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课件——义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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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第六讲 伦理学的历史演变轨迹v 义务论伦理学定义:“义务论”,指人们的行为必须按照某种道德 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动的道德理论 。 有某些事情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干 的。你无论如何都不能做撒谎或谋杀这些事 情,是这么一个思想的一部分:撒谎或谋杀是错 的,不仅仅是坏的。它们不仅仅是一个计算中的 负数,可以被你可能行的善或你可能避免的更大 的恶所压倒。这样,表达义务论判断的规范 例如,不许谋杀可以说是绝对的。它们并不 是说:“在其他情况相同时,避免撒谎”,而是说 ,“不要撒谎,没得讲”。 查尔斯弗雷德特征: 看重动机 后果主义只关心行动带来的结果,看一个行动是 否正确,就看它是否产生

2、了最大效果。 义务论看重行为的动机。 目的不为手段提供辩护 后果主义认为行为的目的决定行为的手段,或者 目的为手段提供辩护。 义务论只看行为正当与否,一个行为的目的永远 不可能为它的手段提供辩护。 对最大化善的理解 后果主义强调对最大化善的追求。 义务论认为最大化的善并不是我们追求的。 自由度 后果主义,它要求人们做能带来最大善和最大利 益的事情。 义务论认为,在不违背规则的情况下,个人有选 择余地。即每个人都有在不违反道德规则之下的 自由度。 有特殊关系之义务 在后果主义的计算之中,基于特殊关系的考虑是 看不到的。 义务论者承认由特殊关系所引起的义务或责任。分类 多元义务与一元义务; 绝对义

3、务与非绝对义务; 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 行动义务论与规则义务论; 三个主要流派: 先验责任论伦理学康德 契约论伦理学休谟、洛克、卢梭、罗 尔斯 程序论伦理学哈贝马斯先验责任论伦理学康德 生平: 1724年4月22日生于哥尼斯堡。 1740年考上哥尼斯堡大学。 1748年大学毕业。 1755年,以“自然通史和天体论”获得硕士学位 1770年,被任命为逻辑和形而上学教授 1804年2月12日上午11时,康德在家乡科尼斯堡 去世。著书: 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研究( 1764) 伦理学讲演录(1775-1782)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1785) 实践理性批判 (1788) 康德这人的表面生活

4、和他那种破坏性的、震撼世 界的思想是多么惊人的对比!海涅 “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维,它 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 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康德 它出自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最后一章,刻在 康德的墓碑上。 一、时代背景理性主义 感性:以人的自然经验(感觉、 欲 望、自然生理要求)为人性 基础,宣扬人的自由、权利 神道人道 英:快乐痛苦、利益、功利 法:自爱自利理性:用抽象思辨的形式来表达资产阶级追求物质利益的愿望 。理性:“哥白尼革命”理性是伦理学的基础人的本质以外引申道德律令:上帝道德原则;政府法规道德原则;感性感观苦乐道德原则;所有这些他律伦理学

5、说,都没有找到道德价值的 真正根据,没有找到行为的普遍必然性法则。伦理学使命:确定道德法则 康德的一这思想,是针对英国经验主义和法 国唯物主义的伦理观。它们都主张从人的自然本 性和经验中引申出快乐论和幸福论的道德体系。 在康德看来,人固然是有感性欲望的动物,但人 和动物的区别却不在感性欲望,而在于理性。如 果一个人只把自己当作一个感性存在物,一味地 追求感性快乐和幸福,那就同畜类没什么区别了 。 二、善良意志 1 、作为惟一的无条件善的善良意志,是一切道 德价值的必要条件。 人的一切内在品质,只有具备善良意志才具有善 的道德价值。 人所追求的身外之物,离开善良意志,将会成恶 行。 2 、善良意

6、志不仅是一切道德价值的必要条件, 而且其自身就是善。 “就他自身来看,它自为地就是无比高贵。任何为 了满足一种爱好而产生的东西,甚至所有爱好的 总和,都不能望其项背。如果由于生不逢时,或 者由于无情自然的苛待,这样的意志完全丧失了 实现其意图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他竭 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仍然一无所得,所剩下的只 是善良意志,那么,它仍然如一颗宝石一样,自 身就发射着耀目的光芒,自身之内就有价值。” 3 、善良意志是理性的。 经验主义伦理学把经验作为道德法则的基础 ,情感主义伦理学把情感作为道德法则的基础, 功利主义伦理学把利益作为道德法则的基础,具 有个别、偶然、和主观的特点,而不具有普

7、遍性 、客观性和必然性。 三、义务(责任) 遵照源自善良意志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 则行事。 命题一:义务是道德价值的根据和标准。 命题二:出于义务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 它所要达到的目标,而取决于它所遵循的道德法 则。 命题三:义务就是由尊重理性规律而产生的行为 必要性。 四、绝对命令 道德法则作为理性法则,必须排除一切感性经验 、排除道德主体的偏好、兴趣和利益欲求,而纯 粹出自理性对规律的尊重。这样的道德法则就是“ 绝对命令”。 假言命令 绝对命令只有一个:“无论做什么,总要做到使你 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 的立法原理”。 可普遍化检验 当一个行动者按照某个准则

8、采取一个行动时,这 个行动是否正确,依赖于这个行动者是否可以一 致地意愿这个准则成为所有理性存在者都采纳的 行动准则。 康德列举了四个无法普遍化的例子:许假诺言、 自杀、不珍惜自己的天分、拒绝帮助他人。 许假诺言 准则:无论什么时候我需要钱而又没有其他方法 弄到,我将通过许假诺言来搞到钱。 自杀 准则:无论何时,倘若活着很可能带来更多的坏 处或无甚好处,我应当结束自己的生命。 不珍惜自己的天分 准则: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随性妄为,不珍 惜自己的天分。 拒绝帮助他人 准则:无论什么时候我境况不错且有能力帮助他 人,我将不这么做。 特点: 第一,无论它的道德要求的内容如何,总应当具 有普遍性,适

9、用于所有的人,因而它必定是先验 的,或超经验的。 第二,绝对命令不应有任何条件。它是自律的意 志给自己制定的法则,因而有强制性,那就是:“ 我应当”或“我必须”如何 。 第三,绝对命令的正当性不因在实际行动中不可 能运用而受到影响。 五、意志自律 主体性道德体系的诞生:伦理学上重大的方向性 转变 感性移到理性,他律移到自律; 自律:不受外界约束、不为情感所支配,根据自 己的“意志”、“良心”为追求道德本身的目的而制定 的道德原则; 只有自律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 人是目的: “你须要这样行动,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 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能把它只当做工具 。” “任何人都不应被视为或

10、用为达到别人目的的手段 ,每个人本身就是独特的目的至少在道德上 说来是如此。” 六、特点 1、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意义,认识到内因是构成 道德的最重要的因素,建立了系统的动机论。 2、看到了义务与责任在道德中的重要意义和价 值。 3、看到了道德的普遍性与绝对性的一面,强调 了严格按照道德规律办事的重要性 。 4、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是建立在一种抽象人性 论的基础之上。 5、康德以“实践理性”为基础,给道德规定了一 种先验的模式,并以此来代替宗教中的上帝和机 械唯物论者的“感性”的地位。契约论伦理学 道德律法是从自然律那里延续而来,经过某种最 初的契约而形成。 契约论者把道德律法看作人们在生活、交往、尤 其是社会组织中约定的东西,认为这种约定构成 对缔约各方的后续行为的规约。程序论伦理学 程序的“正确”是构成决定或结果正确的充分根据 。因为实践事务非常不确定,在许多实践事务上 我们不可能有独立的正当标准,而仅能依赖于所 设计的程序。 思考题: 义务论相比于功利主义,其特征是什么 康德的义务论在伦理学上的意义是什么 下一节:美德论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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