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重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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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语国家文化美国文化政府,宪法,影响美国进程的法案o美国政府的基本设置o美国宪法以及宪法修正案o美国历史上重要的法案o“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Gettysburg Addresso“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当免于凋零。”-1863年林肯葛底斯堡演讲 纵向o四级政府:联邦政府,州政府,县/郡政府, 和市政府。o城市聚合起来组成县,各个县则组合成一个 州,各个州再组合成美国。o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美国人口最多的 县)洛杉矶市/长滩

2、市(88个市之一)横向o美国政府有三个部门组成:行政(总统), 立法(国会),和司法(最高法院)。o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行政部门o联邦政府设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它不隶属于任 何州,是美国唯一一个有此特殊地位的市。o总统,副总统,15个部长组成的内阁以及其他职 员o负责执行美国的法律o总统:四年选举一次,可以连任两届,居住和工作 在白宫o总统任命重要部门的部长,比如国务卿,商务部长 和劳动部长,但是必须由国会确认通过。康奈迪克妥协案与国会两院o什么是康奈迪克妥协案?o国会两院的构成:参议院,众议院o制定法律o国会大厦o每个州两名参议员,任期六年,每逢双数年举行选举,改选参议 员的三分之一。参议

3、院主席由副总统担任。o每个州按人口数选出众议院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众 议院选出自己的会议主持者众议院议长。o国会一共有100位参议员和435位众议员。o加利福尼亚,52名参议员;罗德岛州,两名参议员司法部门o最高法院o下级联邦法庭o职能:对宪法拥有最终解释权美国宪法以及宪法修正案o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o七个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共和制;联邦制 ;三权分立;制约与均衡;有限政府;个人 权利。o宪法修正案(二十七)o权利法案,又译人权法案(1791)重要的修正案o第一条: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 和平集会自由、请愿自由o第二条:持有与佩戴武器的权利o第四条:免于不合理的搜

4、查与扣押o第五条:正当程序、一罪不能两判、禁止逼 供、禁止剥夺私人财产第一条: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 、和平集会自由、请愿自由 o“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 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 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 冤的权利。”o权利法案的第一条对美国影响巨大。“ 美国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 o什么是内容中性,neutral content迫在眉睫的危险o最高法院挣扎在两难之间:既要维护言论自 由的承诺,又惧怕言论引起的非法行为以及 煽动的暴力,甚至担心危及国家安全。o最著名的,对所有宪法条款都有效的“清楚与 现实的危险”测定原则。o1969年,在重新规定

5、了“清楚和现实的危险“ 测定原则。它规定,只有当一个言论所宣传 的暴力,有可能直接煽动起“迫在眉睫”的非法 行动时,政府才有权干预。3k党与言论自由o3k党的故事o堪萨斯市的“公众参与频道”o丹尼斯马里昂-种族与情理o制作人汤姆麦茨格o黑人牧师克莱弗o取消电台的尝试o马里昂告上法庭o庭外和解3k党节目播出o言论自由付出的代价第二条:持有与佩戴武器的权利 o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 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o法律规定,购买枪支以后只能放置在自己家 中,不能带出自己领地的范围之内o增强了保护私有财产和土地的能力 o滥用枪支带来严重后果o处于领

6、地之外,申请许可证,后则,属于违 法持枪o犹太民族的教训o日本留学生越界的教训第四条: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 o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 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 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 的人或物,否则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反抗“通用搜捕状”o英国土地上的“通用搜捕状”o抗税风潮下,“通用搜捕状”复活o波士顿商会投诉“通用搜捕状”o第四条修正案诞生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话讲作为呈 堂证供o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 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 ;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卢氏 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

7、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 在场;如果你希望聘请律师却雇不起,法庭 将为你制定一位律师。第五条:正当程序、一罪不能两判、禁止 逼供、禁止剥夺私人财产 o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任何 人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但发生在 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 时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 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 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 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 、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 产不得充作公用。 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案件o米兰达警告米兰达诉亚利桑那o迪克森诉合众国o世纪大审判辛普森一案o宪法解释权马布里诉麦迪逊o“猴子审判”斯科普斯

8、案o妇女堕胎权利罗伊诉韦德o吉迪恩诉温赖特案o斯科特案米兰达诉亚利桑那 (1966)oMiranda warnings 米兰达警告,米兰达告诫o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talk to a lawyer and have him present while you are being questioned. If you cannot afford to hire a

9、 lawyer, one will be appointed to represent you before questioning, if you wish one.o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 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 到卢氏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如果 你希望聘请律师却雇不起,法庭将为你制定一位律师。-神探亨特米兰达诉亚利桑那o恩纳斯托米兰达(Ernesto Miranda): 无业,无收入,文化水平低o莫尔(Alvin Moore)-米兰达的律师o亚利桑那州地方法院罪名成立o联邦最高法院重审(5:4)o米兰达

10、警告第五以及第六条宪法修正案 迪克森诉合众国对米兰达警告的挑战o查尔斯迪克森银行抢劫犯o未经米兰达警告及全盘认罪o一堂醍醐灌顶的“沉默权”普法教育课o联邦第四巡回法庭介入o1968年犯罪控制混合法令:“被告人出于自愿 的坦白,可以在审理中采用微对其证罪的证据,即 使是未向被告人告知他们的权利。”o“米兰达规则”被取代了?o2000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开审此案o保守的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作出惊人的判决世纪大审判辛普森一案o1994 年 洛杉矶高级住宅区发生了一桩重大谋杀案o死者为著名橄榄球球星辛普森的前妻和一名叫高德 曼的年轻人o辛普森确定为嫌疑人,警察网开一面,允许参加葬 礼o葬礼之后不知

11、所踪o组成“梦幻律师团”夏皮罗律师,卡可伦o检方律师团克拉克,达顿o选择陪审员确定了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漫长的审判o检方证人证据血手套,沾满血的汽车,佛 曼,冯警官,汽车司机o辩方证据实验存在问题,栽赃嫁祸,李博 士o检方重要证人佛曼出现重大问题o陪审团出乎意料短时间做出一致判决o辛普森乘白色汽车回家了o辛普森有罪么?马布里诉麦迪逊 (1803)o民主共和党 vs. 联邦党o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第二任美国总统)、约 翰马歇尔(国务卿、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o民主共和党人: 托马斯杰斐逊(第二任美国副总 统、第三任美国总统)、艾伦伯尔、詹姆斯麦迪 逊(国务卿)o威廉马布里星夜法官之一o国会选举,总

12、统选举,联邦党人接连受挫o58名星夜法官(midnight judges)o1789年司法条例 (JudiciaryActof1789)第13条的规定:“联 邦最高法院在法律原则和习惯所容许的范围 内,有权向联邦政府现职官员下达命令,命 其履行其法定义务“ o首席大法官马歇尔陷入两难:是否支持马布 里?o支持,但麦迪逊不执行o不支持,联邦党人输了“法官生涯中最明智的决定“ o第一,申诉人马伯里是否有权得到他所要求 的委任状? o第二,如果他有这个权利而且这一权利受到 侵犯时,政府是否应该为他提供补救的办法 ? o第三,如果政府应该为申诉人提供补救的办 法,是否是该由最高法院来下达强制执行令 ,

13、要麦迪逊将委任状派发给马伯里?o答案是:yes/yes/no马布里告错了地方o根据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只 有涉及大使、公使、领事等外国使节或州政 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子时,最高法院才有初 审权(original jurisdiction) o联邦宪法规定的最高法院的固有权限方面, 没有把向行政官员下达执行令包括在内 o1789年司法条例与宪法冲突o国会可以扩大宪法明确授予它的权力 ?超越一切的(supreme),恒久的( permanent)是宪法o宪法控制任何与其不符的立法?o立法机构可以通过一项普通法来改变宪法?o如果是前者,那么一项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 便不是法律;o如果是后者,

14、那么成文宪法不过是人们荒唐 的企图,用来限制一种本质上不可限制的权 力-立法权最后的杀手锏o谁来判断某项成文法是否与宪法不符?o马歇尔说:“判定什么是法律断然属于司法 部门的权限和职责。”o司法条例第13条违宪无效 马歇尔的根据o在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中,美国的宪 法之父之一汉密尔顿强调:“解释法律乃是法院的 正当和专有的职责。而宪法事实上是,也应被法官 看作是根本大法。所有对宪法以及立法机关制定的 任何法律的解释权应属于法院。如果两者间出现了 不可调和的分歧,自以效力及作用较大之法为准。 宪法与法律相较,以宪法为准“。在汉密尔顿看来 ,立法机关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这类限 制须通

15、过法院来执行,因而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 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 自相矛盾之处o没有管辖权,无权受理o依据司法条例受理,却宣布它违宪“猴子审判”斯科普斯案(1925)o背景o1858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o1871达尔文出版人类的起源,进化 论o1914乔治威廉亨特出版公民生物学o1921威廉詹宁斯布莱恩称为反进化论的 领导者o巴特勒法案:公立学校教授进化论违法一次刻意而为之的犯案o美国公民自由联盟o斯科普斯代课老师1925年被起诉o法官约翰劳尔斯顿o辩方团队达罗,亚瑟卡菲尔德海斯,达 利菲尔德马龙o检方律师汤姆斯图尔特,赫伯特,苏希 克斯,本麦肯基,威廉詹宁斯布莱恩克拉伦斯达罗与威廉詹宁斯

16、布莱恩判决o八天庭审,九分钟判决o上诉联邦最高法院o“违宪”梦破灭o全世界的目光集中代顿小镇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播系 统进行报道的案件。o辩方辩护策略:o巴特勒法案侵犯了教师的个人权利以及 学术自由而违宪 o 进化论与圣经中的神创论之间不存在冲突 有神论进化论o 巴特勒法案侵犯了教师的个人权利以 及学术自由而违宪o布莱恩出庭作证“安格鲁-撒克逊历史上, 最为不可思议的法庭一幕”纽约时报罗伊诉韦德案o1821年,康涅狄格州首先立法,把胎动后的堕胎 视为违法。o禁止堕胎思潮蔓延:若非危机妇女安全,禁止堕胎 。o争取全国范围内堕胎合法化运动o女性主义运动者,威丁顿和科菲o麦考维成为最佳人选o达拉斯县检察长亨利韦德被罗伊告上法庭o生命权还是选择权的全国辩论o联邦最高法院两次庭审最终做出判决o49个州随之改变立法穷人得到免费律师援助吉迪恩诉温赖特 案o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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