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之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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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征税总体情况23内容提要政策解读政策实施特殊问题1234政策解读全流通税收调节政策背景政策目的5政策解读政 策 依 据 颁发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证监会 税收对象:个人 税收标的:限售股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 颁布时间:2009年12月31日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 颁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6政策解读纳税义务人:个人限售股东扣税义务人:证券公司征 税 机 构:发生地税务机关计 税 机 构:中国结算权益分派业务个人、基金、QFII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中国结算代为计算7

2、政策解读个人、机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板A股、B股限售股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法制办8政策解读个人所持股改和IPO前股份个人受让而来的未解禁限售股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创业板(或中小板、主板)的限售股股改业务中小股东偿还垫付的限售股份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其他限售股未解限限售股 股改限售股和IPO限售股 (05) 内部职工股(30) 已解限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份(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0) 追加承诺限售股(01)按

3、来源按股份性质股改或IPO前限售股9派生股份征税情况政策解读派生股份类别是否征税未解限限售股送、转股征税配股、增发等不征税已解限限售股送、转股、配股和增发等不征税10政策解读 例:某个人发起人股东持有1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其中未解限限售股6万股,已解限限售股4万股,上市公司权益分派10股送10股后,其应纳税股份数量为多少?答案: 未解限限售股(1+分红比例)+已解限限售股 =6万股 (1+1)+4万股= 16万股11未解限限售股每次转让征收已解限限售股第一次转让征收政策解读12政策解读业 务 原 则l 获利征税原则l 按证券账户计收原则l 限售股优先转让原则l 交易与非交易分类计收原则l 新老

4、划断原则13政策解读l 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l 未获得经济利益的情况,暂免税(财产分割、 继承、捐赠等情形中的股份让出方)原则一:获利征税原则14政策解读l 一人多户,不混同l 账户之间,池子分清原则二:按证券账户计收原则15政策解读例:某人一证券账户持有500股已解禁限售股托管在A券商(账户应纳税额度为500股),700股二级市场买入股份托管在B券商,当他通过B券商卖出700股时,本次转让应计税股数为多少?(A)0股 (B)250股 (C)500股 答案:(C)原则三:限售股优先转让原则账户应纳税额度不为零时,转出股份均被视为限售股份转出16政策解读老公司 制度和技术准备

5、好前形成的限售股 券商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 简略的计税方式 新公司 制度和技术准备好后形成的限售股 券商直接扣缴 精准的计税方式原则四:新老划断原则新老划断时点仍未确认,现行业务处理全部按老公司办法处理17政策解读交易:交易报盘-结算公司计算,证券公司扣收,上缴税务机关非交易:柜台过户-让出方先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再办理过户原则五:交易和非交易分类计扣原则18政策解读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20%应纳税所得额= 限售股转让收入 -(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公式19政策解读限售股转让收入= IPO上市或股改复牌首日收盘价股数限售股成本原值+合理税费=IPO上市或股

6、改复牌首日收盘价股数15% 应纳税保证金=转让股数IPO上市或股改复牌首日收盘价(1-15%) 股数20% 应纳税保证金=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老公司计税方法解读20政策解读限售股转让收入=实际转让价格股数限售股原值=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合理税费=印花税+过户费+佣金+相关税费(其中,佣金按行业最高佣金比率3)对于未植入限售股成本原值的,(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限售股 实际转让收入 1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新公司计税方法解读21转让方式转让价格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交易价格

7、认购或申购ETF认购过户或申购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接受要约收购要约价格权证、现金选择权转让实际行权价格协议转让合理协议价格司法扣划司法执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继承或财产分割让出转让价格=成本价格 *股改垫付偿还转让价格=成本价格 *其他实质性转让政策解读实际转让价格的规定税款扣缴环节和方式交易报盘非交易过户老公司交易报盘、老公司非交易过户、老公司新公司交易报盘、新公司非交易过户、新公司22原则四和原则五带来的业务差异23税款扣收方式-交易报盘、老公司政策解读卖出、接受要约、ETF申购、行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等T日日终T日 交易时间T+1日次月 7日以内次2-4月个人证券公司中国结算证券公司个人、税

8、 务机关24政策解读卖出、接受要约、ETF申购、行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等T日 交易时间T日日终T+1日次月 7日以内次2-4月个人证券公司中国结算证券公司个人、税 务机关税款扣收方式-交易报盘、新公司25政策解读协议转让、继承、财产分割、司法扣华、捐赠等T日前T日前T日办理过户个人中国结算税务机关税款扣收方式-柜台过户、新老公司无论新老公司,一律“先报税,后过户”26小 结政策背景 政策目的 政策依据 税收主体 征税标的 计税公式 相关原则 获利征税原则 按证券账户计收原则 限售股优先转让原则 新老划断原则 交易与非交易分类计收原则政策解读27政策实施实施要点一:不向前追溯 实施日:2010年1

9、月1日 不追溯部分:已转让的限售股 计税部分:实施日前未转让的限售股数量28政策实施实施要点二:个人应纳税股份额度计算 平衡公式: 应纳税股份额度=已解限股数-已转让股数 账户变更、合并、换号时:新账户承继 如果本次转让暂免税,受让方需承继相应的应纳 税股份额度 遗产继承 财产分割 股改垫付偿还29政策实施实施要点三:成本原值采集和调整(适用新公司) 采集对象:新公司个人限售股股东 采集时点:IPO 和 柜台过户 采集依据 IPO: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报告 柜台过户:完税凭证(只针对未解限限售股) 采集标准:按每股计算;精确到0.001元 调整原则 调整:送、转、缩股 不调整:派息、配股 不维

10、护:成本原值不明确(全部和部分)30政策实施实施要点四:交易报盘方式的税款扣收 新老公司区别计收 计收顺序:时间先后 数据发送:日末将计税数据和限售股股东托管数据发 送证券公司 限售股所得税信息库 SZSDS.DBF 深交所服务库 SJSFW.DBF 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加盖印章的限售股交易记录证明31政策实施实施要点五:柜台过户方式的税款扣收 前提 出让方是个人 限售股 材料 完税凭证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复印件 例外:司法强制扣划告知、记录32政策实施实施要点六:合并、分立登记的业务处理 参照IPO进行登记 增加录入原个人限售股股东的应纳税股份额度33政策实施实施要点七:配股、

11、增发、追加限售等业务处理 不影响应纳税额度 非IPO前股份,不要申报登记为05、06性质股份 ,而是登记为01、03性质股份34小 结 不向前追溯 个人应纳税股份额度计算 成本原值采集和调整(适用新公司) 交易报盘方式的税款扣收 柜台过户方式的税款扣收 合并、分立登记的业务处理 配股、增发、追加限售等业务处理政策实施35特殊问题 按照IPO前限售股扣税。问题1:内部职工股是否征税? 既然是IPO前限售股,需扣税。问题2:转板公司的IPO前股份是否征税?36特殊问题 不需要,办理股份登记时,限售股份性质申报为01 或03.问题3:个人持有的已解禁限售股追加限售承诺后是否征税? 老公司可能出现,新公司不应该出现 向当地地税局申述 中国结算和证券公司予以积极配合问题4:对扣税金额有异议,如何申述?37谢谢,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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