公司、地市分公司由公司主管领导、市场经营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外部专家联合成立宣传项目决策小组,负责对影响较大或涉及金额较高的宣传项目进行集体决策。(七)各级公司负责业务宣传工作的人员要求: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富有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三、全省业务宣

5、传的组织(一)全国性品牌、业务/服务的宣传材料由集团公司统一设计、制作和下发,省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宣传工作;地方性品牌、业务/服务宣传材料由省公司统一制作和下发,各地市分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宣传工作;县市分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全力以赴配合落实宣传工作。(二)业务宣传时限要求。对于地方性品牌、业务/服务,省公司应提前下发相关宣传材料和具体宣传指导意见;各地市分公司在收到相关宣传材料和宣传指导意见后,应严格按照省公司要求立即安排在地市级媒体的投放事宜,并向各县市分公司下发宣传材料和具体宣传指导意见;各县市分公司应确保在品牌、业务/服务的统一的基础上,对外进行宣传。4(三)宣传项目委托

6、实施。省公司根据总体业务宣传需要,在全省统一部署的前提下,可将特定宣传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地市公司组织实施。(四)业务宣传材料共享。省公司设计制作的专项宣传资料,应报备集团公司。如其他省(区、市)公司有需求,应积极配合共享相关宣传材料。为保障宣传材料的共享,省公司应注意宣传材料的版权使用问题。(五)业务宣传交流制度。为提高业务宣传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宣传质量,省公司根据情况召集各地市分公司业务宣传人员,召开业务宣传经验交流会,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四、业务宣传工作实施流程(一) 业务宣传工作实施,包括明确宣传项目、项目计划、项目招标、广告创意评测和制作、广告投放、广告效果评估等内容,具体实施流程

7、见附件。(二) 业务宣传项目招标,由省公司市场经营部向相关竞标单位提出该业务宣传需求书,各竞标单位提交应标书或建议方案后,由评标小组审查方案。评标小组有权要求竞标单位重新应标或取消竞标单位的竞标资格。属于年度业务宣传计划内项目,在规定浮动范围内,由评标小组将评标结果上报省公司市场经营部主管领导签批后实施。对于涉及金额巨大的特殊项目或其他计划外宣传项目,应由评标小组将评标结果上报决策小组决策后实施。评标小组由省公司市场经营部召集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三) 广告创意评测和制作。原则上由省公司市场经营部交由第三方广告效果评估机构组织客户对广告创意内容所达到的诉求效果进行评测,5评测结果及时反馈广

8、告公司(或其他委托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创意报市场经营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完成广告后期制作,同时安排广告的投放工作。(四) 广告投放。对于电视、平面、互联网、户外、电台等大众媒体原则上由市场经营部委托广告公司代理广告投放工作,并注重软性宣传和硬性广告的配合使用。(五) 广告效果评估。省公司原则上委托第三方广告效果评估机构对广告效果进行评估。在广告投放过程中开展广告效果连续跟踪调查,调查广告效果、评估媒介策略的合理性,要求评估机构定期给出广告投放对消费者的影响、媒介投放策略的合理性分析,并依此调整下一阶段媒介投放策略,在广告投放结束后应对广告效果有整体评估报告,以指导后续宣传工作。(六) 广告公司

9、或委托单位的选择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代理制和项目招标制。 代理制 是指由市场经营部牵头,提出半年以上的业务宣传计划,并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独家代理 。项目招标制 是指由市场经营部牵头,针对单个或多个业务宣传项目邀请三家以上广告公司或相关单位通过评标或比稿方式确定。(七)省公司对于执行周期小于 15 日的或紧急宣传项目,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场经营部择优选择委托单位。五、业务宣传要素的规范(一) 全国性品牌、业务/服务的宣传不能冠以省公司或地市公司名称或落款省公司和地市公司名称;地方性品牌、业务/服务的宣传应指明具体6业务开放范围,并在开办范围内开展业务宣传,原则上可以出现地市公司名称,但不能突出。

10、(二) 全国性品牌、业务/服务与地方性品牌、业务/ 服务同时出现的场合,应突出对全国性品牌、业务/服务的宣传。(三) 对于 “中国移动通信”、“全球通”、“神州行”、“移动梦网”等全国性品牌应严格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办法(试行)(中移市200290 号)的相关精神进行规范管理。(四) 全国性品牌宣传要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品牌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执行。不得擅自对标识组合进行拆分后单独使用,不能歪曲、更改识别图形、文字大小、字体类别、颜色等内容,更不能将标识组合拆分后同地方移动公司名称组合使用;地方性品牌宣传,不得擅自对标识组合进行拆分、更改图形或文字大小、字体类型、颜色等内容,更不能

11、将标识组合拆分与地方移动公司名称组合使用。(五) 全国性业务 /服务宣传要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相关宣传资料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添加。六、业务宣传费用及管理(一)业务宣传费包括广告费和其它宣传费两部分。广告费指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广告支出:1. 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2. 通过一定媒体传播的;3. 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的。7(二)业务宣传费应用于企业对外的各项宣传工作。其中广告费主要用于发布电 视、报刊、电台、户外、互联网 等媒体广告;在新闻媒体开办专版、专栏、专题等。其他宣传费主要用于举办各类营销及服务活动,如新闻发布会、记者座谈会、新业务演示会、现场促销宣传活

12、动以及制作业务宣传资料和促销宣传品等。广告费及其他宣传费,据实在企业营业费用中列支。(三)加强对业务宣传费的管理和使用,对宣传费支出实行“额度控制、计划管理”。对于非上市公司,根据集团公司 关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列支比例的通知(中移财20011639 号)对宣传费用的要求,全省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2.25%,其中广告费 1.8%,其它宣传费0.45%。上市公司按照相应规定执行。(三) 在业务宣传费控制额度内,由省公司市场经营部会同财务及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年度宣传费用预算。业务宣传费集中、专项使用,不得挪作它用。(四) 加强业务宣传品的管理。宣传品由市场经营部负责管理,并建立登记簿

13、进行明细记录,保证帐实相符,每年年底进行盘点。七、宣传工作检查制度(一) 业务宣传检查的方法包括抽查、自查、第三方监督检查三种。(二) 抽查。省公司每半年至少抽查一次全省业务宣传计划执行情况,抽查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各地市公司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全地市业务宣传计划执行情况上报省公司,省公司将根据情况对各公司进行抽查。8(三) 自查。业务宣传项目策划和宣传活动组织工作自查,由各级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检查情况应向本公司领导汇报。(四) 业务宣传资料及消息报道内容检查。业务宣传资料、稿件及消息报道内容检查实行由责任人、部门领导、公司领导多层检查制度。(五) 第三方监督检查。省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业务

14、宣传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业务宣传的规范性和业务宣传步调的一致性。八、通报和评比制度(一) 为加强业务宣传工作管理,提高业务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省公司对各地市公司业务宣传工作实行通报制度和年度考核评比制度。(二) 通报制度:省公司对抽查、自查和第三方检查结果进行不定期通报。省公司、各地市分公司应对业务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对业务宣传工作起到带有示范性和推广经验的下属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对业务宣传工作表现较差,不能完成各项业务宣传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三)年度考核评比制度:省公司对各地市分公司、各地市分公司对各县市分公司业务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表彰。本管理办法由省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解释。自 2002 年 6 月 1 日开始执行。9附件:业务宣传工作实施流程图按照项目向竞标单位提供业务宣传项目的需求书各竞标单位提交应标书或建议方案评标小组对应标书或建议方案进行审查评标小组提出评标结果,将结果报请省市场经营部领导批准数额是否特别巨大、是否为特殊宣传项目 是否 报请省公司 领导批准确定业务宣传项目,进行项目策划10投放第三方广告宣传效果评测,广告公司按照测评结果修改,报批并制作第三方宣传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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