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8891255 上传时间:2018-07-21 格式:PPT 页数:12 大小:4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级工作职责(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业务培训第一节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l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 称条例)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归纳和 分析县、乡、村各级工作职责如下:一、县(市)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 责l(一)县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l(二)县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l(三)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l(四)县直相关部门(如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工商、交通、教 育等) l (五)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 l(六)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等有关组织和个人l(七)用人单位(一)县政府工作职责l(1)制定年度工作安排意见;l(2)协调组织人

2、口计生局、编委办落实机构和人员 ,协调财政局保障经费投入;l(3)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l(4)与相关部门和乡镇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 ;l(5)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承担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l(1)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和措施;l(2)组织实施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l(3)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集中开展清理活动,协 调指导相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 ,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l(4)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 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l(5)会同乡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二)县人口计生局工作职责 (三)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工作职责 l(1)为已婚流动夫妇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主 要项目有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 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 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 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 手术并发症诊治。);l(2)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县直相关部门l如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 、工商、交通、教育等要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 作纳入相关管理

4、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 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落实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主要有(1)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 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2)依法免费获得 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3)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 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4)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 ,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5、(五)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 织 l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包括普 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科普知 识、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采集和通报 计划生育信息,以及避孕药具发放、提供相关 服务等。(六)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等有关组织和个 人l在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 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1) 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情况时,应当积极配合;(2)在提供相 关信息时,应当根据掌握的情况如实提供。(七)用人单位l应当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 事处、村(居)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接受所 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

6、事处和县 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 查内容一般包括,是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是否依法落实有关奖励优待,是否及时通报 信息,以及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 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做好服务管理的 情况。二、乡(镇)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 责:l1、作为现居住地的职责:l(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2)采集流入人口信息,查验婚 育证明;(3)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补办婚育证明;(4 )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5) 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6)与流动人口户 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流

7、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通报制度;运用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通报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7)及时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 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8)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了解掌握 相关信息,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l2、作为户籍地的职责:l(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2)出具婚育证明,办理计划生 育证明材料;(3)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 理系统核实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三、村(居)民委员会主要协助义务l(1)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做好流动 人口婚育情况登记,通报相关信息;l(2)帮助流动人口提交婚育证明,协助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督 促流动人口及时补办;l(3)告知流动人口可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 奖励、优待和应履行的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