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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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 法学教研部权小虎 绪 论v那时“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 、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 ,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 。一切争端和纠纷,都是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v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v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纠纷,而是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矛盾纠纷高发、多样的情况下,纠纷解决机制也必须与之相适应。v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规律来看,在人均GDP从1000-3000美元这个阶段,是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比较集中、比较突出的阶段,即“矛盾凸现期”。目前我国正好处在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时期。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对抗程度不

2、同,解决冲突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这就需要社会为各种纠纷提供有效解决路径,并能促进各种路径协调与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v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v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化 v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战略目标v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必然 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无论多元化的

3、纠纷 解决机制有多少种方式,所有的纠纷解决方 式都有一个共同的价值目标,就是维护公正 ,恢复秩序一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趋势v(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v1、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分类va、 从性质上划分,vb、从主体上划分,vc、 从内容上划分,vd、从解决方式上划分,ve、 从涉及的对象和影响范围划分,2、现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va、因企业转制改制而引起的纠纷vb、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引起的纠 纷vc、因建设施工而引发的矛盾纠纷vd、因劳动权益受损而引发的矛盾纠纷ve、因环境污染致健康权、环境权受损而引发 的矛盾纠纷vf 、因知情权、民主权受损而引发的矛盾纠纷vg 、对特殊群

4、体的利益未做合理调整而引发 的矛盾纠纷vh 、因突发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二)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 va、类型多样化vb、主体多元化vc、 内容复合化vd、化解疑难化ve、矛盾易激化 (三)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v(一)体制转轨使得利益主体多元化是导致社会矛盾的体制因素v(二)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弱化导致的社会权威结构失衡是社会矛盾产生的基础因素v(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变化的人为因素v(四)一些人的大局意识不强,是社会矛盾产生的客观因素v(五)一些地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民主法制不健全是社会矛盾产生的外在因素讨论题v如何正确认识当前的社会纠纷和矛盾?、纠纷的

5、存在是现代社会的常态 a、现代社会是利益多元的社会b、利益实现需要他人的配合与协助c、规则会被打破 v2、适度纠纷的积极意义 a、允许纠纷存在,即意味着允许不同的 利益和不同的价值观念的存在。b、为社会和政治稳定提供活力和“安全阀” 。c、暴露和显现既有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二、纠纷解决的现实困境(一)“诉讼爆炸”之困 3月21日新华社消息,民间纠纷日趋官司化,小官司令法院不堪重负。因为羊吃了一片青菜而引发了耗时五年的马拉松式诉讼,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都被弄得疲惫不堪。从经济学角度讲,这种投入与收益显然严重失衡,尽管法律有独立的价值判断标准,法院不能拒绝这种小额诉讼纠纷。但是,如果是大量的类似纠纷

6、涌入法院,众多的人在进行着这种得不偿失的诉讼活动,那我们就要考量整个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了。(二)人民调解制度的局限性1、调解组织成员的素质偏低2、调解观念落后,调解手段单一3、纠纷处理范围有限4、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薄弱(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建立案例讨论重庆“钉子户”事件(上)思考一、如何区分强势群体与弱 势群体?思考二、如何界定公共利益?钉子户v 一篇“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帖子经由网络和 媒体的迅速传播。在物权法即将实施的前夕, 该帖子所讲述的故事,正在逐渐演化为中国私产保 护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事件缘于重庆市鹤兴路片区的拆迁项目中 ,被拆迁户杨武与吴苹夫妇与开发商就拆迁补偿未 能达成一

7、致,而后拒绝了房管局的调解,随即升级 到拒绝在法院的强制拆迁通知书上签字,并认为开 发商、房管局等一系列机构都违背宪法以及相关的 法律,侵犯了私人财产。反之,开发商、房管局以及法院同样认为严格 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极大程度地尊重了杨武夫 妇的要求,依法办事,给予了足够的补偿,并没有 侵犯私产的行为。 v 孤楼重庆市鹤兴路紧靠重庆五大商圈之一的杨家坪 步行街,是当地的商业核心地段,在20世纪90年代 是重庆市著名的“好吃一条街”。1993年,重庆南隆 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拿”下该片区的 旧城改造项目。但这次拆迁因为公司资金问题,一 直未能顺利进行。2004年,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

8、公司(下称 重庆南隆)与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智 润)签署联建协议,后来,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 (下称重庆正升)加入,成为该项目法人。重庆智 润正是重庆正升的股东之一。v 在三家公司推动下,该地段的拆迁从2004年9月 正式开始。拆迁开始后,许多被拆迁户接受了开发 商的补偿标准,但是吴苹一家以及部分被拆迁户没 有加入这个行列。“评估价格太低了”,这是被拆迁 户不接受开发商补偿方案的最主要的原因。2005年9月6日,吴苹等10多户留守居民收到一 份九龙坡区房管局的行政裁决,要求他们搬离房屋 。“经过调查核实,被拆迁户反映协商不充分,认为 双方有协商余地,所以终止了这份行政裁决。”九龙 坡

9、区房管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说,当天下午,这份 裁决就被终止。经过再度协商,被拆迁户基本上都接受了开发 商的货币安置。整个鹤兴路上,只剩下了吴苹一家拒绝接受开 发商的要求。 v 谈判在大多数居民接受拆迁安置后,开发商开始进 行施工,围绕杨武夫妇的房子挖出了几十米深的地 基。其间,双方大大小小的谈判进行了几十回,但 是杨武夫妇仍然不为所动。如今,他们的房子孤零 零地矗立在大坑中央。杨武夫妇的小楼成了必须解 决的问题。从2006年9月14日到今年2月9日,吴苹 和开发商又进行了三次协商。第一次协商,吴苹除提出在原拆迁范围内还营 业房,除了“原位置、原楼层、原朝向、原面积”四 个基本条件外,还提出两项共

10、计500万元的赔偿。 开发商则提出了货币安置和实物安置两种方式。其 中,杨武夫妇的房屋按评估方案估价250万元,开 发公司同意按350万元给予补偿。至于实物安置, 由于杨武夫妇的楼房位于新项目的大门,开发商表 示不能满足吴苹的要求。由于分歧较大,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v 2006年9月18日,双方进行第二次协商 。此次吴苹追加补偿屋内被盗物品价值12万 元等八项要求,并提出尽早提供相同面积过 渡门面。拆迁负责人王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吴苹有些要求根本没道理。双方又没谈拢。2007年2月9日,双方开始第三次协商。 这也是最接近达成一致的协商。双方对安置 地点、新旧房差价、交房标准、过渡期补偿 等

11、均无异议。双方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开发 商提供拆迁红线内同样大小的临街二层门面 ,同意支付吴苹在三次协商中提出的72万元 赔偿;而吴苹则支付新房与旧房之间不到70 万的差价也就是说,吴苹可以不花一分 钱拿到新的与原房屋面积相等的临街营业房 。v但这次达成一致的谈判,因三个开发商之一重庆南 隆公司法人代表重病在外,公章不在现场,吴苹没 有在协议上签字。在开发商随后专程将公章带回重 庆时,吴苹又提出签字的三个“前提条件”:终止行 政裁决和司法强拆程序、恢复房屋水电交通、三个 公司的法人代表带身份证验身后分别给安置协议盖 章。开发商王伟称,这些条件根本无法满足。吴苹则认为,这些要求必须满足,因为他们担

12、 心开发商设置圈套。v 升级在最后协商破裂后,开发商随即向当地房管部 门申请强制拆迁。2007年1月11日,九龙坡区房管 局作出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但吴苹认为,房管局 行政裁决之前的听证会没有通知她,而且该裁决是 违背法律的。吴苹已经可以熟练说出房管局违背的 是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款,可以熟练地指点给记者 。她用一个塑料口袋将这些法律文书装好,随身携 带。在调解无效后,房管局向九龙坡区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3月19日,九龙坡区法院作出裁定,在截至3月 22日的最后拆迁期限内,如杨武夫妇不自行搬离, 将进行强制拆迁。 v这一裁定立刻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记者 们蜂拥而至。吴苹每天都在工地上与几

13、十位记者对 话,反复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主张。杨武也在3月21日法院裁定进入强制拆迁 程序的最后一天重新搬回孤楼,并在几十家媒 体的关注下用滑轮将煤气、食物等生活用品吊进房 子里面。杨武还将国旗插上楼顶,高喊“公民的合法 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与孤楼共存亡”等口号。3月22日,强制拆迁并未执行。法院的理由是 ,启动强制程序的一些手续还没有完善。v 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介入,3月26日,重庆市市 长王鸿举公开表示,“政府一定要依法、冷静、妥善 处理钉子户事件,维护法律的权威,但绝不迁就漫 天要价和毫无道理的要求。”v重庆市政府的强硬态度,使事情发生了富有戏剧性 的变化。人们已不仅仅关注于孤楼是否会被

14、强制拆 除,更关注政府在拆迁事件中将要扮演什么样的角 色重庆市政府将如何界定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 ?3月27日,来到现场的吴苹声音已经嘶哑,在 接受记者采访不到1个小时,就差点晕倒在地。但 她依然坐在凳子上坚持接受采访,并且依然强硬地 表示,坚决捍卫自己的财产。她用一位社会活动家 的口吻说,王鸿举市长的表态欠妥。而杨武从孤楼 上与下面的记者打招呼时,情绪异常激动。截止到3月29日,大批记者仍然没有撤退的意 思。因为所有人都明白,杨武不可能在无水无电的 小楼上继续长时间居住。大家都在等待最后的解决 办法。 v 破解尽管僵持不下,但各方还是留足了余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 时表示

15、,只要申请人撤诉,法院当然可以取消强制 拆迁的判决,由当事方协商解决。开发商代表王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的是房管局,自己不能去向法院请求,公 司从来没有关上协商解决的大门”。房管局拆迁科科长则表示,“是开发商申请的行 政裁决,但是杨武不接受行政裁决,房管局只有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开发商不请求行政裁决, 当然房管局也不会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v吴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按照目前鹤 兴片区的实际规划,自己还是赞成拆掉小楼 ,改善这一片区的环境,也愿意与开发商来 协商解决,但是前提是财产不能受到损失, 要站在市场的基础上平等地谈判,协议必须 规范严谨。”实际上,双方在今年

16、2月份已经基本达成 一致,只是有些细节没有完善,以协议解决 这一事件的可能性还是很大而以各方都 满意的方式解决问题,无疑意义深远。 言论归纳:v强势群体错了,强势不对;弱势群体不对了,也是 弱势不对。法律不能说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弱势群体 ,这要看弱势一方对不对v真正是农民的,也许不一定真正能够代表人民;真 正能够代表农民的,也许他还不是农民v面对社会不公,应该鼓励大家去抗争,但是抗争还 有正当手段和不正当手段。我们是法治国家,应该 在法治的轨道里解决问题,包括抗争也应该在法治 的轨道上进行三、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 (一)指导原则v1、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 树立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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