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法规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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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最新安环法规制度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Far Eastern Industries (Shanghai) Ltd讲师:安环处 日期:2013年1月30日agenda上海市最新隐患排查制度七大天条及意外险保险安全风险评估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u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已经2012年10月22日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 改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车间)负 责人、班组负责人和

2、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根据其岗位 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工艺系统、基 础设施、技术装备、防(监)控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危险状 态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劳动纪律、实施现场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日常排查)第十二条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每(周一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 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的建立落实情况;(二

3、)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三)设施、设备、装置、工具的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四)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作 业、有 毒有害及受限空间作业、重大危险源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五)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以及从业人员的身体、精神状况;(七)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 第十六条(信息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4、档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排查时间;(二)事故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者场所;(三)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级别和具体情况;(四)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五)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 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应当保存2年以上。第十七条(月度报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 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报表: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u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一)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责

5、令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 整改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报送月度报表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u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二)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6、罚款,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确定为二级事故隐患或者一级事故隐患的,未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全部停产停业,未进行风险评估,或者未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存在一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告事故隐患的现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和治理方案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未采取必要的监控保障措施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u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年度督办计划项目治理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治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根据年度督办计

7、划确定的目标、措施和时限实施事故隐患治理的,由督办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治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拒不改正、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者未经解除督办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由督办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督办部门依法提请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七大天条u下列行为属本厂工安天条,任何人不得违反:1动用明火作业未事先申请核准。2高架作业未采取适当的防坠措施,特殊高架作业前未提出申请。3未经许可即进入

8、局限空间。4电气活线作业未经申请许可,及未使用绝缘工具及采取其他适当的 防护措施。5高温、高压设备检修活线作业未经申请许可,未穿戴适当防护具或采取其他防止人员烫伤措施。6故意使安全联锁失效。7将吊挂设备(不论电动或手动)勾挂在管联机操作。七大天条处罚新埔厂違規處分序违 规 事 实处分标准备注 当事人监督 人员1违 反 工 安 天 条本劳记大过安环 室提 报至 部群 主管 ,由 权责 主管 决定 处分 对象 及处 分标 准累犯 得加 重处 分。 发生 事故 由事 故调 查小 组提 报至 人评 会菲劳遣送回 国包商罚10万访客不适用访客不适用远纺公司处罚承揽商处罚动火前未办理动火申请 并做好防护措

9、施10无证动火1000 元登高无证作业含 4 米( 含)以上10登高无证作业含 4 米 (含)以上1000 元登高无证作业 2-4 米10登高无证作业 2-4 米500 元有 限 空 间 作 业作业 前未完成申请手续10进入有限空间未事前 申请核准1000 元活线作业未申请10活线作业未事前申请1000 元高温高压作业前未完成 申请手续10高温高压设备检修活 线作业未事前申请1000 元/人没有配戴防护具如安全 帽(额带扣上)、安全 鞋 、防护面罩、防护衣、 防护手套等10故意使机械设备的 安全连锁失效1000 元/次故意使机械设备的安 全连锁失效20利用我公司管道吊装1000 元/次序违规事

10、 实处分标准备注当事人监督人员1违反工 安天条职工记大过安环提报至 事业群主管 ,由权责主 管决定处分 对象及处分 标准累犯得加 重处分。 发生事故 由事故调 查小组提 报至人评 会包商罚1万元访客不适用访客不适用七大天条建议修订意外险保险u施工承揽商入厂具有上海社保(含工伤保险)或购买40万意外险提高60万。 据了解,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一律按照新赔偿标准执行 “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合计赔偿救助金额91.5万元。 本报讯(记者赵鹏)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29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伊春空难和上海1115火灾都向遇难者赔偿了96万元 谢 谢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Far Eastern Industries (Shanghai) Ltd法讲师:安环处 日期: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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