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职工社保、综合保险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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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人事部设计制作信息来源:成都劳动保障信息网员 工 社 会 保 险 知 识 培 训社会保险的意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 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 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 保障体系,它主要是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制度组成 职工社保的分类 居民户口 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农村户口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 员综合社会保险购 买购 买综合保险 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

2、商户(以下 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城 镇户籍从业人员以及无单位的非城镇户籍 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标准根据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缴纳,综 合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其中,有用 人单位的由单位承担14.5,个人承担5.5, 个人承担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 缴;我公司缴纳的情况是:我公司缴纳的情况是: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13641364元元 公司缴纳公司缴纳14.5%14.5%即即197.78197.78元元 个人缴纳个人缴纳5.5%5.5%即即 75.0775.07元元综合保险能享受的福利1234工伤补偿老年补贴医疗费报销医疗个人账户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

3、社会保险5女职工生育补贴1工伤补偿一、什么是工伤(p19) 二、工伤申请的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 日起7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 亡性质认定申请 2、提供相应材料 3、社保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4、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商业保险公司按国 家相关标准,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注意事项: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所需抢救费用 或住院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综合保险2老年补贴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到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一次性发给老年补贴,标准为:个人账户累 计储存额十本人综合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本人

4、 累计缴费年限数0.6。综合保险3医疗费报销1、条件 连续按时足额缴费满6个月以后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 合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 定的住院医疗费 2、报销机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商业保险公司 3、标准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 定的起付标准十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75十 累计缴费年限数0.5)。按上式计算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的最高金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人 院前6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8倍。综合保险4个人医疗账户1、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的8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 员建立老年补贴个人账户。(以个人缴纳的5.5记人个人账 户,

5、其余的2.5从单位缴费中划入) 2、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4月30日以前对上年度个人账户 累计储存额按当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居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计 人一次利息。 3、参保人员应保管好医疗个人账户密码,需要变更密码时, 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修改 4、人员中止综合保险关系的,本人可以在满6个月后凭综合 社会保险卡、身份证等,到办理综合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退还本人医疗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综合保险5女职工生育补贴一、条件 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或累计缴费满2 年的,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的女职 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生育

6、补贴, 二、程序 享受生育补贴的女职工在生育后六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 需带齐手续: 劳动合同书、生育女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划生育部门制发 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婴儿 出生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婚姻证明、单位财务兼 章的非经营性收据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三、补贴标准(p36)综合保险一、用人单位为招用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按 20%费率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享受失业补贴 待遇。 二、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月标准为170元。 缴费累计每满1年发放1个月标准的失业补贴, 最长不超过12个月。(P4)法律依据:成都市非城镇

7、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 补贴实施细则失业补贴综合保险综合保险的接续与断交一、综合转社保 已参加综合保险的从业人员,由非城镇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 应改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法执行,综合保险老年补贴个人帐 户储存额转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年限连续 计算。 二、断交 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参加综合保险的非城镇户籍从 业人员,不在本市从业或停止从业以及虽满上述年龄但累计缴 费年限不满1年的,可以在出现上述情形的6个月以后,凭终止 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将个人账户中的按本人缴费基数8(5.5%+2.5%)计算的 累计储存额(包括利息)一次

8、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综合保险 关系。综合保险其他综合保险增减上报时间综合保险为什么综合保险卡会迟迟拿不到能享受的福利1234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5生育保险社会保险1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l54号1、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单位和人员(已在省本级和本市行政 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2、缴费标准 公司承担:6.5%,个人承担2% 3、个人账户 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 户,个人账户金不得提取 4、支付范围(P18)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 一级医院200

9、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 院800元,符合条件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含乡镇卫生院,下同)1 60元,市外转诊 起付标准为2000元。最高限额不超过成都 市年平均工资水平的4倍 支付范围(p20)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欠费的处理: 欠费3个月以下补足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 遇,个体参保人员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欠费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重新参保后, 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如何才能在退休年龄后领到医疗保险补贴 时间点:2008,11,18 前: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 5年的 后:初次参加医疗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满l 5年或累计缴费 满20

10、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断交与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 关系转移和接续(p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 会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和接续(p1)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法律依据: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适用范围: 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职工 缴费标准: 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保险费,由单位在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享受待遇: 支付标准: 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 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额75%; “全自费”,是指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不符合基

11、本医疗保 险药品目录、医疗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个人需全 部负担部分支付范围:p7-821基础养老金/ 社会统筹个人帐户单位缴纳 全部被保险人 缴费基数之和的 20个人缴纳 上年度月平均 工资的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连续缴 费10年或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 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 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 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 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会保险2养老保险的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 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全额转移,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 限分别换算

12、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 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 人账户、统筹基金全额转移,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年 限分别转换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3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 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 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0.84%社会保险哪些属于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

13、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

14、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认定程序一、上报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需提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 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

15、 予以协助。社会保险4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 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 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 称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 资的1缴纳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能享受失业补贴的情形:(一)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二)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三)依法被撤销、解散单位的职工;(四)依法关闭、停产整顿单位被精简的职工;(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六)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七)依照法律、法规规

16、定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失业保 险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足12个月的;(二)在中等以上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三)被劳改、劳教人员;(四)经单位同意自愿辞职的;(五)自动离职的。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1、职工失业后,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签发处理职工的有效文件的30日内, 将失业职工档案,随同成都市失业职工档案转移通知书,送达失业职工本 人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2、失业职工应在接到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文件之日起的30日内到本 人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成都市失业职工失 业救济金领取证和成都市城镇待业人员待业证。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的 ,不享受失业救济。 3、失业职工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由本人按月领取失业救济金和门诊医药费。连续两个月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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