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49143195 上传时间:2018-07-24 格式:PPT 页数:55 大小:1.1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法规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5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工程质量体系和建设标准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法律责任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

2、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原则和程序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 、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发布标 准的顺序号和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 的代号为“GBT”。 如 (GBT 50430-2007),其中GBT表示为推荐 性国家标准,5043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7表示是 2007年批准发布。 (四)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复审。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 施后5年进行1次。工程建设行

3、业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 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程序与复审 一般也是5年复审1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的范围和权限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 且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可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发布、 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和复审 工程

4、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抵触。 对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规定, 应当自行废止。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提出的降低工 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

5、施工,不得擅自 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 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 ,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依法发包工程 强调资质、发包方式 (招标、不得肢解发包等) 二、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三、依法履行合同 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6、不得任意 压缩合理工期。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案例】 背景 1某化工厂在同一厂区建设第二个大型厂房时, 为了节省投资,决定不做勘察,便将4年前为第一个大型厂房做的勘察成果提供给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让其 设计新厂房。设计院不同意。但是,在该化工厂的一再 坚持下最终设计院妥协,答应使用旧的勘察成果。厂房 建成后使用一年多就发现其北墙墙体多处开裂。该化工 厂一纸诉状将施工单位告上法庭,请求判定施工单位承 担工程质量责任。 2问题 (1)本案中的质量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2)工程中设计方是否有过错,违反了什么规定? 3分析 (1)原理:建设

7、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 程质量。结论:该化工厂为节省投资,坚持不做勘察,只向 设计单位提供旧的勘察成果,违反了法律规定,对该工 程的质量应该承担主要责任。(2)设计方也有过错。原理: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 程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 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结论:设计单位没有坚持原则作了妥协,也应该对 工程设计承担质量责任。(3)法庭经审理,认定该工程的质量责任由该化工厂承担主要责任,由设计方承担次要责任。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

8、文件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和 资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 (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5)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等。七、依法变更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 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八、组织竣工验收勘察、

9、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依法承揽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 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 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 程。 二、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 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案例】 背景 企业建设附属小学。某设计院为其设计了5层砖混结构的教学楼、运动场等。其教学楼的楼梯梯井净宽为 03m为防止学生攀滑,梯井采用工程玻璃

10、隔离防护 ,楼梯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其杆件净距为015m;其运动场与街道之间采用透景墙,墙体采用垂直杆件做 栏杆,其杆件净距为015m。在建设过程中,有人对该设计提出异议。 2问题 该工程中设计方是否有过错,违反了什么法规的规 定? 3分析原理: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 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房屋建筑设计规定: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 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 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 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

11、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 造。 本案中该教学楼设计的楼梯杆件净距、运动场透景墙的栏 杆净距都超过了规定的0.11m,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也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该设计院应当尽快予以纠正,否则一旦该工程在使用时发 生了相关事故,设计院必须承担其质量责任。三、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四、设计依据和设计深度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五、依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2、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 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六、依法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 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通常的做法是设计文件完成 后,通过建设单位发给施工单位,再由设计单位将设计 的意图、特殊的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结构、设备等各 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等向施工 单位作详细说明,并负责解释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的疑 问。 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是设计单位的重要义务, 对确保工程质量有重要的意义。 七、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 设计造成的

13、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一、承揽业务时的质量责任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 负责。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 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案例】 背景 2000年10月,承包商甲通过招投标获得了某单位家属楼工程,后经发包单位同意,承包商甲将该家属楼 的附属工程分包给杨某负责的工程队,并签订了分包合 同。1年后,工程按期完成。但是,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发现,该家属楼附属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发包单位便要求承包商甲承担责任。承包商

14、甲却称该附 属工程系经发包单位同意后分包给杨某负责的工程队, 所以与己无关。发包单位又找到分包人杨某,杨某亦以 种种理由拒绝承担工程的质量责任。2.问题 (1)承包商甲是否应该对该家属楼附属工程的质量负 责? (2)该质量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3分析 (1)原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应当就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 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结论:承包商甲应该对该家属楼附属工程的质量负 责。 3分析 (2)家属楼附属工程完工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当负责返修。 发包人有权要求杨某的工程队或承包商甲对该家属 楼附属工程履行返修的义务。

15、如果是承包商甲进行返修,在返修后有权向杨某的 工程队进行追偿。此外,如果因为返修而造成逾期交付 的,承包商甲与杨某的工程队还应当向发包人承担违约 的连带责任。 还应查杨某的工程队有无相应的资质证书,如无, 则为违法分包,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 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 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一、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检验 制度 一是谨慎选择生产供应厂商;二是实行进场二次检验。

16、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 混凝土等,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施工中用于 工程上。二、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 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一、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质量检验,包括预检、自检、交接检、专职检 、分部工程中间检验以及隐蔽工程检验等。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严格工序质量检验和管理完善的检验制度和严格的工序管理是保证工序或过 程质量的前提。 (二)强化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 部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如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 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已经批准,施工单位可继续进行隐蔽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