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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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仲永教学资源伤仲永教学资源整体把握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杂文体的散文,通过方仲永的故事,说明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地依靠天赋,而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文章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方仲永由神童而变为庸人的过程;第二部分就上述而发了一通“受于天”与“受于人”的议论。议论是叙事的升华,叙事乃议论的基础。叙述方仲永事迹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少年聪颖,一写长大庸碌。全文缘事明理,抑扬见意,富有启发性和说服力。文章先以褒扬之笔极写方仲永“受之天”的“通悟” ,这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父异焉” ,一是“邑人奇之” 。仲永的奇异,由家内扩展到社会,其中有他个人的特异,又有家人的作用。因家人首先的异,炫耀

2、于人,使得乡人皆异。其根本之点,还在于仲永本身的异行。仲永本身的异有四:一异在五岁时忽啼求书具。方仲永家“世隶耕” ,与书具无缘。只有“兵家儿早识刀枪” ,哪有田家子忽思书具!“忽啼求”之状,就使人不明其原,且“啼”求,要求强烈,又不失儿童之状,更让人感到大惑不解。二异在不学而能书。居然“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这是罕见的天赋之才。三异在不学而能诗。一下子就能写出“以养父母、收族为意”的四句诗,不能说不是奇迹。四异方仲永不是偶尔能写首把诗,而是随时随地“指物作诗立就” ,并且“其文理就有可观者” 。方仲永在家中的异行,使得他父亲“传一乡秀才观之” ,为了辨其正误优劣,请秀才鉴别;为了炫奇显

3、异,向秀才夸耀,也就导出了“邑人奇之”的结果。写方仲永后来所为,则大别于前。到十二三岁时,虽还能作诗,可是已“不能称前时之闻” ,和过去说的情况已不相符了。到了二十岁时,虽有少许文化,然而“泯然众人矣”,沦没到和一般人一样了。作者通过方仲永前期和后段的大幅度的变化,为后文的议论铺设了充分的基础。但是作者对方仲永的褒扬是扬中有抑,第一部分以扬笔写方仲永之天才,已经暗藏抑笔于其中,预示着方仲永未来的发展。只是这时的抑笔系暗笔,使人不易察觉,直至读过后面议论,才使潜意透出。方仲永幼有奇才,其父却是一个庸人。他“世隶耕”,不明事理,不通文墨。因而到了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他家也没有笔墨。本身缺乏文化

4、修养,也不懂得教育原理。其父还是一个世俗之人。当乡间之人以仲永为奇人后,请他父亲去作客,叫仲永当场表演,有的更以钱币买仲永的诗和字, “父利其然也” ,以为借此有利可图,就天天拉着仲永到处去见邑中之人。他为了图利,并不考虑儿子的前途,于是葬送了儿子的天赋。其父更是一个愚人。仲永之父认为儿子有天才,居为奇货,炫耀牟利,“不使学” 。殊不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材。方仲永有再高的天赋,终不免要沦为“众人” 。方仲永由聪慧过人,到泯然众人,这个悲剧完全是由其父的愚昧、庸碌、贪利造成的。作者在扬仲永之才时,已隐喻贬斥之意,这也为后面的叙述作了铺垫,更为后段的议论语设了条件。作者在充分叙述方仲永由神奇

5、之童变为平庸之人的基础上进入议论。这样,议论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事能动人,理可服人。议论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方仲永受之于天,比一般人资质超过很多,可是因为不受于人,后天没有好好地学习,也不可避免地沦为众人。二写一般人不受于天,本来就是普通的天资,又不受于人,不努力学习,岂不更会成为平庸之人吗?这段议论之所以使人信服,一是议与叙切合。仲永幼慧如神,证明确是“受之天” ,幼而能指物赋诗,长而泯为众人,理从事出,无一偏颇。二是对比有力。像方仲永这么通悟之人,尚且因不学而沦为庸人,那么那些本来就属“众人”者,又不“受于人” ,岂不是更不能跳出“众人”范畴吗?两相对比,鲜明地突出了要说的道理。(作者:

6、徐应佩 周溶泉 选自古文鉴赏辞典,江苏文艺出版社,1986 年版)整体把握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杂文体的散文,通过方仲永的故事,说明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地依靠天赋,而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文章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方仲永由神童而变为庸人的过程;第二部分就上述而发了一通“受于天”与“受于人”的议论。议论是叙事的升华,叙事乃议论的基础。叙述方仲永事迹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少年聪颖,一写长大庸碌。全文缘事明理,抑扬见意,富有启发性和说服力。文章先以褒扬之笔极写方仲永“受之天”的“通悟” ,这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父异焉” ,一是“邑人奇之” 。仲永的奇异,由家内扩展到社会,其中有他个人的特异

7、,又有家人的作用。因家人首先的异,炫耀于人,使得乡人皆异。其根本之点,还在于仲永本身的异行。仲永本身的异有四:一异在五岁时忽啼求书具。方仲永家“世隶耕” ,与书具无缘。只有“兵家儿早识刀枪” ,哪有田家子忽思书具!“忽啼求”之状,就使人不明其原,且“啼”求,要求强烈,又不失儿童之状,更让人感到大惑不解。二异在不学而能书。居然“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这是罕见的天赋之才。三异在不学而能诗。一下子就能写出“以养父母、收族为意”的四句诗,不能说不是奇迹。四异方仲永不是偶尔能写首把诗,而是随时随地“指物作诗立就” ,并且“其文理就有可观者” 。方仲永在家中的异行,使得他父亲“传一乡秀才观之” ,为

8、了辨其正误优劣,请秀才鉴别;为了炫奇显异,向秀才夸耀,也就导出了“邑人奇之”的结果。写方仲永后来所为,则大别于前。到十二三岁时,虽还能作诗,可是已“不能称前时之闻” ,和过去说的情况已不相符了。到了二十岁时,虽有少许文化,然而“泯然众人矣”,沦没到和一般人一样了。作者通过方仲永前期和后段的大幅度的变化,为后文的议论铺设了充分的基础。但是作者对方仲永的褒扬是扬中有抑,第一部分以扬笔写方仲永之天才,已经暗藏抑笔于其中,预示着方仲永未来的发展。只是这时的抑笔系暗笔,使人不易察觉,直至读过后面议论,才使潜意透出。方仲永幼有奇才,其父却是一个庸人。他“世隶耕”,不明事理,不通文墨。因而到了仲永五岁时,未

9、尝识书具,他家也没有笔墨。本身缺乏文化修养,也不懂得教育原理。其父还是一个世俗之人。当乡间之人以仲永为奇人后,请他父亲去作客,叫仲永当场表演,有的更以钱币买仲永的诗和字, “父利其然也” ,以为借此有利可图,就天天拉着仲永到处去见邑中之人。他为了图利,并不考虑儿子的前途,于是葬送了儿子的天赋。其父更是一个愚人。仲永之父认为儿子有天才,居为奇货,炫耀牟利,“不使学” 。殊不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材。方仲永有再高的天赋,终不免要沦为“众人” 。方仲永由聪慧过人,到泯然众人,这个悲剧完全是由其父的愚昧、庸碌、贪利造成的。作者在扬仲永之才时,已隐喻贬斥之意,这也为后面的叙述作了铺垫,更为后段的议论

10、语设了条件。作者在充分叙述方仲永由神奇之童变为平庸之人的基础上进入议论。这样,议论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事能动人,理可服人。议论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方仲永受之于天,比一般人资质超过很多,可是因为不受于人,后天没有好好地学习,也不可避免地沦为众人。二写一般人不受于天,本来就是普通的天资,又不受于人,不努力学习,岂不更会成为平庸之人吗?这段议论之所以使人信服,一是议与叙切合。仲永幼慧如神,证明确是“受之天” ,幼而能指物赋诗,长而泯为众人,理从事出,无一偏颇。二是对比有力。像方仲永这么通悟之人,尚且因不学而沦为庸人,那么那些本来就属“众人”者,又不“受于人” ,岂不是更不能跳出“众人”范畴吗?两相

11、对比,鲜明地突出了要说的道理。(作者:徐应佩 周溶泉 选自古文鉴赏辞典,江苏文艺出版社,1986 年版)整体把握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杂文体的散文,通过方仲永的故事,说明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地依靠天赋,而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文章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方仲永由神童而变为庸人的过程;第二部分就上述而发了一通“受于天”与“受于人”的议论。议论是叙事的升华,叙事乃议论的基础。叙述方仲永事迹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少年聪颖,一写长大庸碌。全文缘事明理,抑扬见意,富有启发性和说服力。文章先以褒扬之笔极写方仲永“受之天”的“通悟” ,这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父异焉” ,一是“邑人奇之” 。仲永的奇异

12、,由家内扩展到社会,其中有他个人的特异,又有家人的作用。因家人首先的异,炫耀于人,使得乡人皆异。其根本之点,还在于仲永本身的异行。仲永本身的异有四:一异在五岁时忽啼求书具。方仲永家“世隶耕” ,与书具无缘。只有“兵家儿早识刀枪” ,哪有田家子忽思书具!“忽啼求”之状,就使人不明其原,且“啼”求,要求强烈,又不失儿童之状,更让人感到大惑不解。二异在不学而能书。居然“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这是罕见的天赋之才。三异在不学而能诗。一下子就能写出“以养父母、收族为意”的四句诗,不能说不是奇迹。四异方仲永不是偶尔能写首把诗,而是随时随地“指物作诗立就” ,并且“其文理就有可观者” 。方仲永在家中的异

13、行,使得他父亲“传一乡秀才观之” ,为了辨其正误优劣,请秀才鉴别;为了炫奇显异,向秀才夸耀,也就导出了“邑人奇之”的结果。写方仲永后来所为,则大别于前。到十二三岁时,虽还能作诗,可是已“不能称前时之闻” ,和过去说的情况已不相符了。到了二十岁时,虽有少许文化,然而“泯然众人矣”,沦没到和一般人一样了。作者通过方仲永前期和后段的大幅度的变化,为后文的议论铺设了充分的基础。但是作者对方仲永的褒扬是扬中有抑,第一部分以扬笔写方仲永之天才,已经暗藏抑笔于其中,预示着方仲永未来的发展。只是这时的抑笔系暗笔,使人不易察觉,直至读过后面议论,才使潜意透出。方仲永幼有奇才,其父却是一个庸人。他“世隶耕”,不明

14、事理,不通文墨。因而到了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他家也没有笔墨。本身缺乏文化修养,也不懂得教育原理。其父还是一个世俗之人。当乡间之人以仲永为奇人后,请他父亲去作客,叫仲永当场表演,有的更以钱币买仲永的诗和字, “父利其然也” ,以为借此有利可图,就天天拉着仲永到处去见邑中之人。他为了图利,并不考虑儿子的前途,于是葬送了儿子的天赋。其父更是一个愚人。仲永之父认为儿子有天才,居为奇货,炫耀牟利,“不使学” 。殊不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材。方仲永有再高的天赋,终不免要沦为“众人” 。方仲永由聪慧过人,到泯然众人,这个悲剧完全是由其父的愚昧、庸碌、贪利造成的。作者在扬仲永之才时,已隐喻贬斥之意,这

15、也为后面的叙述作了铺垫,更为后段的议论语设了条件。作者在充分叙述方仲永由神奇之童变为平庸之人的基础上进入议论。这样,议论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事能动人,理可服人。议论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方仲永受之于天,比一般人资质超过很多,可是因为不受于人,后天没有好好地学习,也不可避免地沦为众人。二写一般人不受于天,本来就是普通的天资,又不受于人,不努力学习,岂不更会成为平庸之人吗?这段议论之所以使人信服,一是议与叙切合。仲永幼慧如神,证明确是“受之天” ,幼而能指物赋诗,长而泯为众人,理从事出,无一偏颇。二是对比有力。像方仲永这么通悟之人,尚且因不学而沦为庸人,那么那些本来就属“众人”者,又不“受于人” ,岂不是更不能跳出“众人”范畴吗?两相对比,鲜明地突出了要说的道理。(作者:徐应佩 周溶泉 选自古文鉴赏辞典,江苏文艺出版社,1986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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