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位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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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钻井工程总公司钻井井位踏勘、钻井公路和井场平修及钻井井场布置与营地摆放标准宣贯讲义为了保证钻前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后续钻井过程的井控和安全环保工作,使钻井井位踏勘、钻井公路、井场平修、钻井井场与营地摆放能严格按照SY/T54662004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Q/CQ07151998钻井公路井场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作业,现制作了以上两个标准宣贯讲义的多媒体,希望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明确掌握在钻井井位探勘、钻井公路和井场平修、钻井井场与营地摆放施工作业过程行业和企业标准的要求,更好地为钻井生产服务。 1钻井井位踏勘要求1.1根据SY/T5466-2004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

2、Q/CQ03011998 钻井井位测量操作规程及质量要求,钻井井位踏勘应符合以下要求: 1.1.1 根据勘探或开发部门给定的井位坐标, 由建设单位、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实地勘测确定地面井口位置,待基础施工结束后必须复测井位。1 钻井井位踏勘要求1.1.2 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1.1.3 含硫油气田的井,应以使其周围居民不受硫化氢扩散影响为准则。 1.1.4 含硫油气田的井,井场应选在较空旷的位置,尽量在前后或左右方向能让盛行风畅通。 1.1.5 井口距

3、堤坝、水库的位置应根据国家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1 钻井井位踏勘要求1.1.6 当井位的地理条件难以满足施工要求时,移动井口的位置要呈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1.1.7 确定井位时,要对井场及附近的地形、地物、地质水文条件进行必要的勘察。1.1.8 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尽量少占土地,靠近水源,方便施工。1.1.9 山岭、塬坡应避开高崖、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段。1.1.10 沿沟、川选井场时,应高于历年最高洪水线。 1 钻井井位踏勘要求1.2 井位踏勘1.2.1 依据顾客提供的井位坐标,由对外协作部负责组织踏勘,同时,应有油田公司项目组人员、对外协作部测量人员、协调员参加。1.2.2 井位

4、踏勘分为常规井位踏勘、特殊、复杂井位踏勘两种。对常规井位踏勘部门要有一名副职领导亲临现场负责踏勘工作;特殊井、复杂井部门正职领导要亲临现场负责井位踏勘工作。1 钻井井位踏勘要求 1.2 井位踏勘1.2.3 井位踏勘掌握一般原则1.2.3.1 在符合井位选线原则,同时满足顾客要求的情况下,井场应尽量选择在工作量小,附属物较少,争取避开林区、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以粮贷赈、国家重点保护区。 1.2.3.2 井位踏勘时,若因地形、地物等条件限制需移动井口位置,开发井一般不得超过30米(直井),探井类一般不得超过200米(直井),气开发井不得超过50米。若顾客有特殊要求时应尽量满足顾客要求。1 钻井井

5、位踏勘要求 1.2 井位踏勘1.2.3.3 丛式井及斜井踏勘以钻井施工中靶为原则。1.2.3.4 井位踏勘人员现场描绘出井场控制图,并将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参加踏勘人员确认后签字。1.2.4 井口位置确定后,由施工、测量人员负责打桩或作出明显标记。1 钻井井位踏勘要求 1.2 井位踏勘1.3 井位审批1.3.1 井位踏勘结束后24小时内报用户审批,若顾客不同意,依照标准重新踏勘。1.3.2 井位确定后, 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若遇特殊情况确需移动, 必须报用户批准后,按标准重新踏勘。1 钻井井位踏勘要求 1.3 井位审批1.4 井位踏勘资料的处理1.4.1 将顾客的审批意见及井位有关资料及

6、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相关部门,作好记录。1.4.2 踏勘完毕后,填写踏勘记录,进行资料归类。1.4.3 日常资料由作业部门进行保管,年底统一进行资料归档。1 钻井井位踏勘要求 1.4 井位踏勘资料的处理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2.1 钻井公路测量2.1.1 钻井公路选线原则2.1.1.1 应对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勘察。2.1.1.2 对于空中 6 米以下无法排除的障碍物以及易滑坡、坍塌、泥沼等不良地段尽可能设法避开。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1 钻井公路测量2.1.1.3 应尽可能利用原路加宽,加固越岭路线应充分利用地形展线。2.1.1.4 对山脊线应沿分水岭各垭口放坡选线,利用平顺宽

7、阔的山脊设线。2.1.1.5 应根据油气田构造和井位布局确定公路走向.2.1.1.6 沿沟、山川路路基应高于一般洪水线。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1 钻井公路测量2.1.2 钻井公路选线测量2.1.2.1 测量导线必须全线贯通布设, 导线点应设在稳固易于保存处,尽量接近路线位置, 便于测角、测距及定测放线。2.1.2.2 导线点间距离山区不应长于 500 米和短于 50米。2.1.2.3 水准点高程测量采用不 低于S3级水平仪,加桩高程测量可使 S10 级水平仪。高程误差 1000米不大于0.03米,读数误差不大于3毫米。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1 钻井公路测量2.1.2.4 提断面应采

8、用手水平皮尺法测量,抬杆法宜少用,一般采用1:200比例。地面线宜在现场点绘,取位至0.1米,沿河应测河水位,原有道路、水渠及其它构造物均应绘注于图上。2.1.2.5 测迥头曲线时,上下线有干扰时,应测出其流通断面图,并注明有关桩位联系图。 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1 钻井公路测量2.2 钻井井场测量2.2.1 按照井位坐标,根据地形地貌进行选线和布桩。2.2.2 井位水平测量、高差误差0.03米,井场长宽误差0.1米。2.2.3 水准记录、井场长宽记录及井场面积记录准确无误。2.2.4 测量时仪器架设符合使用规定,标杆(尺)横平竖直。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2 钻井井场测量2.3 钻

9、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1 钻井公路应满足建井周期内各型车辆安全通过。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2 钻井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行车道宽度(砂石路) 6.0米(4.5米)极限平曲线最小半径 15米平曲线最小半径 20米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平曲线) 150米平曲线超高不超过 8%最大纵坡 10%纵坡长度限制 5i6 800米纵坡长度限制 6i8 300-500米纵坡长度限制 8i10 200米路基宽度 6.5米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3 地形复杂地段, 山岭重丘段, 路基宽度可定为4.5米, 但应在适当距离内设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有

10、利地形, 使驾驶员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路间车辆。错车道路基宽度6.5米,有效长度20米。2.3.4 路基设计高度应考虑高出地面积水高度, 同时考虑地下水影响,使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受影响。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5 路基压实应符合以下设计要求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填挖类别路槽底面以下深度()压实度%填方0-809380以下90零填及挖方0-3093注:压实度系采用轻型击实实验法求得最大干密度的压实度。2.3.6 路堑坡坡度路堑坡坡度,应根据土石种类及其结构, 及采取施工方法确定,可参照如下表所列数据范围采用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11、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土石种类边坡高度(m)2020-30一级土较松1:1.0-1:1.51:1.0-1:1.5中密、密实1:0.5-1:1.01:0.75-1:1.15胶结1:0.3-1:0.51:0.5-1:0.75黄土1:0.1-1:1.251:0.4-1:1.25岩石片麻岩、大理石、石英石1:0.1-1:0.751:0.1-1:1.0砾岩、板岩1:0.1-1:1.01:0.2-1:1.25页岩、滑石片岩、簿砂1:0.2-1:1.251:0.3-1:1.5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7 路堤边坡坡度。2.3.7.1 路堤边坡一定要保持路堤基地良好,当

12、路堤受水浸淹部分则边坡比应为1:2,并采取边坡加固及防护措施。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7.2 路堤边坡坡度填料种类边坡最大高度m坡坡度全部高度上部坡度下部坡度全部高度上部坡度下部坡度粘性,粉性,砂性土208121:1.51:1.2砾石土,粗砂,中砂12/1:1.5碎石土,砾石土201281:1.51:1.2不易风化石块208121:1.31:1.5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8 钻前公路的桥涵设计荷载按汽20、挂100验算,桥梁以漫水桥为主。2.3.9 特殊地区公路标准2.3.9.1 沙漠、草原、滩涂的井可修建能满足通行条件的

13、简易公路。2.3.9.2 供水泵站需修筑的水源道路,应能满足25吨吊车和大型卡车通行。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3.10 桥涵2.3.10.1 通往井场的道路桥涵类别应根据油气田运输车辆的特殊性和钻探区的实际情况而定。2.3.10.2 桥涵设计所采用的车辆荷载等级按 JTJ01 的规定执行,计算荷载应采用“汽车-20级”或“汽车-超20级”, 验算荷载应采用“挂车-100级”或“挂车-120” 级。2.3.10.3 修筑道路要根据地形合理设置涵洞以利排水.涵洞顶部覆盖土的深度不得小于0.5m。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3 钻井公路施工技术要求2.4 钻井井场工程

14、施工技术要求2.4.1 钻井井场技术要求2.4.1.1 井场挖方或人工地基的承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2.4.1.2 井场应进行场面处理,要有良好的排水设施。2.4.1.3 井场一般应内高外低,基础部分的排水设施高于四周。2.4.1.4 井场设施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和规定。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4 钻井井场工程施工技术要求2.4.2 钻井井场施工面积 2.4.2.1 井场面积的确定井场面积是指钻机主要设备、辅助设施、沉砂池、污水池、生产用房、锅炉房和井场道路所占的面积。2.4.2.2 各类型钻机井场面积见表1。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4 钻井井场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表1

15、各类型钻机井场面积钻机级别井场面积 m2长度 m宽度 mZJ1036006060ZJ2039006065ZJ3049007070ZJ40900010090ZJ5010000100100ZJ7012000120100ZJ70以上12000120100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4 钻井井场工程施工技术要求2.4.2.3 实施欠平衡钻井作业的还应在井场两侧分别增加一个面积不小于1000m2的燃烧池和放喷池。其池体高度应在2m以上,池体中心点距井口应在75m以上。2.4.2.4 在环境敏感地区, 如盐池、水库、河流等, 应在右测增加一个专用的体积不少于200m3的放喷池, 池体中心点距井口应在75m以上。2 钻井公路、井场平修 2.4 钻井井场工程施工技术要求2.4.2.5 丛式井应根据设计要求, 预留出相应的井场面积。2.4.2.6 在人口稠密地区, 最小安全使用面积不低于表1的80%。进行特殊工艺井施工时, 应根据施工的特殊性、车辆的多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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