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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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2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内 容一、评估对象二、 评估方法三、 评估指标四、 评估流程五、 评估标准六、 评估用表3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地、市安监局评估对象区、县安监局用人单位评估内容:职业病 防治监督覆盖情况评估内容:职业病危 害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内容:职业病 防治监督覆盖情况一、评评估对对象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评估 实施企业 选定二、评评估方法采用检查表法,资料审查与用人单位现场抽查相结合 。按照统计学抽样原则,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 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从每个省级单位 2个市(地)中 选取一定行业和企业规模比例的用人单位。

2、每个省级 单位集中进行材料审查60家、现场随机抽查10家。确定 等级评估小组在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查的 基础上,对各省级单位进行评估打 分,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三、评评估指标标序号评估指标分值1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152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10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 职业健康检查率20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20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10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107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58合计1006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四、评评估流程7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四、评评估流程(现场评现

3、场评 估部分)工作场所抽查评 估 项 目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 识设置资料审查根据表2(现场审 查用表)对用人单 位各项职业病防治 措施进行评估。123审查抽选人员 的体检报告以 及劳动合同。8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 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评估指标(一) 审查用人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培 训与考核记录等材料。评估方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有效: 参加培训人员为在职单位法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 所参加的培训包含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 有安全监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 明材

4、料, 且在有效期之内。评估标准9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5、评评估标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参加培训人员为在职单位法人或 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所参加的培训包含职业卫生方面 的内容。通常指公司级别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 比如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1培训考核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委托实施的 ,需有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考核 的有效证明材料。 2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要有安 全监管部门或委托机构的盖章,证书有效期 的截止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结合培训通知、考核合格证书等有关培训内容的说 明、记录等,判断培训内容是否包含职业卫生内容 。 有安全监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 发的考核合

5、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 明材料,且在有效期之内。10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 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评估指标(二) 审查用人单位评估年度内新增及转岗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名录,包括临时 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 审查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签到表、培训记录等。 现场审查时,审查用人单位的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确定新增及转岗从事职业病危 害作业的人员。评估方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有效: 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完整; 培训内容中有劳动者上岗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的健康影响及防护措施, 且有针对性; 参加培训人数

6、占到新增及转岗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人数的80%及以上。评估标准11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完整。培训内容中有劳动者上岗后接触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的健康 影响及防护措施,且有针对性。培训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参加培训员工“签到表、培训记 录(应包括培训部门/机构、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 容)”,上述内容不完整的视证明材料无效。1.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评估年度内新增及转岗从事职业病危 害作业的劳动者名录确定应培训人数(计为a); 2.根据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到表确定实际培训人数(计为b); 3.计算实际培训人数占应培训人数的比例(b/a)100%

7、 ,小于80%的视为培训无效。1.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 健康造成的影响以及防护措施,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无效; 2.应结合“生产工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工种、劳动者可能 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等,开展具体和有针对 性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否则,视为无效。参加培训人数占到新增及转岗从 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人数 的80%及以上。12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评估指标(三) 审查用人单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等材料。 现场审查时,抽取不少于5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审查其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评估方法

8、1.资料审查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岗职业健康检查有效: 所委托检查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中,职业健康检查应覆盖到可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实施类别的60%及以上; 所覆盖的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周期应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的要求。 2.现场审查时,除满足资料审查的要求外,所抽取的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中,60%及以 上的人员按照标准要求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视为有效。评估标准13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所委托检查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 职业

9、健康检查资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 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中, 职业健康检查应覆盖到可按照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实施类 别的60%及以上。依据被评估省级单位提供的资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录 ,判断用人单位所委托的健康检查机构是否为资质机构 。特殊情况(例如跨省委托检查业务的),可通过咨询 机构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方式确定。1.根据申报表及检测报告,并参照职业健康 检查周期表所列的可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类别,统计用人单位可以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的数量,计为a; 2.审查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核查实施了 职业健康检查的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的数量,计为b; 3.计算职业健康检查的因素覆盖率(b/a)100% ,如果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覆 盖率60%及以上,则视作开展了有效的职业健康检查, 否则视为无效。1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所覆盖的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检查周期应满足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 求。评估小组参照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表进行符 合性审查。1. 检查周期2年及以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审 查用人单位近2年(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 12月31日)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检查周期2年以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近2年 未实施职业健康检

11、查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 应危害因素最近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评 估年度(2013年)介于相邻两次职业健康检查 时间之内的视为满足标准要求。1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现场审查时,除满足资料审查的 要求外,所抽取的从事职业病危 害作业的人员中,60%及以上的 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的,视 为有效。 依据用人单位申报表,随机选取工作场所 ; 赴选定的工作场所,现场抽取不少于5名(计为 a)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记录劳动者的姓 名、工种、接触到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按照前述资料审查要求,审查用人单位相关材 料的同时,对所抽选的不少于5名的从业人员,审 查其职业

12、健康检查报告,检查周期、检查内容与 其所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一致的,方视 其职业健康检查有效,实施有效职业健康检查的 人数计为b; 计算现场抽查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率(b/a) 100%,检查率60%及以上、且满足资料审查 要求的,视该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有效。16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评估指标(四)审查用人单位评估年度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等材料。评估方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有效: 所委托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覆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中所列因素类别的 8

13、0%及以上。评估标准17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所委托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覆盖职业 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中所列因素 类别的80%及以上。依据被评估省级单位提供的资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机构名录,判断用人单位所委托的机构是否为资质机 构。特殊情况(例如跨省委托业务的),可通过咨询 机构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方式确定。1.根据申报表,统计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数量,计为a; 2.审查用人单位提供的2013年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报告,统计该单位实施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数量 ,计为b; 3.计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因

14、素覆盖率(b/a) 100%,覆盖率80%及以上的,视其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有效。18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评估指标(五) 资料审查时,审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现场审查时,抽取不少于5名的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审查其劳动合同。评估方法1.资料审查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劳动合同占到所审查合同的80%及以上的,视用人单位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有效: 劳动合同、附件,有用人单位签章与劳动者确认的签字; 合同告知应包括劳动者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后果和防护措施等内容; 所告知的职业病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与所告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

15、对应。2.现场审查时,除满足资料审查要求外,所抽取的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中,60%及以上 进行了合同告知,且告知内容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一致的,视为有效。评估标准19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现场审查时,除满足资料审查要 求外,所抽取的从事职业病危害 作业的人员中,60%及以上进行 了合同告知,且告知内容与接触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一致的,视 为有效。该项工作与“职业健康检查率”的现场审查工作程序 相同,且所抽取人员为同一批次人员。 依据用人单位申报表,随机选取工作场所; 赴选定的工作场所,现场抽取不少于5名(计为a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记录劳动者的姓

16、名 、工种、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按照前述资料审查的要求审查用人单位相关材料 的同时,对所抽选的不少于5名的从业人员的劳动 合同,审查其劳动合同签订及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实施有效合同告知的人数计为b; 计算现场抽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率( b/a)100%,告知率60%及以上、且满足资料 审查要求的,视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工 作有效。20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五、评评估标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评估指标(六) 审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汇总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等材料; 现场审查时,抽取不少于3个工作场所,审查用人单位的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评估方法 资料审查时,针对主要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的要求设置了警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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