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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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苏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 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

2、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 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用人单位用工参保: 1、 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 参保申报花名册 。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 3、非市区户籍人员(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3)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注注: 1、对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0 周岁,在市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 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

3、部门批准调动的,应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2、在市区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 、 外国专家证 、 外国常驻记者证 、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就业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 证 。 3、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员, 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机构 出具的参保证明。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养老保险: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申请表 。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用人单位用工参保: 1、参保单位于每月 11 日至次月 7 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 经

4、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 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 8-10 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 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 11 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 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 3、每月 25 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 应于每月 22 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 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 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5、: 1、参保人员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持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 办理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2、符合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费条件的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还应持由民政 部门核发的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市残联 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办理政府代缴费 申请手续。 3、按规定申请补缴以前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缴费申请表上填 写相应内容。 4、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审核后,计算应缴费金额,打印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 年度参保缴费情况表 。对全额政府代缴费的人员,办妥申报手续后缴费视同到 账。 5、参保人员凭年度缴费情况

6、表于 11 月底前至委托代征银行缴费。 注注: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委托代征银行包括: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苏州 银行,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分行,工商 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上述银行的任意网点缴费。参保人员未在 11 月 30 日前缴纳当年度居民养老保 险费的,原缴费申请失效;参保人员可在以后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申请补缴。领取指南领取指南领取条件:领取条件: 1、已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 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年满 45 周岁不满 60 周岁的城乡居民,

7、应逐年缴费至 60 周岁后,按月领取 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 15 年。 3、不满 45 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年满 60 周 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 苏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1 份; 3、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 1 份; 4、半寸近期相片一张; 5、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核定表、1998 年 6 月前养老保险缴费(视 同缴费)年限确认表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卡),合同制职工需提供劳动手册或合 同书; 6、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

8、设银行、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已纳入市级财政统发工资 的参保人,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统发工资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7、根据不同申领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苏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所需材料领取流程;领取流程; 1、参保人所在单位或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 科前台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2、业务受理后,参保人于次月 15 号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苏州市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局养老科前台领取苏州市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3、退休金将于参保人退休次月起发放。转移指南转移指南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市区范围转入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在转入地参保

9、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4)经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必须能提供首次 参加医保时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等情况) 2、市区范围转出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社会保险卡;(2)经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 系转移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收函“(包含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 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账号等内容)。转移流程;转移流程; 1、市区范围转入: (1)用人单位持转入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

10、册 、居民身份证及人员增加有关表 式,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审核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及参保条件的,开具“转移接收函” ,参保人员 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并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社保经办 机构开户银行账号。 (3)用人单位或职工持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接续手续 (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入材料及数据是否齐全,为职工健全个人资料、续建个 人账户 (5)从转入市区之月起,按苏州市办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根据参保对象及其缴费水平的不同,社会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 疗保险、学生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

11、险是强制性社会保险。 1、本市行政区域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参加职工 医疗保险。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 疗保险。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职工参保职工参保:(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 (3)非市区户籍人员:a.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b.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c.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

12、参保申报花名册注注: 1、对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0 周岁,在市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 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应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2、在市区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 、 外国专家证 、 外国常驻记者证 、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就业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 证 。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 员,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 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居民参保居民参保: (1)户口簿(2)苏州市区社区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13、注注:失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 证(劳动手册) 。符合免缴条件的社区居民还须提供有效免缴证件(原件、复印件), 其中重症残疾人员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苏州市劳动能 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 在校在校(园园)学生参保学生参保: 学校采集下年度参保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监护人情况等基本信息后, 按照规定的项目、格式制定的电子表格。 注注:对符合免缴居民医保费条件的参保学生,家长或本人在向学校申报基本信 息时应提出免缴申请,并提供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 领取证 、 苏州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领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等

14、有效免缴证件。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职工参保职工参保: 用人单位于每月 11 日至次月 7 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 机构办理用工参保、退工停保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 设定,于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居民参保居民参保: 1、社区居民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下一结 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对办理续保的已参保人员,应准确填报社 保个人编号。 2、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 确定免缴资格或应缴金额。 3、社区居民持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出具的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

15、算单 ,于申报缴费期内到委托代征银行缴纳个人应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可在 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费。 4、对在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直接缴费的社区居民,社保工作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进 行结算,生成并打印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结算表 ,并持结算表和所收医保 费钱款,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结算和缴费确认手续在申 报缴费期内均可多次办理。 5、社区居民按规定缴费后,凭委托代征银行出具的收费单据,向社区社保工作 机构索取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定额收据;直接在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缴费的社区 居民,其专用定额收据由社区社保工作机构收款后即时出具。 在校在校(园园)学生参保学生参保: 1、每年 9 月 1 日

16、至 11 月 30 日,学校采集下年度参保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 码、监护人情况等基本信息后,通过电子表格的形式,按照规定的项目、格式, 向市社保中心居民社保科申报(可先拷贝上年度申报情况后作增减处理)。对办理 续保的已参保学生,应准确申报其社保个人编号;对首次参保的学生,由信息系 统生成其个人编号。 2、学校组织收缴参保学生下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后,于 11 月 30 日前到市社保 中心居民社保科办理结算手续,打印“结算单”,并根据“结算单”上确定的金额 进行缴费。 结算和缴费手续在申报缴费期内可多次办理。缴款方式包括转账、本票和到指 定银行解款三种,供学校选择。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学校向每位缴费学生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定额收据。 3、对符合免缴居民医保费条件的参保学生,家长或本人在向学校申报基本信息 时应提出免缴申请,并提供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 取证 、 苏州市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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