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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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一、法律的概念及性质1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指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 行为规范的总称。 2法律的性质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2)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为国家意志。3)法律的内容由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二、合同法律体系 合同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 颁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依据法律制定或批准发布,如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合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并发布,如由建 设部制定并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地方性

2、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或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如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条例;合同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 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制定并发布,如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三、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 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 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客 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四、建筑工程质量法律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 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

3、合同中,对工程的 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 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暂 行规定、建筑工程保修办法、建筑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 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五、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 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 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 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范:

4、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等。六、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1建筑工程监理的概念l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 的委托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2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 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七、担保制度 1.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得 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经

5、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 的保护措施。2.担保法担保法是指调整债务人、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 所发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规范担保活动的专门法 律。 3担保方式(1)抵押l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 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l可以抵押的财产有: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 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 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 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承包

6、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 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依法可 以抵押的其他财产。2)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l土地所有权;l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 的土地使用权,但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的除外;l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 社会公益设施;l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财产;l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l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以抵押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还应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 记。(2)质押l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 用以担保债权的履行,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

7、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的担保。(3)留置l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在合同中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 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 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l留置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l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 ,债务人应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未约 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确定两个月以上 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4)定金l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成立及担 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中约定应给付对方一定 数额的货币。l

8、合同履行后,定金可收回或抵作价款。给付 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 还定金。l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 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20。(5)保证l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 任的行为。l不可以作保证人的情况是:国家机关,但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 织贷款而进行的转贷除外;学校、幼儿园 、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 有法人书面授权的除外。第二节 合同法一、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的概念l合同法

9、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间所发生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适用于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不适用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l合同法在分则中规定了买卖合同,供用电 、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 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十 五种列名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公平、诚实信用原则。3)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的原则。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概念l合同是

10、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形式l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书面文字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形式。l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口头语言的方式(如当面对话 、电话联系等)达成协议而订立的合同。口头合同当发 生合同纠纷时,难以举证,因此,口头合同一般只适用 于即时清结情况。l默示合同:是指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 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以不作为的沉 默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而达成的合同。l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的内容1

1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 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4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l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 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 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 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到要约的 约束。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 (2)承诺l承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 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 的意思表示。承诺送达要约人,合同便宣告 成立。三、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法律效力l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2无效合同l无效合同就是当事人虽然协商订立,

12、但因违 反法律要求,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合同 。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 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 3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变更或撤销的合同l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 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 力。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 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 款的效力。四、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

13、约定全面 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以单方面的意思改变合同义务或 者解除合同。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要讲 究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合同义务,包括瑕疵、使 用方法等的告知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 互协作,积极配合,完成合同的履行。效益履行原则:履行合同时应当讲求经济效益,尽量 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情事变更原则:在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了订立合同 时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情况,使合同的履行 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将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重大 失衡,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承

14、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 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从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划分:建设工 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 合同三种。从完成承包的内容来划分:建设工程勘察 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三种。三、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 两个阶段。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l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为 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 义务的协议。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l合同标的的特殊性:需单独

15、设计和施工;l合同履行期限长;l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涉及劳动关 系、保险关系、运输关系等;l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 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3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l初步设计已批准;l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l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 术资料;l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落 实;l招投标完成、中标通知书已下达。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 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方承揽工 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 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

16、议 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 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 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 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二、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1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l工程名称、地点、范围;l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l中间工程的开、竣工时间;l工程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及交工验收条件;l工程质量保证期及保证条件;l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的提交时间;l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时间;l工程造价,付款和结算方法;l设计变更;l双方相互协作的其他事项;l违约责任;l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2发包方工作内容(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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